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不是你家!房東擅闖房客住處,直接請他出去別客氣
因為房東在經濟上是相對強勢的一方,所以在法律上也是偏向保護房客,不要被房東一嚇唬就急著搬走或忍氣吞聲,人在屋簷下是可以不低頭的!
好房東+好環境,難上加難!
我時常懷疑我媽生我的時候忘記生賭運給我,我從小大到逢賭必輸,喝汽水永遠只抽到銘謝惠顧,選擇題二選一,一定選到錯的那個,叉路二選一的下場一定迷路,第一次去香港賭賽馬,香港的朋友都說第一次跑馬一定贏,我押哪匹馬他們統統跟著買,結果全部輸到脫褲。但手氣這麼背的我,抽學校宿舍卻年年抽中,導致我以抽不到宿舍為理由,自己在外租房子過小單身平民的心願年年夢碎。
雖然學校宿舍又小又爛又髒又擠,六個人住一間夏天沒有冷氣、冬天沒有熱水、洗澡要排隊也不能帶男生回來。我有天看連續劇,看到劇裡的醫學院學生住的宿舍也很破爛,還自我安慰說,哈哈原來別的學校的宿舍也沒好到哪去,後來看新聞才發現,這部戲就是借我們學校宿舍拍的啊,這種感覺就跟遠遠看到一個胖子,走近發現是一面鏡子一樣魂旦!
但自從聽過我同學租屋的悲慘遭遇以後,我有時候也會覺得住宿舍滿不錯的,畢竟不要闖什麼太糟的事情或惹到室友,就不容易被踢出宿舍,可以安穩的在宿舍睡到上課前十分鐘再衝去教室。
我覺得大學附近的房東特別愛拿翹,因為只要學校沒倒的一天,他的房子就不怕沒人租。尤其我的母校地理位置更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除了看圓仔方便到哪裡都很遠,只要在學校附近沒租到房子,過了橋就要走好遠。宿舍數量又不夠,房東根本不怕房子租不出去,反正你不住還有一堆抽不到宿舍的人會住。好房東壞環境好環境壞房東,排列組合,在家靠父母出外靠運氣,要排到好房東好環境,大概跟吃角子老虎要拉到777一樣難。我覺得最煩的就是這些房東即使房子租出去了,還是覺得那是他的房子,動不動就會進來打掃關心。
房東就是房東,就算住在一起四十年也不會變成室友
我有同學四個人合租了一層樓,一開始房東會買水果跟消夜來給他們,下課回去就會發現冰箱有切好的水果阿捏,他們還覺得好好喔,外出念書還有人像媽媽這樣照顧他們。日子久了才發現不妙,這房東根本是管家婆。美劇破產女孩裡面有一段是餐廳老闆對廚師很不滿,就假裝有客戶意見調查表抱怨廚師有狐臭,廚師說放你媽個烏拉屁,最好我在廚房客人聞得到我的狐臭!!
這個房東就是這樣!有時候房客冷氣忘記關,一打開房門發現房東坐在客廳泡好茶(用我同學買的茶葉)要跟你聊,說是「鄰居打來說你們外出冷氣忘記關」或是「鄰居說聽到你們房子裡面有貓叫」,所以我來看看。我同學是住到守望相助示範社區了嗎?鄰居還會時不時去關心你冷氣室外機有沒有在轉,關心你家寵物是不是餓到叫!!根本就是房東三不五時自己拿鑰匙跑進來檢查東檢查西,還會每間房進去幫你關燈拔插頭。大家也知道女生房間東西總是很多,有時候乃口放桌上乃莎掛椅背是常有的事情,被房東這樣一搞大家都很緊張,什麼私密的東西都藏好好,免得像《慾望城市》裡面的米蘭達一樣,按摩棒被管家換成聖母像,真的十分不自在啊!
還有更糟的情況是跟房東分租雅房。房東是個老阿婆,看房子的時候跟我同學說,她只是想找個伴一起住,不會干涉我同學生活,就像室友一樣。但房東就是房東,就算住在一起四十年也不會變成室友,就像婆媳一起生活四十年,媳婦也不會變成女兒一樣。租個房子從此展開小媳婦人生,我同學帶朋友回來是吵鬧,房東開老人會是熱鬧;我同學晚上熬夜開燈念書是浪費電,房東電視《世間情》播整天,音量開到環保局要來開單的程度是因為她重聽;我同學早上吸塵擾人清夢,房東半夜兩點洗衣服洗衣機董茲董茲是利用時間……
住在那一學期就此養成逆來順受的好媳婦性格,以後婆婆是陳莎莉類型的也不害怕。租約快到期前,房東還隨便帶人來看房子,也不跟他們說一聲,直接開門進來。我同學跟她抱怨這樣很沒隱私,結果房東還說,不趁現在帶人來看,等你們搬出去我房子就空著啦,這損失你要負責嗎?整個就是壞婆婆嘴臉啊~(我到底有多討厭婆婆)(明明就還嫁不出去啊!)
租約未滿,不能要求房客立即搬家
另外一種是租約還沒到期,房東就說他要把房子賣掉,叫你家當收收趕快搬家。可是這種事情要是發生在學期中,根本不會有空房出租,結果房東就三天兩頭來問候,搞得我同學又要忙期中考又要搬家,簡直生無可戀死有何憾!
聽了這麼多恐怖的租屋經驗,還不包括有鬧鬼的,真的很慶幸我都有抽到宿舍。而且很欠打的是,其實我家住台北,只是那時候家附近沒捷運,到學校要坐公車轉捷運再坐公車,一趟要兩個小時早上八點的課五點半要起床,所以才去抽宿舍,其實若沒抽到又租不到好房子的話,我回家住就好了啊哈哈哈。之前認識一個大陸人,他對我這種行為非常不齒,說我應該把宿舍讓給那些從家裡到學校通勤時間需要三天三夜的人,拜託全台灣沒這種地方好嗎!從曾母暗沙來也不用這麼久好嗎!
巴毛姐接的法律教室
房子所有權屬於房東,使用收益權屬於房客
房屋租賃的糾紛真的很多,因為房東覺得房子在我名下,所有權是我的,當然我想怎樣就怎樣啊!但其實根據民法第421條:「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使用收益使用收益,給我用螢光筆畫起來!!房子租給房客之後,所有權當然還是房東的沒錯,但使用收益權就是房客的了。只要房東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如果房東沒事闖入房客家,房客是可以請他出去的。依照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謂無故,通常就是對方沒經過你的同意就跑到你家,請記住一個觀念,房東把房子租給你,你住在這就是你家。要是房東在那雞雞歪歪說這房子是我的耶!你知不知道我可以不租你啊(壞員外嘴臉),千萬不要因此退卻了,別忘了你們是有簽契約的啊!所以現在那邊那個大聲嚷嚷的是要毀約就是了是不是嗄?下次房東要進你房間,你不用站在門口跟他說Over my dead body,直接拒絕他,他如果硬闖就報警 。有人會怕跟房東撕破臉,可能我個性比較拍到頂,我覺得撕破就撕破啊,反正這種不尊重房客的房東我也不會跟他續約了啊,之後應該也老死不相往來,我只求租約期間安穩有隱私哪!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房子要賣也不能要你立刻搬走
還有,不要傻傻以為房東跟你說,他房子要賣了就是要你搬走,民法有一條著名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也就是民法第425條:「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意思就是,只要在租賃關係存在期間,房東把房子賣掉了,新的屋主仍然要承受原本跟房客之間的租賃契約直到租期結束。不管是舊房東還是新房東都不能趕你走,不然他就要負違約責任。我聽過房東只是通知房客說房子要賣了,房客腦補程式啟動以為房東叫他搬家,都找好新房子簽好約了才發現沒這回事,這時候如果房客還是要搬走的話,違約的就變成他了喔,千萬愛注意!
本文出自巴毛《防小人法律應對術:人生處處是騙局,懂這些不再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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