第一章 媽媽失蹤已經一週了。
你們一家聚集在哥哥家裡,經過一番深思熟慮,決定製作尋人啟事,散發到媽媽失蹤地點的周邊。你們決定先起草尋人啟事。這是古早的方式了。家裡有人失蹤,失蹤的還是媽媽,能做的卻只有這麼幾件事。報警失蹤、四處搜尋、逢人便問是否見過這個人,或者讓經營網路服裝店的弟弟透過網路發表聲明,公告媽媽失蹤的經過和場所,同時上傳媽媽的照片,請民眾如果看到相似的人與你們連絡。雖然也想過媽媽可能會去的地方,但是你也知道,這個城市裡幾乎沒有媽媽一個人能去的地方。「你是作家,寫尋人啟事的事就交給你吧。」哥哥點了你的名。作家?你就像做了虧心事被人揭穿似的,臉紅到了耳根。你筆下的某個句子,真的能幫你們找到失蹤的媽媽嗎?
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生,當你寫下媽媽的生日,父親卻說媽媽出生於一九三六年。身分證上寫著三八年生,實際是三六年生。你還是第一次聽說這件事。父親說,當時就是這樣,很多孩子出生不滿百天便夭折了,只好養到兩、三歲以後再去登記戶籍。你想把三八改成三六,哥哥卻認為既然是個人資料,寫三八年比較妥當。這是我們自己寫的尋人啟事,又不是戶政事務所,為什麼不寫事實,卻寫戶籍資料呢?雖然你心存疑問,不過還是默默地修改了數字,三六又變成了三八。同時你又想到,媽媽的生日七月二十四日,這是正確的嗎?
媽媽從幾年前就說,不要再為她單獨過生日了。父親的生日比媽媽早一個月。以前每逢生日或其他紀念日,你們這些住在城裡的子女都會趕回位於J市的媽媽家。如果大家都聚齊了,光是直系親屬就有二十二人。媽媽喜歡家人團聚的喧鬧氣氛。每次家庭聚會,她會提前幾天醃泡菜,到菜市場買肉,準備牙膏、牙刷。她還要榨香油,把芝麻和荏子分別炒熟搗碎,讓你們走的時候,可以帶上一瓶。你媽媽在等候團聚的日子裡,無論是遇見村裡的鄰居,還是在市場碰到熟人,總是喜氣洋洋,言談舉止間洋溢著驕傲。儲藏間裡密密麻麻地擺滿各式各樣的玻璃瓶,裡面裝著她在每個季節釀製的梅子汁或草莓汁。媽媽的醬缸裡,則裝滿了準備分發給大家的黃石魚醬、鯷魚醬和蛤蜊醬。聽人說洋蔥好,她就做洋蔥汁。趕在冬天來臨之前,她做好添加甘草的老南瓜汁,送給生活在都市的子女。媽媽的家就像個工廠,一年四季都在為外地工作的子女製作些什麼。大醬醃好了,清醬發酵了,大米磨好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在外工作的你們回去J市的次數越來越少,反而是爸媽一起來看你們的次數變多了。爸媽的生日也改為在城裡餐廳慶祝了。這樣一來,的確省事些。後來媽媽說:「我的生日就跟你父親一起吧。夏天太熱,還有兩次拜拜要忙,每次都要花上兩天時間才能完成,哪有時間過生日啊。」聽媽媽這麼說,起先你們都說這怎麼行。即使媽媽不願到城裡來,你們也會三三兩兩地趕到鄉下給媽媽過生日。又過了幾年,大家在父親生日那天也為媽媽準備好禮物,媽媽的生日就這麼過去了。媽媽喜歡給家裡的人買襪子,然而買回來的襪子很多都沒被拿走,結果放在衣櫃裡越積越多。
姓名:朴小女
出生日期: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六十九歲)
外貌:短燙髮,白髮很多,顴骨較高。身穿藍襯衫、白外套、米色百褶裙。
失蹤地點:地鐵首爾站
關於用媽媽哪張照片,意見又出現了分歧。儘管大家都同意應該用近照,然而誰也沒有媽媽最新的照片。你想起來了,不知從何開始,媽媽開始討厭照相。照全家福的時候,媽媽也在不知不覺間悄悄離開了,照片上唯獨沒有媽媽的留影。父親七十大壽時的全家福裡留有媽媽的面容,那應該是最近的模樣了。那時候媽媽穿著淺藍色韓服,還去理髮店梳了高髻,塗了紅色唇膏,顯然是精心打扮。弟弟認為照片裡的媽媽和失蹤之前的樣子相去甚遠,就算把照片上的媽媽單獨放大,恐怕看見的人也認不出來。照片放到網路上以後,有人留言說媽媽很漂亮,看起來不像無助的迷路老人。於是,你們決定繼續看看有沒有其他照片。大哥要你再補充些句子。你怔怔地望著大哥。大哥說,多想點能夠打動人心的句子。打動人心的句子。請幫我們尋找母親,你這樣寫道。大哥說這太普通了。尋找母親。寫完之後,大哥說「母親」這個稱呼太正式了,你說改成「媽媽」。尋找我們的媽媽。大哥又說這樣太孩子氣了。如果看到這個人,請盡快和我們連絡。你剛寫完,大哥勃然大怒,「虧你還是作家,除了這幾句就寫不出別的來了!」你百思不得其解,究竟什麼才是大哥所謂的打動人心的句子?這時二哥說話了,「打動人心?寫上酬謝金額就能打動人心了。」於是你寫道:將有重賞。「那是什麼意思?」這次是嫂子有意見。「必須寫出準確的金額,別人才看得見。」
「那要寫多少?」
「一百萬?」
「太少了。」
「三百萬?」
「好像還是有點少吧?」
「那就五百萬吧。」
面對五百萬,誰也沒有多嘴。於是你寫道:願奉上五百萬圜作為酬金。寫完之後,你畫上句號。二哥要求改為「酬金:五百萬韓圜」。弟弟則要你把五百萬寫大一點。然後你們決定各自回家找媽媽的照片,碰到合適的直接寄到你的電子信箱。補充啟事內容和印刷事宜由你負責,弟弟則負責發送尋人啟事。「分發尋人啟事可以另外找個工讀生來做。」你剛說完,大哥就接過話來了,「這件事應該由我們來做,平時大家各忙自己的事,抽空做就行了,週末大家要一起行動。」
「這樣什麼時候才找得到媽媽啊?」你嘀咕道。
大哥回應,「能做的事情都有人在做,我們之所以必須親自發傳單,是因為總不能什麼事都不做吧?」
「什麼是能做的事情?」
「報紙廣告。」
「報紙廣告就是全部能做的事嗎?」
「不然你要怎麼辦?從明天起,放下所有的工作,挨家挨戶地瞎逛?如果這樣就能找到媽媽,我馬上做。」
你不再跟大哥爭執了。你已經習慣了。你是哥哥,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你突然醒悟,即便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多年來無論大事小事都推給大哥的習慣仍在暗中作祟。你們把父親留在大哥家,就匆忙分開。再不分開,恐怕又要吵起來了。過去一週總是這樣。大家碰頭是為了商量如何找到媽媽,想不到你們兄弟姊妹卻總是指出其他人平時對不起媽媽的地方。轉瞬間,曾經縫合的往事紛紛膨脹起來。結果有人咆哮,有人抽菸,有人奪門而去。剛聽到媽媽失蹤的消息,你忍不住發了脾氣,「家裡這麼多人,怎麼沒有人去首爾站接他們呢?」
「那你呢?」
「我?」你無言以對。你是在四天之後才知道媽媽失蹤了。你們相互推諉媽媽失蹤的責任,每個人心如刀割。
……
第二章 對不起,亨哲
一個女人接過亨哲發的尋人啟事,停下腳步,仔細看了看照片。女人就站在首爾站的鐘樓下面,媽媽曾經在那裡等他。
他在城裡找到房子之後,媽媽來到首爾。當時,媽媽看起來就像躲避戰亂的女人。媽媽頭頂肩扛著帶給他的東西,有的甚至纏在腰間。媽媽就這樣走出了首爾站的月台。這樣竟然還能走路,真是太神奇了。如果可以,媽媽還能把茄子、南瓜之類掛在腿上帶來。因為媽媽的口袋裡不時掉出青辣椒和栗子,以及用報紙包著的蒜瓣。他去接媽媽的時候,看見媽媽腳下堆著許多包袱,實在難以相信一個女子能帶這麼多東西。媽媽滿臉通紅,站在包袱中間,望眼欲穿地等著他出現。
有個女人慢慢地走到他面前說:「我好像在龍山二街戶政事務所見過這個人。」她指著尋人啟事上的媽媽。妹妹製作的尋人啟事上,他的媽媽身穿淺藍色韓服,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不是這件衣服,但是眼睛太像了,有如牛眼,所以我印象很深。」女人看了看尋人啟事上媽媽的眼睛說。「她的腳背受了傷。」女人又說。他的媽媽穿著藍色的拖鞋,也許是走太多路了,拖鞋嵌入大拇趾旁的腳背,磨掉了皮。傷口化膿,引來了蒼蠅,她不停地揮手驅趕。肯定很疼,可是她好像不在乎傷口,在事務所裡走來走去。這是一週前的事了。
一週前?
不是今天早晨,而是一週以前,女人在事務所前面看見了他的媽媽。只是因為尋人啟事上,媽媽的眼睛和事務所門前見到的女人的眼睛很像──他不知道應該如何理解女人的話。女人匆匆離開,他繼續向路人分發尋人啟事。家人都動員起來了,從首爾站到南營洞,從飯店到服裝店,從書店到網咖,到處都張貼著尋人啟事。如果有人認為違法而撕掉尋人啟事,那就趕快原位補貼一張。不僅一個方向,還有南大門、中林洞和西大門,都有家人在輪流分發或張貼尋人啟事。報紙廣告也登了,一通電話都沒有接到。尋人啟事發出去了,倒是有人打電話來。聽說有人在飯店裡看見了媽媽,他衝了過去。原來不是媽媽,而是在飯店裡工作的女人,只是和媽媽年齡相仿罷了。還有一次,有人打電話說媽媽正在自己家裡,告訴他詳細地址,請他趕快過去。他滿懷希望地趕到了,但那個地址根本不存在。還有人說,如果先支付尋人啟事上標明的五百萬酬金,便可以幫他們找到媽媽。半個月過去了,連這樣的事情也銷聲匿跡了。他的家人們曾經滿懷期待地尋找,後來只能垂頭喪氣地坐在首爾站的鐘樓前。人們接過尋人啟事,馬上揉成一團,扔在地上。他的作家妹妹則會撿起來,繼續發給別人。
妹妹手裡捧著一大疊尋人啟事,出現在首爾站,來到他的身邊。妹妹乾巴巴的眼睛瞥了他一下。他問:「要不要聽那個女人的話,到龍山二街去看看?」
「媽媽怎麼可能去那裡?」妹妹悶悶不樂地說。
「不管怎樣,還是去看看吧。」他說。
然後,妹妹繼續向路人分發尋人啟事,同時大聲對他們說:「這是我的媽媽,請不要扔掉,先看一看。」妹妹每次出版新書,報紙都會刊登她的照片,可是竟然沒有人認出她。比起默默地散發尋人啟事,這樣大聲叫喊似乎更有效果。幾乎沒有人像先前那樣接過去就馬上扔掉了。除了他家和弟弟、妹妹家以外,這個城市裡沒有媽媽能去的地方。這是他和家人的痛苦之處。如果媽媽有能去的地方,還可以在那附近找找,然而卻沒有這樣的地方,他們只能在整個城市裡漫無目的地尋找。妹妹說出那句「媽媽怎麼可能去那裡」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來了,女人所說的龍山二街戶政事務所,是他在這個城市的第一個工作地點。那已經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
……
第三章 我,回來了
一個年輕女人站在緊鎖的藍色大門前,向裡面張望。
「請問你是……?」
你在她身後咳了一聲,年輕女人轉過頭。綁著馬尾的女人,眼裡露出喜悅。
「你好!」
你看了看她。年輕女人的臉上露出微笑。
「這裡是朴小女阿姨的家嗎?」
房子空了很久,門牌上只有你的名字。朴小女,大家都稱呼你的妻子為奶奶,已經很久沒有人稱呼她阿姨了。
「什麼事?」
「阿姨不在家嗎?」
「……」
「真的失蹤了嗎?」
你呆呆地望著年輕女人的眼睛。
「你是誰?」
「哦,我是南山洞希望院的洪泰熙。」
洪泰熙?希望院?
「這是家孤兒院,阿姨很久沒來,我很擔心,後來看到了這個。」
年輕女人遞過兒子在報紙上刊登的廣告。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來過好幾次,門總是鎖著。今天我還以為又要撲空了……我想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還要唸書給阿姨聽呢……」
你掀開放在大門前的石頭,拿出鑰匙,打開了門。家裡空了很久,你一邊用手推門,一邊打量著裡面的情況。院子裡很安靜。
你請那個自稱洪泰熙的年輕女人進了家門。答應唸書給她聽?唸給妻子聽嗎?你從來沒聽妻子提過希望院,也沒說起過這個名叫洪泰熙的女人。洪泰熙走進院子,向裡面喊了聲:「阿姨?」她似乎不願相信妻子真的失蹤了。沒有人回答,洪泰熙的臉色也變得凝重。
「離家出走了嗎?」
「不是,是走丟了。」
「什麼?」
「在首爾走丟了。」
「阿姨嗎?」
洪泰熙瞪大了眼,說他的妻子早在十幾年前就到希望院給孩子們洗澡、洗衣服,在希望院的院子裡幫忙。
妻子?她?
洪泰熙說他的妻子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每個月都給希望院捐贈四十五萬圜。連續幾年了,從來沒有遺漏過。
四十五萬圜?
首爾的子女們每個月寄給妻子的錢是六十萬圜。孩子們大概覺得兩個人在農村生活,這些錢就足夠了。錢的確不少。起先,妻子說和你一起花這些錢,但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就說這些錢要自己花。你有點驚訝,妻子怎麼突然對金錢產生欲望?妻子不讓你問這些錢的用處,還說自己養大孩子,絕對有資格花這些錢。妻子似乎也是考慮了很久才說出這番話,否則她不可能用這樣的語氣。這不是你了解的妻子慣有的說話語氣,感覺像是在電視裡聽到的台詞。你甚至覺得,妻子肯定對著空氣排練了好幾天。
有一次,妻子要求把水田分到自己名下。你問為什麼,她說人生無常。妻子還說孩子都有自己的人生路,而她已經成了無用之人。那是五月父母節的隔天,幾個孩子都沒打電話。妻子到文具店裡買了兩朵康乃馨,上面的飄帶寫著「謝謝養育之恩」的字樣。
「我怕被別人看到!」
妻子剛好在新開的馬路上遇見了你,她催你趕快回家。回家後,鎖上門,在你衣服別了朵康乃馨。
「我有好幾個孩子,可是今天卻連朵花都沒有,別人會怎麼說?我就自己買了。」
妻子在自己的衣服上也別了買來的花。鮮花總是下垂,妻子試了兩次才戴好。你剛走出大門就把花摘掉了,妻子卻戴了整整一天。隔天,妻子病倒了,翻來覆去,好幾天睡不著覺,突然坐起身來,要你在朴小女的名下分出一些水田。你說,你的水田也是她的,如果她要求分出一些地到自己名下,反而表示她只有那些地了,這樣會吃虧。聽你這麼一說,妻子悶悶不樂地說:「也是有道理。」但是,當妻子提出孩子們寄來的錢都由她自己花的時候,態度相當堅決。面對妻子的氣勢,你知道自己只能順她的意,否則非要爆發家庭大戰。你的條件是妻子可以自由支配孩子們寄來的錢,但是從今往後就不能再花你的錢了。妻子爽快地同意了。妻子不買衣服,也不做別的事情,但是你偷看過她的存摺,每個月都要支出四十五萬。偶爾孩子們寄錢晚了,妻子就打電話給負責收錢的女兒,請她快點寄過來。這個舉動也不像妻子。你說好不問她的錢用在何處,所以就沒有多問。既然她每個月都在同一天取出四十五萬圜,你就猜想,妻子或許是感覺人生無常,偷偷存起來了。你相信一定是這樣,而且還找過她的儲蓄存摺,儘管沒有找到。聽洪泰熙這麼說,你才知道,原來妻子每個月都從六十萬中拿出四十五萬,捐贈給南山洞的希望院。你感覺像是挨了妻子的當頭一棒。
洪泰熙說,孩子們喜歡阿姨勝過她。有個名叫小均的孩子,阿姨對他猶如親生母親。阿姨突然不來孤兒院,小均非常難過。這個孩子出生不到六個月就被拋棄了,連名字都沒有,還是阿姨給他取名叫「小均」。
「你是說叫小均?」
「是的,叫小均。」
洪泰熙說:「小均明年就上初中了。阿姨答應他,等他上了初中,就給他買書包和制服。」小均。你的心涼了半截。你靜靜聽著洪泰熙說話。妻子去南山洞孤兒院做事已經十年了,你卻什麼都不知道。你甚至懷疑,你不見的妻子真的是洪泰熙所說的朴小女阿姨嗎?她什麼時候去過希望院?她為什麼從來不說?你默默地看著兒子登在報紙上的尋人啟事的照片,走進了房間。你取出抽屜深處的相本,翻開一頁,拿出一張妻子的特寫。妻子和女兒並肩站在海邊的防洪堤前,抓住被風吹起的衣角。你把照片遞到洪泰熙面前。
「是這個人嗎?」
「哎呀!是阿姨!」
看到妻子清晰的照片,洪泰熙彷彿看到了你的妻子本人,親切地叫了聲阿姨。也許是因為陽光耀眼,照片上的妻子皺著眉頭,似乎在看你。
「你說答應唸書給她聽?什麼意思?」
「阿姨在希望院裡幫了很多忙。她最喜歡給孩子們洗澡。阿姨非常勤勞,每次她來,希望院就變得熠熠生輝。我不知道該怎樣感謝才好,問她需不需要我們為她做什麼,阿姨總是說不用。有一天,阿姨拿來這本書,請我每次給她讀一個小時。她說這是她喜歡的書,但是眼睛不好,不能讀了。」
「……」
「就是這本書。」
你凝視著洪泰熙從包包裡拿出來的書。這是女兒寫的書。
「阿姨說這位作家是我們本地人,初中之前都是在這裡讀書,所以她很喜歡這位作家。」
「……」
「以前我也是唸這位作家的書給她聽。」
你拿起了女兒寫的書,《愛無止境》。原來妻子想讀女兒寫的書啊。她從來沒跟你提過。你也從來沒想過唸女兒的書給妻子聽。家人也知道妻子不識字嗎?你最初知道妻子不識字的時候,妻子好像受了很大的侮辱。你年輕的時候在外面鬼混,有時衝著妻子大吼大叫,有時大聲對妻子說,你不懂!而妻子歸咎於自己不識字,認為是你看不起她。事實並不是這樣,然而你越否認,妻子越覺得是這樣。現在你才發現,也許真像妻子說的那樣,你下意識裡是輕視她的。你從來沒想過會有人給妻子讀女兒的小說。為了不讓這個年輕女人察覺出自己不識字的事實,妻子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她多麼想讀女兒的小說啊,否則不會隱瞞小說作者是女兒的真相,而是推說自己眼睛不好,所以請年輕女人讀給她聽。你的眼睛濕潤了。妻子是怎樣在這個年輕女人面前按捺住炫耀女兒的衝動呢?
「哎,這個可惡的女人。」
「什麼?」
洪泰熙瞪大眼睛,吃驚地注視著你。既然那麼想讀,為什麼不讓我讀給她聽?你用雙手使勁揉著乾燥而粗糙的臉。如果妻子請你唸女兒的小說給她聽,當時的你會這麼做嗎?妻子走失之前,你幾乎忘卻了妻子的存在。沒有忘記妻子的時候,大部分都是有求於她,或者責怪她,要不就是對她置之不理。習慣是可怕的東西。面對別人,你的語氣謙卑,然而回到妻子身邊,你立刻就變得氣呼呼的,偶爾還會爆粗口。是不是哪本書上提過,不能對妻子太客氣?是的,就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