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形象 Image of Love
大部分的例子裡,大部分的人們,對愛的印象,其實大部分都是不真實的。
我的意思是說,人們愛上的並不是對象本身,而是愛上他們自己對對象本身所產生的想像。
就是你看見一個薩克斯風樂手在演奏,突然,你覺得你愛上他了……,問你為什麼?你超開心地回答:「他好帥!嘴巴好靈活……,他一定是個很浪漫的男人……,我想看他在我房間吹奏的樣子……,他應該喜歡喝點小酒而且……抽雪茄?!太帥了……。」
其實,這整段敘述只有那個「我想看他在我房間吹奏的樣子」是以祈求句的許願方式陳述,故為主觀亦無差。但其他所有的敘述,其實都是你那「想當然爾」的不客觀邏輯自己構想出來的。
例一,他一定是個很浪漫的男人。這便是自己往好的、非常正面的地方去聯想。
因為,很多我認識的樂手老師其實累到沒辦法顧慮生活情趣,有時更為生活奔波,哪有閒情逸致來浪漫?
例二,他應該喜歡……抽雪茄?這一整段都有問題。
從哪裡判斷這位樂手喝酒、抽雪茄?全是自己的想像。
有沒有可能這位樂手對菸過敏,無不良嗜好,而且吃素還過著節能減碳的生活?
所以,當我們愛上某人的形象(image)時,我們愛上的,其實是我們自己突然被荷爾蒙籠罩而發浪之大腦不受控症候群(N2MKSSH),翻作台語便是恁奈不去死死好症候群。
而這可怕的N2MKSSH,短則數月,長則幾年,都會不斷干擾正常大腦的運作,突然使之當機,而後產生各種幻覺來自我催眠並深信不移。
要能從這症狀中好轉醒來,承認自己愛上的並不是當初「看見」他的那樣,實在需要健康的體魄、自知的勇氣和一點點機緣。
如此一來,所有的愛情都是盲目的?莎士比亞說對了!
所以為什麼相愛容易相處難!所以為什麼兩二人在一起久了一定會情淡,都有了答案。
因為,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和精神去愛一個根本不是我們想像的人;日後驚醒、掀開面紗一看,說不定,還正是我們最討厭的類型?難怪很多夫妻到最後會想殺了對方。
但戀愛的最美便是那初期曖昧不明時,一切都未知、一切都朦朧、有點故作鎮定,卻又興奮難耐,整夜讓自己睡不著的,不是真正的他的一切,而是那副因荷爾蒙強烈暈染的對他的想像。
所以,我們都愛上幻想、愛上猜測,愛上那個不真實的他。
原來,這就是愛的印象。
那麼,愛原來是那麼可笑、荒謬甚至精神錯亂不可理喻的行為?
或許,我們仍然有些能維持這場愛情的理性說法;比如說,他微笑的樣子很可愛、她身上的氣味很好聞、我們倆喜歡同樣的作家、他也喜歡Bali……等。
所以,別沮喪,愛上對方仍有些理性的原因。只是,比例較少。
愛不需要太理智,愛需要瘋狂的失控,只是,後果請自行承擔。
為什麼要結婚生小孩
因為我們有MC排卵,因為我們有子宮,因為媒體、身邊朋友的暗示明示都可知道,終有一天,我們是要懷孕生子的。
很少人告訴我們,如果、萬一,找不到適合的人結婚生子,我們應該怎麼辦?於是,在傳統的壓力下,很多人摸摸鼻子找個差不多的人嫁了,或許也生了幾個孩子,但說不上來開心與否,只知道,自己像是尖峰時刻被推進捷運車廂的乘客,「咻」地一口氣緩緩吐出,不管車廂內是否燠熱難忍,至少,自己趕上了。
但是,人生真他媽的機車!就連現代化的捷運都可能因為當機而半路卡在高架軌道上,更何況是婚姻?人心?
沒趕上的人,心可慌了。會有下一班嗎?多久會來?來了後自己擠得上嗎?擠上了,但,那真是自己要去的地方嗎?
那裡,不過是諸多選擇之一。坐捷運,也應該只是諸多過程之一。時候到了,擠不上,勢必有另外一種可能。
所以,就算我們是雌性,天生有母性,那也只是一種基因決定。
而女人,該有女人自己的決定。
全球人口已經夠多,好男人出現速度又不成正比;借精未婚生子又是太巨大不可測的未知,所以,女人們或許應該把結婚生子當成使命,而不是天命。
人生中有許多使命,可以選擇要不要扛。聖女貞德和花木蘭,選擇了當時她們認為該接下的使命,而不是接受可能在當時更不可抗逆的天命──結婚生子。
這件在婆婆媽媽嘴裡不可不做的事,其實,妳自己心裡比她們更清楚,自己要不要去扛;又或者,妳覺得生命中有更多其他的事要忙?
如果我的女兒到了適婚年齡還不急,也找不到一個相愛的人;那麼,我會去注意她在工作上、生活上,有沒有什麼事能讓她眼神發光、能讓她依然有著像小時候一樣快樂的笑容?或許,我也會急,但是,她一個人開開心心地,總好過遇人不淑、虛擲光陰、焦頭爛額?
告別大內褲
最近正在和自己的大內褲告別。
大內褲。
這三個字看起來超不受歡迎、超不性感,應該是男人女人都不想花時間了解又超想擺脫的東西。
婚前,自己的size是XS。
懷孕時,便一路漲到XXL。
這樣的過程,很令人沮喪。每要往上跳一個size,便覺自己離「小姐」更遠;更多的害怕是,如果此去一肥不返,又該如何?
變胖是一種恐怖的煎熬。一面想著健康、一面又要抵抗食物的誘惑。一會兒戰勝、一會兒臣服;一會兒覺得自己很棒、忽然下一餐,又變得看不起自己。
就算妳有愛妳的朋友,或有個說妳無論多胖都會愛妳的老公,妳還是默默地在漲大、漸漸地感覺到膝蓋和腳掌承受的壓力。手掌水腫了,下巴和鎖骨不見了,肩頭更壯了,內褲穿不下了。
有一天,實在沒辦法穿過去的內褲了,只好不太情願地走進孕婦裝專賣店。只見櫃上的阿姨迅速地用眼角一瞟,立刻拿了件「她們的」M號,當那件內褲送到我手上時,我發出不可置信的驚呼:「未免也太大件了吧!」在阿姨的堅持下,我只好勉強買回家。
那條內褲拉開來,從西到東,活像個麻布袋,或是說,像面旗子──笑死人了!誰要穿啊?
誰知,回家一換上,居然還有點緊……。
天~~崩~~地~~裂~~
後來,因為它實在對肚子來說太舒服了,於是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越買越大條。
體重從四字頭一路飆到七字頭,大內褲一直默默地抱著我那如冬瓜般的巨大肚子,如河馬般的臀部。
洗好的大內褲,不太敢在老公面前晾,深怕他一個不小心,拿來當毛巾。
大內褲像個沉默的知己。它陪著我,讓我忘記許多不舒服。
也曾上一些國外孕婦用品網站查詢,看到原來超多孕婦丁字褲──至少看起來會有局部性感的錯覺,知道嗎?孕婦超怕把老公嚇到冷感……──就算它設計OK,但回頭一想,丁字褲的舒適度哪裡比得上大內褲?
於是,孕婦的秘密便是,內褲無敵大。
照理說,大部分注重身材的女人,應該會在生產後想加速瘦身,極快地擺脫那些極大size的衣物,然後再瘋狂堆滿XS的衣物;當然,我也瘦身,但我卻無法忘情於大內褲,一直捨不得把它們丟掉。
當身形邁向M號時,大內褲穿起來便鬆垮垮地,仍然捨不得丟;一直到現在,衣櫃裡的角落,仍有幾件大內褲,靜靜躺在那兒。
我想,它們算是我的戰袍吧!我們是曾經那麼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打過那美好的一仗。
我想讓它知道,我珍惜和它的感情。
20s Something
有人說,二十歲已經是成年人了;但以我來看,二十歲,還好小好小好小。
在我看,二十歲和三歲差不了多少。三歲的孩子,會自己大小便了,會問問題,發表意見了,但任性的時候不少;可是,大多時候,仍可用玩具、糖果搞定──所以,二十歲比三歲多一點的是,他們可以到更遠的地方,但卻仍然像個孩子般地容易受傷、任性,對人情世事一知半解,還很小,still very young。
Girls at 20
去探索、去玩、去奔放,偶爾瘋狂、別太失控。
戀愛最好能談個四、五段;別想在這個時期結婚,因為妳自己的經驗不夠、判斷就會失準。
先用妳的本性、野性去戀愛,再從每一個不同對象身上學習,然後修煉自己。
少跟男友去逛家俱店和市場,別沉浸在那種兩個人好像新婚夫妻般的幻想裡,妳會害死自己。
當然,看著他時眼神還是要專心地迷濛,但心裡要冷靜地告訴自己:「等一下,再等一下,他有可能只是過客。」
多去旅行、看書、看電影,多去做一些妳夢想中想做的事、去妳夢寐以求的地方,因為在二十幾歲不做、以後可能沒機會了──就算以後有機會,那感覺是不會一樣的。
累積各方面的經驗:工作經驗、戀愛經驗、被騙、吃虧、受害的經驗,還有,性經驗。
二十歲的女孩,體力正好,多去體驗。但不是要妳去濫交。
有些事,還是要三思。
比如說刺青,比如說整型。
人的長相是會變的,氣質也是,多給自己一些成長的機會,不要輕易改變妳的容貌。
二十歲,有什麼好怕的。
Boys at 20
去玩吧!小公狗!
愛從來就不只一種
二十歲的女人,青春正好,對愛情憧憬、好奇和渴望,雖涉世未深,但仗著年輕就是本錢的勇氣,面對未知的坎坷或幸運,總是天不怕地不怕地自信。
三十歲的女人,有了歷練,也成熟不少,已能分辨男人的種類,也較能分配愛情在生命中的比重,在職場上的自我實現或能填補其它方面的不足,就算心中小拉警報,但看到名女人們晚婚晚生,還能勇敢面對一個人的人生。
四十歲仍單身的女人,甚至在生活、工作範圍內舉目四望、拉長脖子都看不到可以牽手的對象時,難免有一種生命之火越來越黯淡的焦慮,那麼,到底是死了心準備「收攤」,還是仍抱著希望?
日本作家稱這樣的女性為「敗犬」,但我看看身邊這樣的女性,不但稱不上「敗」,還優得不得了。
她們分佈在各行各業。有傳播界的大製作人、台長,或是銀行界、保險業的女強人,也有老師或教授。
不但學歷高、面貌體態更是保養得青春可人,年過四十還找不到伴,大部分的她們還是懷抱著希望的。
很妙的是,她們幾乎都向「外」求。
有人上網去結交各國異性,有人找到假期就去異地來個「Love Stay」,問她們為什麼找外國人?答案很妙——因為外國人比較看不出東方人的年紀,就算後來知道了,也不在乎什麼「姊弟戀」或「母子戀」,言下之意,老外還是比較浪漫、沒包袱。
而大部分的她們,也都還和家人住在一起。家人雖然心急,卻也知道不能病急亂投醫的道理,只好對這個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倒是W最近有了更深的體悟。她說,不一定要結婚,有個伴就好。
原來,W的母親上個月過世了。喪禮上,只有四個兒女鞠躬,W的父親根本沒出現。
她的父母也不過離婚幾年,當年還是因為父親有外遇,不要這個家,走時還帶走一大筆錢,那是W的母親賺了一輩子才有的積蓄,孰料喪禮時,父親仍未現身。
W說,她的父母好歹也結婚在一起三十幾年;末了,她看不到父親對母親的愛,只看到母親一個人的遺體,孤伶伶地被送進冰櫃,上下左右躺的都是陌生人。而火化後,一個完整的人只剩下半鐵盤的骸骨;媽媽辛苦了一輩子,那個躺在一起三十多年的枕邊人,杳無蹤影。
「結婚不一定好,嫁不對人更淒慘。」W說,只要有伴就好,不管是牌咖、精神伴侶或是好姊妹,能相知相惜地一起走完一生,「反而是充滿愛的旅程,結局也能比較溫暖,這樣不是更好?」W的眼睛閃著淚光說。
聰明的女人啊,對愛固然永遠不要放棄,但別忘記,愛不是只有一種形式,能疼惜妳的也不會只有一個叫做老公的人,放開心,好好地享受人生去。
關於承認這件事
我始終覺得,人生的許多態度,越早想清楚,能越早建立越好。
比如說,「承認」這件事。
越敢勇於承認,人生就越少麻煩、不必繞個大彎。
這裡說的「承認」,不是那種道德上的,不是那種小時和爸爸承認砍倒櫻桃樹長大以後可以選總統的;這裡要談的就只是「情感上的面對與坦承」。
中國人是個不善於表達情感的民族,不管是古時候或現代的教育,都要這些「未來的主人翁、社會國家的棟樑」成才成名成功,鮮少有教育學者或教材顧及個人人格特質的成長或情感學習;這或許也說明了為什麼常常在社會新聞中可以看到高學歷的知識分子難過情關,要不就自殺,要不就提著桶硫酸發狂地要分手情人同歸於盡;縱有滿腹經綸、下半輩子也只能寄身於囹圄。
關於情感的表達,要學的實在太多,就先從承認開始。承認,其實很簡單、也很難。
承認愛一個人,承認不愛一個人,承認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承認愛上一個不適合你的人;承認妳愛他只是寂寞得要死;承認妳想結婚只是怕不嫁別人會用異樣眼光看妳;承認你就是喜歡波大無腦的花痴;承認你愛她愛得很卑微……;怎樣,難不難?
在情感上,你了解你需要什麼嗎?你又敢理直氣壯地向前伸手去拿你要的嗎?更重要的是,當你手上的愛並不是你真正想要的,你敢拋棄嗎?
太多所謂為負「感情責任」的人,就是因為少了坦承面對的態度,不敢聽自己心底真正的聲音,以致虛與委蛇、惶惶度日,終致日積月累、剪不斷、理還亂。屆時,不但自己不開心,那位貌合神離的伴侶也無法得到一份真正安心、真正讓自己快樂的感情,請問,誰真正快樂了呢?誰又真的負了什麼責任?
很多人都是在失去親人或自己生小孩之後,才驚覺自己過去壓抑了多少感情而悔不當初;更多人在失去真愛後才深刻地體認,自己因為不願承認而犯下了多愚蠢的錯誤,甚至造成一生的遺憾。
之前我在台灣大學的巡迴演講時,不斷提醒學生們一個原則:Follow your heart。原因無它,想要做好一番事業、談好一段感情、擁有開心的人生,不二法門很簡單,就是勇於面對、承認,不違背真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