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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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恆久的神智不清
吃飯
好久沒有一個人去旅行。 想到這裡,突然很想去旅行。 我只有在這種時候動作特別快。翻開記事本,想了一下工作行程,立刻決定九月去旅行。由於護照過期,當天,散步的路上就去拍了照,也去區公所拿了相關資料,第二天就提出申請。 晚上,丈夫下班回來立刻告訴他: 「我九月要去旅行。」 本來忙著把西裝、領帶、白襯衫、長褲、襪子脫得到處都是的丈夫,突然停下脫衣服的手,一臉錯愕地看著我說: 「那,我的飯呢?」 這下輪到我錯愕了。 飯? 接下來的幾秒鐘,兩人都沉默不語。終於我打破沉默說: 「飯?這是你第一反應?」 如果是今天就要出門也就算了,聽到好幾月以後的旅行計畫,他的第一句話不是「要去哪裡呢?」,也不是「要去幾天呢?」,竟然是「我的飯呢?」 我突然覺得,我存在的首要意義就是煮飯。 這一類的事情經常發生。 吃飯。 這是他的習性。結婚兩、三個月後,再怎麼不願意也會察覺到這件事。下班回來就是吃飯然後睡覺,看著丈夫這一連串過於實際而有效率的行動,該怎麼說呢,連寫出來都覺得陳腐,我這個新婚妻子實在很難不在心裡提出一個質疑││這個人只是為了叫我煮飯而跟我結婚嗎? 於是,有一天我就不做晚飯試試看。丈夫下班回來後,看著空無一物的餐桌和整齊的廚房,露出一臉納悶的神情問道:「晚飯呢?」一邊把西裝、領帶、白襯衫、長褲、襪子脫得到處都是。 「沒有。」我回答。 「為什麼?」 「因為沒有做。」 我一邊撿著丈夫的西裝長褲一邊回答。丈夫沉默了片刻,然後一臉認真地又問了一次,為什麼? 「因為不想做。」 我答道,接著提案說,那麼叫蕎麥麵來吃吧。 「蕎麥麵?」丈夫發出奇怪的語調。「麵店早就打烊了。」 那時已經十點半了。結果,那天我們開著丈夫的車去Denny's吃晚飯。 不料,這件事卻產生了反效果。已經知道每天不一定有晚飯吃的丈夫,把那句令人厭惡的台詞「晚飯呢?」,改成在玄關問,而且問得十分頻繁。可能是被不安所驅使吧。大門一開劈頭就問,晚飯呢? 不消說,這真的讓我非常難過。看到這一段的人,或許很多人都會同情我丈夫,但是門一開,看到人家的臉第一句話就是問「晚飯呢?」,我覺得這是極為失禮的話。 如果我說,我這輩子再也不做飯了,你會跟我離婚? 我曾經如此問過。當時在浴缸裡看報紙的丈夫回答:「才不會呢!」看來他已經學會了「傾向與對策」,以這種程度來回答我的質問,而我也從他那裡學會了不囫圇吞棗解讀他的回答。 我很喜歡吃東西,所以對於下廚不以為苦。不過,為了下廚而行動受限會讓我很痛苦。 另一方面,我當然很喜歡和丈夫一起吃飯。不只是平常在我家的小餐桌吃飯,在球場一邊看足球比賽一邊大口大口吃飯糰、在公園吃三明治、夜遊之後站著吃的蕎麥麵都很喜歡。 其實,我們經常外出用餐。一則我們都愛吃美食,再則我不是個賢妻。經常去的有陽光照得到的附近香港料理店,以及把我討厭肥肉的毛病改掉的炸豬排店,還有可以吃到帶有泥土芬芳的野生蘑菇沙拉、藍色屋簷的西餐廳等等。 喜歡吃的佳餚,我經常會學著做做看。做得很好吃就開心無比。 能夠永遠和同一個人吃飯是很幸福的事。生活是由吃飯的次數累積而成的。 「我知道九月的旅行,是我的任性。」 幾天後我這麼說。我很清楚,就一般而言,結婚之後,大家是不可以隨隨便便一個人跑去旅行。 「可是我改不了我這種任性。」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這種事,其實你很明白吧?」 丈夫勉勉強強地點頭承認。 「我就知道。」 我的聲音,聽在自己的耳裡都覺得很開心。 「我去旅行的時候你就去外面吃吧。可以找上野先生或拓朗先生去喝酒啊。」 我舉出丈夫的朋友的名字。 「旅行的時候,我會一直想你的。我保證。」 我這麼一說,丈夫露出疑惑之色,心不甘情不願地點頭應允,應了一聲「嗯」。 「你也要想我呦。」 丈夫立刻回了一聲「嗯」。我看著他的側臉,很想吐槽地補上一句說「真的嗎?不是想飯,而是想我呦!」不過還是強忍了下來。
風景
有一次,和丈夫兩人,看到令人驚艷的星空。在車子裡,從全開車頂仰望出去。那是在木縣的山裡,滿天的星星真好像要降下來似的,又像是碎掉了似的,填滿了整片的夜空,一顆顆都閃爍著彷彿被淋濕般的光芒。我們霎時歎為觀止,不發一語地仰望著星空。我經常想起那時的事。結婚前,兩人看到的風景。 山葵田也是。晴朗溫暖的五月午後,在長野縣看到的山葵田,青嫩的綠與美麗的水。我在途中的公路餐廳,將熬夜趕好的稿子寄出後才出發。那一天的事,丈夫大概也記得。水車緩緩地轉動著。 類似這種風景有好幾個。我們共有的記憶。 那陣子,我們雖然身處不同的地方,見了面總是看到同樣的風景。或許正因身處不同的地方才能這樣吧。現在我們身在同一個地方,看到的風景卻大不相同。 附近有一家我很喜歡的露台餐廳,可以吃到新鮮的野生蘑菇沙拉,以及帶點苦味香醇美味的牛奶糖冰淇淋。我和丈夫都很喜歡這裡,週末經常散步到這裡來。是一家空氣流通的餐廳,人又比較少,晴朗的日子坐在靠窗的位子真的很舒服。我們並肩坐在那裡,悠閒地眺望窗外。我啜著我的飲料一邊想著,現在映入丈夫眼簾的是什麼景色呢? 在家裡的時候也是這樣。我們大多看著截然不同的東西。丈夫看電視,我看丈夫的頭。丈夫看現在,我看未來。丈夫看天空,我看杯子。 對我而言,這樣剛剛好。當然也曾焦慮地想過,如果全部都一樣該有多好。但是心裡最澄明的地方知道,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 一時的神智不清,這句話在我家是廢話,也是真實,也是結論,是使用頻率很高的常備藥。 想和丈夫在一起,做什麼都在一起,這種心情越來越嚴重就會導致變質與不安。與其說想要和他在一起,更確切的感受是,如果不在一起好像以後就無法在一起似的。在一起,如果不能像認識兩個月的情侶般溺在一起的話,生怕會迷失自己的感情。不要讓我覺得「不在一起也沒關係」。這是我迫切而真摯的心聲。丈夫看我不知所措,如此對我說: 「這是妳一時神智不清啦。」 頓時,我領悟到這句話的正確性,打從心底鬆了一口氣。我們怎麼看都確實是一對夫妻,能夠產生我們關係非常穩定的錯覺。於是我說: 「你說得對。」 是啊,即使不在一起,也不會認為不在一起沒關係。 吵架之後,整個人張皇失措,咆哮怒罵之餘,甚至想一個人跑到荒涼的地方去。我想,時間到了。是該走的時候了。是該走的時候了。總之非走不可,總之──。 丈夫擋在門口說: 「不可以因為一時的神智不清做這種事。」 每當我聽到這句話,總覺得荒謬至極,幾度不禁失笑。 「如果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那麼結婚就是恆久的神智不清。」 我這麼一說,丈夫默不作聲地想了想,然後說: 「沒有這回事。」 然而,丈夫的眼神卻帶著絕望的哀傷在訴說著:「妳說得對。」當我察覺到他也心知肚明時,頓時全身無力。 「沒有這回事!」 無論如何丈夫就是如此堅持。依然擋在門口。 因為這樣,我們今天也在同樣的地方,看著截然不同的風景。 不過,仔細想想,不同的風景是很迷人的。人和人認識的時候,就是被彼此擁有的不同風景所吸引。過去所有的時間,每個人所累積起來的風景。 就如同我和丈夫一起看到的木星空以及長野的山葵田一樣,我愛這些風景,也愛我自己一個人看到的風景,和丈夫自己一個人看到的風景。 一年有幾次要去丈夫的故鄉。老家住著爸媽和奶奶,附近還有親戚和朋友。那個城鎮的色彩和陽光的感覺,大馬路、紅綠燈、寬闊的河川、小學、書店、舊縣府、捷徑、抄小路的巷道、從孩提時代就常去的中華料理店,這一個個的風景,看似如此遙遠,卻又如此親近。 我很喜歡意識到丈夫是陌生人的瞬間。 經常,會想在街上把他當陌生人看。前些時候在電車裡曾經這麼做,那時心想,這個人的塊頭好大哦。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的姿勢好差哦;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穿的衣服好奇怪哦;也曾經覺得,這個男人感覺挺不錯的;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看起來好無趣。 相反的,丈夫看我的時候,有時也會覺得像個陌生人吧。例如在談工作的事的時候,或是和老朋友見面的時候,或是不曉得哪根筋不對勁投入演講的時候。 在丈夫的眼裡,覺得我像陌生人的時候,我的精神狀態大概十分穩定吧。一成不變的穩定。 世界永遠是神奇的多重構造。連我們小小的公寓裡,都折疊了好幾層風景,有著好幾種時間在流動。 此外,在不久前,我還沒有早上化妝的習慣。覺得一張洗淨的臉比較舒服,而且在家裡根本沒有化妝的習慣。雖然也會整晚都在工作,等到丈夫出門後才睡覺,但有時也不能這樣。 結果最近,我每天早上至少都會搽個口紅。實際上,不是口紅而是比較淡的亮澤唇蜜,不過反正還是化妝就對了。 人生不曉得會在什麼地方起什麼變化。儘管總有一天會分開,也希望分開之後,留在丈夫記憶風景裡的我,至少可以是個好形象。 然而,一早突然看到妻子搽著一口亮澤的蜜唇送他出門上班,丈夫心裡一定這麼想著: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
後記
結婚已經兩年,其實到了秋天就三年了,這是在秋天之前寫的散文。 由於情況時時刻刻在變化,這已經是一個故事。過去的故事。 因為是故事,所以根本沒有用。 不過,有種隨遇而安的感覺,如果完全不學習的男人和女人的幸福可以變成不幸的故事就好了。 英文有個慣用語叫「Rock the boat」(搖船)。意思是不慎惹出事端,或是明知危險而興風起浪,用法例如「Don't rock the boat」,或「Let's rock the boat」,而我的船其實每天都在搖。 雖然不是亞瑟.蘭塞姆(Arthur Ransome),我和丈夫大概都沒有出航的意思。 但是,海洋真的很有趣。 這就是一份航海紀錄。感謝丈夫答應我什麼都可以寫。 那間公寓在幾個月前退掉了,不過我們依然住在公園附近。 今天是星期一,殘暑逼人,丈夫去上班了。今天的晚餐,我打算烤秋刀魚。 一九九七年 秋 江國香織
好久沒有一個人去旅行。 想到這裡,突然很想去旅行。 我只有在這種時候動作特別快。翻開記事本,想了一下工作行程,立刻決定九月去旅行。由於護照過期,當天,散步的路上就去拍了照,也去區公所拿了相關資料,第二天就提出申請。 晚上,丈夫下班回來立刻告訴他: 「我九月要去旅行。」 本來忙著把西裝、領帶、白襯衫、長褲、襪子脫得到處都是的丈夫,突然停下脫衣服的手,一臉錯愕地看著我說: 「那,我的飯呢?」 這下輪到我錯愕了。 飯? 接下來的幾秒鐘,兩人都沉默不語。終於我打破沉默說: 「飯?這是你第一反應?」 如果是今天就要出門也就算了,聽到好幾月以後的旅行計畫,他的第一句話不是「要去哪裡呢?」,也不是「要去幾天呢?」,竟然是「我的飯呢?」 我突然覺得,我存在的首要意義就是煮飯。 這一類的事情經常發生。 吃飯。 這是他的習性。結婚兩、三個月後,再怎麼不願意也會察覺到這件事。下班回來就是吃飯然後睡覺,看著丈夫這一連串過於實際而有效率的行動,該怎麼說呢,連寫出來都覺得陳腐,我這個新婚妻子實在很難不在心裡提出一個質疑││這個人只是為了叫我煮飯而跟我結婚嗎? 於是,有一天我就不做晚飯試試看。丈夫下班回來後,看著空無一物的餐桌和整齊的廚房,露出一臉納悶的神情問道:「晚飯呢?」一邊把西裝、領帶、白襯衫、長褲、襪子脫得到處都是。 「沒有。」我回答。 「為什麼?」 「因為沒有做。」 我一邊撿著丈夫的西裝長褲一邊回答。丈夫沉默了片刻,然後一臉認真地又問了一次,為什麼? 「因為不想做。」 我答道,接著提案說,那麼叫蕎麥麵來吃吧。 「蕎麥麵?」丈夫發出奇怪的語調。「麵店早就打烊了。」 那時已經十點半了。結果,那天我們開著丈夫的車去Denny's吃晚飯。 不料,這件事卻產生了反效果。已經知道每天不一定有晚飯吃的丈夫,把那句令人厭惡的台詞「晚飯呢?」,改成在玄關問,而且問得十分頻繁。可能是被不安所驅使吧。大門一開劈頭就問,晚飯呢? 不消說,這真的讓我非常難過。看到這一段的人,或許很多人都會同情我丈夫,但是門一開,看到人家的臉第一句話就是問「晚飯呢?」,我覺得這是極為失禮的話。 如果我說,我這輩子再也不做飯了,你會跟我離婚? 我曾經如此問過。當時在浴缸裡看報紙的丈夫回答:「才不會呢!」看來他已經學會了「傾向與對策」,以這種程度來回答我的質問,而我也從他那裡學會了不囫圇吞棗解讀他的回答。 我很喜歡吃東西,所以對於下廚不以為苦。不過,為了下廚而行動受限會讓我很痛苦。 另一方面,我當然很喜歡和丈夫一起吃飯。不只是平常在我家的小餐桌吃飯,在球場一邊看足球比賽一邊大口大口吃飯糰、在公園吃三明治、夜遊之後站著吃的蕎麥麵都很喜歡。 其實,我們經常外出用餐。一則我們都愛吃美食,再則我不是個賢妻。經常去的有陽光照得到的附近香港料理店,以及把我討厭肥肉的毛病改掉的炸豬排店,還有可以吃到帶有泥土芬芳的野生蘑菇沙拉、藍色屋簷的西餐廳等等。 喜歡吃的佳餚,我經常會學著做做看。做得很好吃就開心無比。 能夠永遠和同一個人吃飯是很幸福的事。生活是由吃飯的次數累積而成的。 「我知道九月的旅行,是我的任性。」 幾天後我這麼說。我很清楚,就一般而言,結婚之後,大家是不可以隨隨便便一個人跑去旅行。 「可是我改不了我這種任性。」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這種事,其實你很明白吧?」 丈夫勉勉強強地點頭承認。 「我就知道。」 我的聲音,聽在自己的耳裡都覺得很開心。 「我去旅行的時候你就去外面吃吧。可以找上野先生或拓朗先生去喝酒啊。」 我舉出丈夫的朋友的名字。 「旅行的時候,我會一直想你的。我保證。」 我這麼一說,丈夫露出疑惑之色,心不甘情不願地點頭應允,應了一聲「嗯」。 「你也要想我呦。」 丈夫立刻回了一聲「嗯」。我看著他的側臉,很想吐槽地補上一句說「真的嗎?不是想飯,而是想我呦!」不過還是強忍了下來。
風景
有一次,和丈夫兩人,看到令人驚艷的星空。在車子裡,從全開車頂仰望出去。那是在木縣的山裡,滿天的星星真好像要降下來似的,又像是碎掉了似的,填滿了整片的夜空,一顆顆都閃爍著彷彿被淋濕般的光芒。我們霎時歎為觀止,不發一語地仰望著星空。我經常想起那時的事。結婚前,兩人看到的風景。 山葵田也是。晴朗溫暖的五月午後,在長野縣看到的山葵田,青嫩的綠與美麗的水。我在途中的公路餐廳,將熬夜趕好的稿子寄出後才出發。那一天的事,丈夫大概也記得。水車緩緩地轉動著。 類似這種風景有好幾個。我們共有的記憶。 那陣子,我們雖然身處不同的地方,見了面總是看到同樣的風景。或許正因身處不同的地方才能這樣吧。現在我們身在同一個地方,看到的風景卻大不相同。 附近有一家我很喜歡的露台餐廳,可以吃到新鮮的野生蘑菇沙拉,以及帶點苦味香醇美味的牛奶糖冰淇淋。我和丈夫都很喜歡這裡,週末經常散步到這裡來。是一家空氣流通的餐廳,人又比較少,晴朗的日子坐在靠窗的位子真的很舒服。我們並肩坐在那裡,悠閒地眺望窗外。我啜著我的飲料一邊想著,現在映入丈夫眼簾的是什麼景色呢? 在家裡的時候也是這樣。我們大多看著截然不同的東西。丈夫看電視,我看丈夫的頭。丈夫看現在,我看未來。丈夫看天空,我看杯子。 對我而言,這樣剛剛好。當然也曾焦慮地想過,如果全部都一樣該有多好。但是心裡最澄明的地方知道,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 一時的神智不清,這句話在我家是廢話,也是真實,也是結論,是使用頻率很高的常備藥。 想和丈夫在一起,做什麼都在一起,這種心情越來越嚴重就會導致變質與不安。與其說想要和他在一起,更確切的感受是,如果不在一起好像以後就無法在一起似的。在一起,如果不能像認識兩個月的情侶般溺在一起的話,生怕會迷失自己的感情。不要讓我覺得「不在一起也沒關係」。這是我迫切而真摯的心聲。丈夫看我不知所措,如此對我說: 「這是妳一時神智不清啦。」 頓時,我領悟到這句話的正確性,打從心底鬆了一口氣。我們怎麼看都確實是一對夫妻,能夠產生我們關係非常穩定的錯覺。於是我說: 「你說得對。」 是啊,即使不在一起,也不會認為不在一起沒關係。 吵架之後,整個人張皇失措,咆哮怒罵之餘,甚至想一個人跑到荒涼的地方去。我想,時間到了。是該走的時候了。是該走的時候了。總之非走不可,總之──。 丈夫擋在門口說: 「不可以因為一時的神智不清做這種事。」 每當我聽到這句話,總覺得荒謬至極,幾度不禁失笑。 「如果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那麼結婚就是恆久的神智不清。」 我這麼一說,丈夫默不作聲地想了想,然後說: 「沒有這回事。」 然而,丈夫的眼神卻帶著絕望的哀傷在訴說著:「妳說得對。」當我察覺到他也心知肚明時,頓時全身無力。 「沒有這回事!」 無論如何丈夫就是如此堅持。依然擋在門口。 因為這樣,我們今天也在同樣的地方,看著截然不同的風景。 不過,仔細想想,不同的風景是很迷人的。人和人認識的時候,就是被彼此擁有的不同風景所吸引。過去所有的時間,每個人所累積起來的風景。 就如同我和丈夫一起看到的木星空以及長野的山葵田一樣,我愛這些風景,也愛我自己一個人看到的風景,和丈夫自己一個人看到的風景。 一年有幾次要去丈夫的故鄉。老家住著爸媽和奶奶,附近還有親戚和朋友。那個城鎮的色彩和陽光的感覺,大馬路、紅綠燈、寬闊的河川、小學、書店、舊縣府、捷徑、抄小路的巷道、從孩提時代就常去的中華料理店,這一個個的風景,看似如此遙遠,卻又如此親近。 我很喜歡意識到丈夫是陌生人的瞬間。 經常,會想在街上把他當陌生人看。前些時候在電車裡曾經這麼做,那時心想,這個人的塊頭好大哦。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的姿勢好差哦;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穿的衣服好奇怪哦;也曾經覺得,這個男人感覺挺不錯的;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看起來好無趣。 相反的,丈夫看我的時候,有時也會覺得像個陌生人吧。例如在談工作的事的時候,或是和老朋友見面的時候,或是不曉得哪根筋不對勁投入演講的時候。 在丈夫的眼裡,覺得我像陌生人的時候,我的精神狀態大概十分穩定吧。一成不變的穩定。 世界永遠是神奇的多重構造。連我們小小的公寓裡,都折疊了好幾層風景,有著好幾種時間在流動。 此外,在不久前,我還沒有早上化妝的習慣。覺得一張洗淨的臉比較舒服,而且在家裡根本沒有化妝的習慣。雖然也會整晚都在工作,等到丈夫出門後才睡覺,但有時也不能這樣。 結果最近,我每天早上至少都會搽個口紅。實際上,不是口紅而是比較淡的亮澤唇蜜,不過反正還是化妝就對了。 人生不曉得會在什麼地方起什麼變化。儘管總有一天會分開,也希望分開之後,留在丈夫記憶風景裡的我,至少可以是個好形象。 然而,一早突然看到妻子搽著一口亮澤的蜜唇送他出門上班,丈夫心裡一定這麼想著: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
後記
結婚已經兩年,其實到了秋天就三年了,這是在秋天之前寫的散文。 由於情況時時刻刻在變化,這已經是一個故事。過去的故事。 因為是故事,所以根本沒有用。 不過,有種隨遇而安的感覺,如果完全不學習的男人和女人的幸福可以變成不幸的故事就好了。 英文有個慣用語叫「Rock the boat」(搖船)。意思是不慎惹出事端,或是明知危險而興風起浪,用法例如「Don't rock the boat」,或「Let's rock the boat」,而我的船其實每天都在搖。 雖然不是亞瑟.蘭塞姆(Arthur Ransome),我和丈夫大概都沒有出航的意思。 但是,海洋真的很有趣。 這就是一份航海紀錄。感謝丈夫答應我什麼都可以寫。 那間公寓在幾個月前退掉了,不過我們依然住在公園附近。 今天是星期一,殘暑逼人,丈夫去上班了。今天的晚餐,我打算烤秋刀魚。 一九九七年 秋 江國香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