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48種面貌:從小說經典場景找回最真切的自我
男主角罕伯特的告白:「羅莉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我的靈魂。」做為小說開篇第一句話,卻激盪著我們的心。當然,或許只有身陷狂熱愛情的人,才會在罕伯特的愛情裡產生共鳴。
為什麼即使承擔著所有人的詛咒,男主角還是堅持要愛呢?很明顯的,一開始主角也曾經試圖以理性的力量壓抑自己的情感。他也必然盤算過,自己對羅莉塔的愛情,會對自己或羅莉塔的生活帶來何種不好的影響。然而,情感就像彈簧一樣,壓力越大,反彈也越大,到了某個時刻,情感就會變身為革命家,讓想高高在上的理性,屈服在自己腳下。這就是悲劇性的瞬間嗎?面對社會上的各種想法,勇敢堅守自己的感情,這個決定讓男主角得以主宰自己的人生,而不再是社會通俗觀念的奴隸。否認愛情,就等於否認自己。相反的,承認愛情,也等於承認自己。主角最後終於知道,對羅莉塔的情感本身,其實正是他的自我。
人類在本質上,是理性的存在嗎?這只不過是人類面對激情時,所表現出來的絕望情緒罷了。如果能好好正視自己和他人,任何人都能輕易發現,人類其實是感性多於理性。事實上,理性從來不曾凌駕於情感之上。甚至可說,理性是為了駕馭情感,才被發明出來的。但如果理性敢於敵視情感,總有一天會在面對情感的殘酷報復之下,不得不承認自己無能為力。於是,我們會直覺到,我們需要另外一種不同於康德無條件敵視情感的理性。莽撞地阻擋情感的海嘯,那不是理性。我們要發揮的,是斯賓諾莎那種肯定情感存在,有智慧的理性。
哲學家之中,幾乎只有斯賓諾莎提出支持正視個人情感的「情感倫理學」,而非「理性倫理學」。斯賓諾莎所揭示的「情感倫理學」十分簡單,就是以當我們遇見他人時,會被快樂或痛苦中的某一種情感所擄獲的這個事實,做為開始。
「由此可知,心靈可以感受不同的重大變化。時而可以過渡到更加完美,時而也可以過渡到更不完美。所感受到的這些激情(passiones),向我們闡明了什麼是所謂快樂(laetitia)與痛苦(tristitia)的情感。」
—斯賓諾莎,《倫理學》
沒錯,當我們遇見某個人,我們感到自己變得更完美,這種感覺就是所謂「快樂的情感」。那麼,當我們要和這個人分手的時候,我們就會感到自己的生命被抽乾了似的。因此,與給予我們快樂的人分開,總是會讓我們心如刀割。相反的,也有與此截然不同的情況,與某人交往時,我們也可能會感到自己變得不完美,這就是一種「痛苦的情感」。兩人在一起的時候,覺得自己變得一點活力也沒有,一旦與他分手,卻反而變得快樂起來,這算是一種不幸的情感。斯賓諾莎勸告我們,當我們面對痛苦與快樂這兩種完全相反的狀態時,要去除導致痛苦的關連,而保持給予快樂的關連。這也是為何斯賓諾莎所提倡的「情感倫理學」會被稱為「快樂倫理學」的原因。
有了斯賓諾莎的協助,我們終於能夠衡量男主角內心對羅莉塔的愛,以及那份複雜的情感狀態。罕伯特遇見羅莉塔時,他覺得快樂;相反的,與羅莉塔分開時,他感到痛苦。借用斯賓諾莎的形容,罕伯特愛著羅莉塔的同時,也感到自己的人生變得完美。但平凡的人卻想否定,並詛咒他對羅莉塔的愛。他不得不站在抉擇的岔路上:該選擇讓自己變完美的機會呢,還是放棄?選擇快樂的情感,還是冰冷的理性?幸好罕伯特勇敢承擔了社會觀念和理性的指責,聽從了斯賓諾莎的教誨。因為羅莉塔對他來說,是照亮生命的光,是生命之火。因此,對他而言,「罪」這個標誌,只不過是他心甘情願承擔的小影子罷了。 3
情感這東西,不管是什麼,都很「神為」。情感帶有一股力量,能連根撼動我們平凡的生活,而且是不由自主的,因此只能說是「神為」,而不是「人為」。古代希臘羅馬人認為人類的情感各有其掌管的神祇。具代表性的像是與牢騷有關的摩默思(Momus),與紛爭有關的厄里斯(Eris),還有與愛和熱情有關的厄洛斯(Eros)。古希臘人將不由自主陷入的情感,全歸咎於神的惡作劇。也可以說,他們比我們對情感有更深入的理解──所謂情感,就是我的未來生活由神決定,從這一點來看,古希臘人認為情感是「神為」的這種想法,再正確不過了。因為當我們遇見某個人、感覺到快樂,就會夢想與他共築愛巢,並努力付諸實現。相反的,認識之後感到痛苦,就會在自主或不自主的情況下,想要自己離開,或希望對方離我而去。
就如同遼闊的大洋懷抱無數的浪濤一般,我們心中也埋藏著各式各樣的情感。問題是,我們很難分辨出,現在緊緊掌控住我的,究竟是哪一種情感。因為很可能表面上或一開始認為是快樂,實際上或後來才知道是一種痛苦。例如同情,表面上可能與愛相仿,屬於快樂的情感,事實上卻是一種靠吸取他人不幸而存在的痛苦情感。因此,絕對不能和同情的對象在一起。因為一開始看似與快樂相關,不久之後就會發現,這是一種腐蝕彼此的痛苦關係。因同情而交往的人,其實是依靠著對方的不幸而活著,和極端地將他人不幸當成養分以求生存的吸血鬼別無二致。在對方變得幸福的同時,就會感覺到自己已經不再被需要,因而痛苦萬分。
因同情而交往的兩個人,怎麼會幸福?怎麼會屬於快樂的關係?「他是個不幸的男人,他需要我」,這往往就是同情的公式。然而,此時已深陷憐憫之情的女人,想要的卻不是那男人的快樂或幸福。那女人真正要的,是來自照顧不幸者的優越感,或是一種自己比對方更幸福的感覺罷了。對一個口渴的人,不能一下子就餵給他足以解渴的水量,如此才能讓對方為了討水喝,而不會離開自己身邊。然而,當他有一天不再口渴的時候,那個人會掐住我的脖子,因為他會發覺,利用他的不幸,並助長那份不幸的人,其實就是我。同情是多麼殘忍的情感,而我們竟還將之與愛這最溫暖的情感混淆在一起。那個結果是致命的,會讓對方或自己徹底毀滅。因此,我們需要擁有能正確識別情感的眼光,如果無法認清自己現在被何種情感所纏繞,就必須先確認這份情感屬於「快樂系列」,還是屬於「痛苦系列」。
長久以來,我們不合理地壓抑自己的情感,同時也吝於表達那些情感,對於纏繞住自己的種種情感,自然會感到生疏,無從表達。甚至會對發自內心的情感感到恐懼。「啊,這是愛嗎?」「我真的討厭那個人嗎?」牽扯到情感,我們就變得比稚子還不如,如果是孩子們,就會率直地面對自己的情感,一無所懼地身體力行,我們卻反而不相信自己的情感,還會覺得危險。然而,如果沒能聽到情感呢喃著「今後你會變成這樣」的細語,我們還能夢想一個幸福的未來嗎?
現在,這堂「情感課程」即將正式開始。不是被社會要求而去修習的,可以得到英語合格證書或專業知識的課程,而是為了自己而上的成長課程。對於曾經經歷、正在體驗或即將湧現的情感,讓我們一一地好好練習。這樣,我們才能正確地區別,神藉著每一種情感,對我們下了什麼旨意,又命令我們去做些什麼。
幸好我們的情感課並不那麼孤單。有一位可協助我們上課的可靠同伴,就是人文學這座燈塔。我們如此幸運,能擁有斯賓諾莎這麼一位哲學家,對歷史上人類的情感表達出最深的愛與理解。他將人類的情感區分為四十八種,明確定義其各自的本質,是一位前所未見的哲學家。另外,還有無數的文學家們,以傑出的作品讓我們看到種種情感如何令人類生活曲折起伏。約翰.福爾斯、卡繆、左拉、托爾斯泰、喬治.歐威爾、屠格涅夫、費茲傑羅⋯⋯等名家名著,將給予這門情感課程難以言喻的幫助。這些文壇巨匠們的作品,剛好各自針對一種情感給予精闢的分析。例如約翰.福爾斯的《法國中尉的女人》這部作品,藉著眾多登場人物以及故事的展開,深入剖析名為「欲望」的情感。我們的情感課程,將會以透過斯賓諾莎的視角,深入解讀文學作品的方式來進行。
我在書中把四十八種情感歸類為四組。但請別誤會,這並非絕對性的分類法。考慮到如果將這四十八種情感一一羅列下來,反而會變得很分散,為方便起見才如此區隔。這四個部分大致上是藉法國哲學家加斯東.巴舍拉的詩學想像理論,將人類的想像以宇宙四元素分析歸類,也就是「地」「水」「火」「風」。小小的、可愛的,屬於初期的情感,就像在大地上剛萌生的嫩芽一般。變化多端,有時又激情四射的情感,彷彿隨著起伏蜿蜒的地形展現不同形狀、發出各種聲音的溪水。華麗但容易凋零的情感,讓人聯想到篝火孱弱的顫抖。而冰冷憂傷的情感,則讓人彷彿聽到寒風凜凜的聲音。各章最後都有一個「哲學家的忠告」小專欄,這是出於我個人的一點苦口婆心。在上過由斯賓諾莎和文豪們所傳授的情感課程之後,某一種情感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如何被觸動、產生何種作用,怕大家會錯過,因此,「哲學家的忠告」可視為是情感課程的應用篇,也是實踐篇。
好了,準備好揚起風帆,航向遼闊深邃的情海了嗎?敞開胸懷,盡情聆聽四十八位海妖的迷人歌聲吧!但千萬別被其中任何一種情感迷惑,我們一定要通過所有的情感才行。因為此刻我們就像奧德賽,抱定返鄉的決心,出海航向只屬於自己的感情。Bon Voyage!
1 要成為人生的主人,必須克服的奴隸意識— 自卑
屠格涅夫,《木木》
奴隸沒有愛人的資格。人類最珍貴的情感—愛,只開放給自由人。
蓋拉辛切身體認到這一點,而且不只一次,而是兩次。上了年紀的女地主出於本能地知道,奴隸墜入愛河,是一件多麼危險的事情。奴隸有了心愛的人之後,為了守護對方,甚至會違逆主人的命令,因此,跟奴隸沒兩樣的俄式農奴蓋拉辛必須否定自己的情感才行,做不到便得強迫他。
蓋拉辛雖然是個啞巴,力氣卻比任何人都大。當他愛上了相同處境的塔蒂雅娜,女地主便直覺到危機的到來。蓋拉辛一旦有了堅守自己感情的念頭,向來忠心耿耿的他就會脫胎換骨、挺起胸膛,對主人來說,這種危險非同小可。女地主連忙將塔蒂雅娜嫁給別的農奴,也是出於這個緣故。
被搶走心愛之人的蓋拉辛,起初還沉浸在悲傷與慌亂中,但不久後他就死心了。沒錯,愛情對農奴來說太過奢侈,蓋拉辛如此自嘲。由此看來,女地主首次出招一舉奏效。但再怎麼木訥的農奴,也無法輕易忘卻感情遭到否定的不快。陷於情傷的蓋拉辛,偶然救起一隻陷進河邊泥沼、不斷掙扎的小狗。或許蓋拉辛從小狗掙扎的模樣裡看到身為農奴的自己,他將可憐的小狗帶回農舍,用心飼養著。他為小狗取名「木木」,將自己全部的愛情傾注在小狗身上,大概稍能撫慰失去塔蒂雅娜、失去愛情的傷痛,也可能並未多加思索,覺得愛上一隻動物而不是一個人,女地主應該不會抱怨。
然而,出於主人意識,女地主這次也不放過一絲危機—無論如何,農奴都不能為自己的感情做主。蓋拉辛太大意了,或許可以說是太天真,他一點也不明白,事實上主人根本不容許奴隸擁有自己的感情,因此不管對象是人還是動物,都絕無例外。與將塔蒂雅娜嫁給別人的方式不同,女主人想乾脆把木木弄死算了。對於地主來說,連農奴塔蒂雅娜她都能隨心所欲地左右其命運,何況是弄死一條口不能言的畜牲,眉頭都不用多皺一下。深愛著木木的蓋拉辛儘管不會任木木死在女地主手上,但身為農奴,他也沒辦法保住木木。因為一個能任意擺布蓋拉辛的地主,自然連蓋拉辛的所有物也能隨自己高興處置。
最後,蓋拉辛決定親手了斷木木的生命,他認為這是他對跟定自己的木木所能給予的最後的愛。比起被討厭自己的人殺掉,不如死在喜歡自己人的手中,蓋拉辛這麼想。這是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說《木木》中最令人心痛的一幕。捧著木木最喜歡的食物,撕著麵包屑撒在盛滿肉的洋蔥湯裡餵給木木吃的蓋拉辛,會是怎樣的心情?蓋拉辛為木木準備豐盛的最後晚餐,淚流不止。晚餐後,他帶著木木上了船,划到了江心。
「最後,蓋拉辛站了起來,臉上露出一種痛苦而憤怒的神色,將自己帶來的兩塊磚用繩子捆住,又打了一個活結,套在木木的脖子上。然後抱起木木,舉到河面上,最後望了牠一眼。(⋯⋯)木木信任地望著蓋拉辛,不僅毫無畏懼,還輕輕地搖著小小的尾巴。蓋拉辛別過臉,皺著眉,放開了手。他聽不到木木掉入水中時那尖利的慘叫,也聽不見河水濺起的噗通聲,更聽不到其他所有的聲音。對他來說,這最雜亂的一天,卻在寂靜無聲裡悄然過去。就像某個最寧謐的夜晚,對我們而言,卻一點也不寧謐一般。」
從表面上來看,蓋拉希似乎屈從於女地主的壓力下。但千萬別忘了一個事實:女地主從不曾叫蓋拉辛殺死木木。因此,蓋拉辛的行為,是一種消極卻自主的決心,換句話說,蓋拉辛無法積極地保護木木,便轉而採取一種消極的抵抗,讓女地主無法殺掉木木。這點非常重要,將木木投入江中的瞬間,蓋拉辛也同時丟棄了身為農奴的自卑感。如果他徹底服從女地主的命令,就不可能做出搶先將木木的生命由自己親手葬送的決定。最後,蓋拉辛終於以此克服了掌控著自己的自卑。
斯賓諾莎說:
自卑,是出於痛苦而把自己看得過於低下。
—斯賓諾莎,《倫理學》
痛苦,是有某個他者想要使我的意志屈服時產生的情緒。當女地主否定蓋拉辛可以做自己人生的主人,蓋拉辛感覺到的就是這種痛苦。當這種痛苦反覆發生,無論是誰都會陷入自卑。但不論出自何種理由,木木的生命,是由最愛牠的蓋拉辛親手終結掉的。這裡最關鍵的,就是「親手」這點。因為蓋拉辛的行為,雖然受限,卻是出於本身力量的自主決定。與塔蒂雅娜被搶走時完全順從的態度不同,蓋拉辛的心正逐漸擺脫自卑。雖然只是一條狗,但對木木的愛,讓蓋拉辛慢慢地成為自己的主人。
這難道不是愛的奇蹟嗎?因為愛所帶來的喜悅,總是靜靜地,同時卻又強烈地要求著我們。而你,是一個足以守護愛的歡愉,為自己人生做主的人嗎?
不管是塔蒂雅娜還是木木,如果愛的對象沒有出現,蓋拉辛恐怕還是女地主最信賴的農奴,以此終老。但當自己所愛的,給予自己快樂的對象被搶走時,蓋拉辛的心境也產生了莫大的變化。他終於痛切地領悟到一個現實:如果不能成為一個主人,而只是一個奴隸,就無法守護自己的愛。這也是在弄死了木木之後,蓋拉辛決定離開女地主逃走的原因。如果一直陷溺在自卑裡,對自己的處境認命的話,蓋拉辛絕對做不出那樣的決定。屠格涅夫對於從女地主手裡逃出來的蓋拉辛,以如下的描述結束了這個故事。「他從此不再和女人交往,甚至連看都不看女人一眼。家裡也沒養任何一條狗。」但不要把這解讀為失戀者的心理創傷,難道蓋拉辛不是下定了決心嗎?在能完全為自己的人生做主之前,絕對不愛任何人。我想如此解釋,不,或許就該如此解釋,就算是為了木木痛苦的靈魂也好!
〈哲學家的忠告〉
在我們的生活中,沒有比輕視自己更致命的情感。連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哪還能去愛什麼人呢?
愛情這種情感,是一種沒有強烈的自尊心就難以守護的欲望。「自卑的生活」絕非有價值的生活。造成一個人自卑或類似情緒的決定性契機,大多來自童年時期的經歷。斯賓諾莎之所以把自卑定義為一種「因痛苦而把自己看得過於低下」的情感,也是有原因的。在此,我們必須把焦點集中在「痛苦」上。
小時候如果不斷地受到父母的責備和批評,而不是稱讚的話,長大以後,仍舊會時常陷入痛苦的情緒中。自己做的事情,如果是別人家的父母,早就讚不絕口,但自己的父母卻無情地貶低。「書讀得好有什麼用,做人也要做得好啊!」「你跟你媽一個德行,沒藥救了,就沒有一點像我的地方?」已經把這些話習慣性地聽進耳裡的人,又怎麼可能看得起自己?不管怎麼做,都只是備受指責的話,那麼不管是誰,對於自己的行為,甚或是自己的存在,都會覺得沒什麼價值,所以才會被痛苦的情感所攫住。當童年時期所造成的痛苦,如同習慣一般存在於內心的時候,我們就會不自覺地沉浸在貶低自己的自卑情緒中。
習慣性的自卑,或說像宿命一般認命的痛苦,這就是自卑的真相。所以自卑是一種很難擺脫掉的情感。但若有了源源不絕的愛或肯定,自卑也會漸漸消失。對一個自卑的人來說,必須出現另一個人,願意花時間治癒這種童年時期所造成的習慣性痛苦,需要有個人像春陽融化冬雪一般,慢慢治癒那種名為自卑的痛苦痼疾。愛,能將我們從自卑之中拯救出來。
2 愛所創造出來的美麗奇蹟— 自信
米蘭.昆德拉,《身分》
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個地步,尚馬克做夢都沒想到,自己一個小小的行動,竟成了掀起颶風的蝶翼。事情的開端,起因於比自己年長的同居人香黛兒某天哀怨的悲嘆—「男人都不再回頭看我了。」這對同居的男人來說,是一句多麼無禮的話。難道我不算男人嗎?雖然如此,或許尚馬克至今仍舊深愛著香黛兒吧,他用力地按捺下嫉妒的情感,用心去理解香黛兒的悲傷。於是,尚馬克在苦思之後,總算得到了一個結論—「所有的女人都把男人對自己感不感興趣當成標準,來衡量自己的老化程度。」因此,尚馬克決定當一個神祕的跟蹤者。
就算如此,尚馬克當然也不能直接跟蹤香黛兒。左思右想之下,他決定化身為一個身分不明、單戀香黛兒的假想人物,才能在香黛兒心中留下跟蹤者的印象。他寫了一封信給香黛兒,信中表明自己時時注視著她。「我像個間諜跟隨在妳左右,因為妳實在太美麗了。」蝴蝶效應於焉開始,但此時尚馬克仍絲毫不察。他不知道自己的信會對香黛兒的生活,甚至是兩人之間的關係,掀起多大的波瀾。昆德拉的小說《身分》就是如此展開的。
「更多的信如雪花般飛來,她已經越來越不能漠視了。信的內容充滿智慧,極其莊重,一點也不戲謔甚或糾纏不休。(⋯⋯)那些信不是誘惑,而是崇拜。就算信裡充滿誘惑,但那也必定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長遠計畫。但現在她手上的這封信,卻比當初收到的要大膽。『三日不見,當我再見到妳的時候,妳那輕鬆得彷彿要騰起的模樣,讓我驚奇不已。妳就像一團火焰,非得舞動,向上翻騰,才能存在。妳的身材變得比過去更為窈窕,裹在一團輕快、瘋狂、酩酊而又野性的火焰裡。我想像著,向妳赤裸的身體拋去一件烈火編織的披風,把妳雪白的軀體裹入紅衣主教深紅色的披風裡。然後將妳放到一個紅色房間裡的紅色床上,我的紅衣主教,最美麗的紅衣主教!』幾天後,她買了一件紅色睡衣。」
看見香黛兒收到信之後所產生的變化,尚馬克只感到困惑。香黛兒竟然會因為某個人的注視,或說是某個人的稱讚、崇拜,而出現變化。信裡寫著她戴珍珠項鏈會很美麗,於是她自信地戴上一條珍珠項鏈,那是尚馬克以前送的禮物,但香黛兒一直覺得太華麗而很少配戴外出。信裡提到紅色衣服,香黛兒就買了一件紅色睡衣來穿。她變得煥然一新,這是尚馬克過去所沒感覺到的。如今的香黛兒,看起來彷彿連自我的本性也都改變了似的。原本不喜歡珍珠項鏈的她,變成了一個喜歡珍珠項鏈的女人;原本最輕蔑紅衣的她,變成了一個喜歡紅色的女人。然而,這些稱讚香黛兒的愛慕信內容,也不是全然與香黛兒無關的。為了寫這些稱讚、崇拜的信,尚馬克比過去更密切地觀察了香黛兒。
跟蹤者的信,也就是尚馬克的信,只不過是讓香黛兒聚焦到自己所遺忘的魅力上。但這些焦點,卻讓香黛兒滿足了自我,賦予她莫大的自信。當她明瞭了自己有多麼珍貴和璀璨,她對自己的存在,豈能不感到自信。
自信,是一種人省察自己與自己的行動力量時產生的快樂。
—斯賓諾莎,《倫理學》
斯賓諾莎說,自信是「省察自己與自己的行動力量時產生的快樂」。雖然沒有明確解釋,但我們只有在回顧自己的身影,並為之充滿信心時,才能感覺到快樂。就算不是香黛兒,而是其他任何一個人,只要能確定自己多麼迷人、多麼美麗時,都一定會感到快樂。自信,就是如此充滿魅力的情感,走在路上彷彿女明星走過紅毯,抬頭挺胸、姿態優雅,與陌生人說起話來,言行舉止也無懈可擊。然而一般平凡人卻往往無法領悟到,自己是多麼有價值的存在,於是也很少能感受到自信這種情感的驚人效果。因為我們或多或少都陷在某種被害妄想中,而不自覺地萎縮起來。香黛兒所收到的愛慕信之所以重要,理由也在此。若沒有一個愛慕者告知,你是個如何寶貴迷人的人,自己也很難湧起自信之心。
其實尚馬克的判斷是錯的。比他年長的同居人香黛兒,擔心的不是自己的衰老。香黛兒的憂鬱和痛苦,來自於對「自我存在」的自信已經消失如煙的領悟,一旦將自己貶低為沒人回頭多看一眼的老女人時,就是她失去自信的時刻。當然,剝奪了她自信心的主犯,難道不是尚馬克本人嗎?自己視為情人的男人不再關注自己的一言一行,身為女人的她,就很難繼續維持自信。因此,尚馬克所寫的愛慕信深具意義。雖然出發點在於同情與憐憫,但愛慕信卻讓香黛兒找回了失去的自信。
有趣的是,那些情書不僅僅改變了香黛兒,也同樣改變了尚馬克的自我。為了寫這些信,尚馬克不得不專注在香黛兒的魅力上。而就在這段過程中,尚馬克也找回了自己過去曾崇仰並愛慕過的香黛兒的身影。更正確地說,是他自己也已經變成另外一個男人,重新愛上各方面都有所變化的香黛兒。做為一名跟蹤者,尚馬克開始仔細觀察之前一直漠不關心的香黛兒,於是自然會看到被自己所忽視的情人原有的魅力,以及隨時間過去,她身上所起的新變化。香黛兒全新的面貌,令尚馬克感覺到自己重新愛上香黛兒,一種不同於過去的愛。
當香黛兒發現了愛慕信其實是尚馬克寫的之後,她非常生氣,馬上就離開了尚馬克。然而,在一起的兩個人往往要等到對方離開自己之後,才能明瞭那個人的存在對自己有什麼意義。尚馬克和香黛兒也一樣。這對男女直到分手後,才領悟到對方對自己來說是多麼珍貴的人。因此,這對戀人在倫敦重逢,或許從某方面來說也是個理所當然的結局。幾經周折之後,和解的兩人同寢之際才終於知道,愛,就是要始終注視著對方。更進一步說,就是要愛慕對方,為對方深植自信。因此小說《身分》的最後場景,也給了我們雖然淒婉,但深深的感動。
「他想坐起來,用嘴唇輕吻她。但她搖著頭說:『不,我只想這樣注視著你。』接著又說:『我要讓燈整夜都亮著!每一夜。』」
〈哲學家的忠告〉
我們一輩子也沒有看過自己的背影,但他人卻能輕易看到。如果是個愛我的人,有時也會這麼說:「頭髮上好像沾到了什麼,過來,我幫妳拍掉。」反過來,當然也一樣。當他的上衣從褲頭滑出來,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他這件事情。這不僅僅適用在背影,因為我們的各個角度,對他人來說如同在照鏡子一樣。事實上,他人就是一面比鏡子好上數百倍的魔鏡。鏡子只能照出現在這個視角的樣子,但以他人為鏡,連過去或未來的模樣都能映照出來。甚至連我的內在也展現無遺。看到連自己都不知道的優點,會感到快樂;相反的,看到自己的缺點,我也會變得憂鬱。或許因為如此,我們才會想和愛著自己的人在一起。陷入愛河的人擁有驚人的才華,能挖掘出對方的優點勝於缺點。因此,戀愛中的人令人讚嘆。他的眼中看不見我所擁有的致命性缺點,因此,情人往往能讓我們找回別人無法給予的自信心。而如果有一個人對我的各個方面都視若無睹,或者將我的優缺點同時看在眼裡,那麼他一定不是一個愛我的人,頂多只會是我的好朋友,或好同事罷了。對一個缺乏自信心的人來說,唯一的治癒聖藥,就是擁有情人。
光是知道有某個人正愛著自己,就會讓我們馬上恢復自信。如果我本身不是個足夠珍貴、充滿魅力的存在,又怎麼會出現「有人愛我」這個奇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