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小人法律應對術:人生處處是騙局,懂這些不再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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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走跳江湖必備防身術!
有看有保庇,好人自保、小人退散!
購物、職場、租屋、刑事、家庭&兩性等法律應對之道,統統變成常識,
飛來橫禍或運勢低下時立即可用,自救也救人!
人氣插畫家輔大猴跨刀配圖
呂秋遠律師.周宇修律師.超人氣部落客 貴婦奈奈.輔大猴.鼻妹.他踢的.辛卡米克 推薦
巨鼎博達法律事務所 林明賢律師 審訂推薦
你為什麼需要這本書?
.常常很想問:「這樣需要寄存證信函嗎?」「我需要請律師告上法庭嗎?」
.遇到糾紛時,覺得沒必要把事情鬧大,又不甘平白遭受委屈或不公平待遇。
.遇到有理說不清的人或黑心騙局,法條有看沒有懂,民法、刑法分不清!
.原本沒惡意也不知情,卻一個不小心誤觸法律,遭受無妄之災!
. 莫名收到存證信函或法院的支付命令時,不用痞痞ㄘㄨㄚˋ……
這些時候,你需要的不是貴人或好運,而是一盞「法律光明燈」!
律師費貴桑桑,巴毛為你免費開示似是而非的法律眉角!
◆很多網拍都會註明「無法接受以不適合、不喜歡、有色差等理由要求更退換貨」,
或寫明「退貨買家要自行負擔運費及轉帳手續費」等,這些約定有效嗎?
◆天生腦波弱,無法拒絕推銷只能懊悔?實體店面也受「七天免費鑑賞」約束嗎?
◆離職時公司以沒有完成交接刁難扣薪,這樣符合勞基法嗎?
◆Line內容曖昧,可否作為外遇的呈堂證供?
◆天花板漏水,鄰居不讓你進去看該怎麼辦?
如經鑑定漏水是樓上住戶造成,修繕費用該由誰負擔?
◆房東在合約有效期間售出房屋,房客必須終止合約立刻搬家嗎?
◆遇到公車之狼、捷運癡漢,該告他「性騷擾」還是「強制猥褻」?
◆發生車禍怎麼辦?是否有標準的SOP?
◆親人過世,意外飛來一筆財產,其實有可能是負債?
◆關於夫妻財產、贍養費、贈與等,哪些事先搞清楚反而不傷感情?
作者簡介
巴毛 超人氣部落客
出生於1984年的某個13號星期五,生在台南長在高雄住在台北的屏東客家人。
政大法律系畢業,單身漂浪小法務。興趣是穿著長頸鹿布偶裝路跑。
喜歡探險活寶、張學友,以及各種吃一口血管就阻塞的高熱量食物。
以脾氣暴躁性格扭曲難相處著稱。
原本只想上網發牢騷,誤打誤撞開始經營部落格,展開踏上岔路的人生。
「巴毛的人生叉路」部落格:bamau.tw 「巴毛混酥團」臉書粉絲團:fb.bamau.tw
巴毛的噗浪:plurk.bamau.tw
插圖
輔大猴
正職是猴子,副業是漫畫家、部落客等。
創作風格多元白爛,平常喜歡睡覺和看電影,
然後在部落格或粉絲團上將各種生活點滴用漫畫分享給網友。
Facebook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fjumonkeystore 部落格網址:www.fjumonkey.com
規格
ISBN:9789861364018
25開,中翻,平裝,套色
目錄
PART 1 購物篇
人生處處是騙局 你常遇到的不實廣告一一現形
漂洋過海來騙你 別被網路購物的無效約定唬住了
法律保護腦波弱 訪問買賣衝動成交,還有機會後悔
魔鬼藏在細節裡 揪出定型化契約的陷阱
到底傲嬌還是奧客? 實體店面購物,可不可以退貨?
PART 2 職場篇
第一次離職就上手 沒有走不了的公司,只有不放人的老闆
我的老闆有公主病 與想盡辦法要你走的老闆過招
致被我電話騷擾過的國中生們道歉文 盜用他人個資,小心吃牢飯
職場種性制度 充斥性別或年齡就業歧視的徵才廣告
姊姊妹妹硬起來 職場金城武開黃腔算不算性騷擾?
PART 3 兩性&家庭篇
千萬不要當小三 通姦罪為何最後只有小三背?
天下何處無芳草,身家性命要顧好 別想靠贍養費榮華富貴
大老婆的逆襲 離婚是民事問題,與通姦除罪化無關
第一婊子吃癟記 要回分手禮,既沒品也不合法
是福還是禍,是禍躲得過 天上掉下來的是財產還是債務?
PART 4 租屋篇
我家不是你家 擅闖房客住處,直接請他出去別客氣
瘋鄰居比爛風水更可怕 解決住戶最怕的漏水和噪音問題
自己的房子自己修 房屋的自然損害房東有修繕之責
折斷搬家公司的竹槓 不慎請到暴力搬家公司被恐嚇怎麼辦?
PART 5 刑事篇
馬路小孬種 發生車禍誰的錯?
罵人請用悄悄話 公然侮辱&毀謗罪傻傻分不清楚
反撿屍,不要有下一個李宗瑞 女生一定要懂,但一輩子不要用上的強制性交罪
到底真的假的? 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別害怕
大人我要申冤 訴訟DIY不求人
寶傑好,西屏好,各位觀眾大家好 媒體名嘴常誤導民眾的法律常識
大眾交通工具之多元使用方案 公然猥褻三要件
各界推薦
「把法律事件說得生動幽默!」--呂秋遠律師
「值得一讀的白話生活法律問題說明!」--周宇修律師
「這是一本現代人必備的『生存指導手冊』,翻開有解,有看有保庇!」--貴婦奈奈
「有些事,還是早一點知道的好,例如如何跟計程車司機、網拍業者吵架的技巧……」--輔大猴
「巴毛在書中對生活新聞的毒舌評斷加上法律層面的分析,讓我這個法律笨蛋也能看了略懂略懂又笑嗨嗨!」--鼻妹
「巴毛姐接能遇到這麼多奇葩,根本命中帶葩,一般人哪有這種好福氣(笑),這些血淚交織的故事,適用的生活法律可是又多又實用,走過路過不要錯過!你還繼續看我推薦文幹什麼,快把書帶回家得了!」--他踢的
「此書以幽默的方式及親身體驗告訴我們一些法律常識,讓我們行走江湖、網路購物、租屋買賣都可明哲保身,我決定要把這本書製作成項鍊,掛在身上當護身符!」--辛卡米克
序
條條岔路通羅馬
「真的要出書了!!」
當初接到編輯的邀約信,第一時間我就在心裡以會被環保局開罰的音量歡呼。因為嗨過頭所以在完全沒搞清楚出書是怎麼一回事的狀況下就爽快的答應了!!
但真正開始簽約之後就完全進入小學生寫暑假作業的模式,硬要拖到快開學(截稿)才開工,所謂不拖稿的不是作者,每個禮拜一最害怕的就是開信箱接到編輯的催稿信。寫書的過程完全就是每天烈火燒屁股,好不容易寫完書稿、想書名、校稿這些事情才真的是讓人燒乾腦汁全身虛脫。最後總算進行到寫自序這個最後階段,真是港動到我內牛莽面啊!
出書是我一直來的夢想,但從沒想過會以垃圾話講生活法律這種偏門的路數出道,雖然說劍走偏鋒男走偏左,但這種風格真的是當年的我始料未及的。
話說我從小就是一個無病呻吟的假文青,整天寫一些風花雪月的新詩跟小說,大學還考進了文青的聖殿—哲學系(後來雙主修法律系)。一直到我認識了我生命中的魔神仔—鵰哥,帶我走上了人生叉路。在他的煽動之下,我開始把滿腦子的垃圾話跟牢騷寫成部落格,從一開始沒人看也沒人留言,完全走自嗨路線的部落格,漸漸的文章開始有人轉錄有人喜歡,也成立了臉書粉絲團。本來一直走超展開的廢文模式,直到有天純粹是為了想酸前公司主管而寫一篇「第一次離職就上手」,意外的受好評,很多人留言說看到這篇文章才終於順利脫離爛公司,我才發現或許我的文章真的有那麼一咪咪影響力,可以幫助大家多了解一點法律常識。
我始終覺得法律就是拿來保護人民的,卻常常有很多老百姓因為不諳法律,而得不到幫助甚至上當受騙。
念高中的時候,樓上鄰居偷偷爬進我家車庫,站在車上往窗戶偷窺,去報案警察卻說「車庫不算住宅的一部分」,所以他們也沒有辦法。可我念了法律系後才知道,原來房屋附連圍繞的土地都是住宅的一部分,警察只是想吃案所以唬爛我們。溫阿母以前在內湖的安親班當老師,離職的時候壞老闆百般刁難,最後以沒有交接完成為由,好幾萬的薪水到現在都沒有付!一直到我工作之後也遇到一樣蕩森的老闆,去研究勞基法才知道老闆根本不能以任何理由預扣員工薪水。還有更多生活上問題,要不是我大學念了法律系,可能永遠都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很多人遇到法律糾紛的時候,都會想說大家都會講法律保護人民,可是我買東西還是被騙,租房子還是被趕,老闆還是整天亂扣我薪水,我不懂法律我就咖細漢活該給人欺負嗎?
就像要去買電腦,如果沒有事前先做功課,可能在店家眼裡就是一隻待宰的大肥羊,光華商場變屠宰場。修機車如果沒有先有基礎認知,可能換個火星塞就被先拆座墊然後收你八萬一。
法律就像神燈,你不去擦他他就是個廢油燈,但如果你把他撿起來擦一擦,神燈精靈就會出來實現你的願望。「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這句話也許是真的,但就因為這樣,更希望這本書可以幫助讀者多了解一點基礎的法律知識,當你需要的時候,法律就在你身邊保護你。
最後要謝謝網友的支持與意見,謝謝幫我審訂的好同學明賢,還有謝謝我的爸媽,長期以來十分有默契的沒有去看我的部落格(或是看了氣到高血壓但假裝不知道),謝謝溫修迪很有義氣的沒跟爸媽通風報信,讓這個部落格可以繼續的荒淫無度下去。最後要謝謝我生命中的紅衣小女孩,把我誘導入歧途的鵰哥,沒有鵰哥就沒有巴毛,這本書的誕生一半要歸功於你,但版稅全部都是我自己的!!(捲款潛逃)
(另,寫這本書的時候鵰爸中風住院了,隨著這本書的出版,也希望鵰爸能盡早恢復健康。鵰哥這種死小孩都可以把他養這麼大了,還有什麼難得倒您的呢!鵰爸!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