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欲望的顏色
人的眼睛能分辨上百萬種色調,使我們眼中所見的世界色彩繽紛。
人類重視顏色並且賦予意義,但紅色的意義格外深長,沒有幾個顏色能比得上。在世上眾多語言中,都能找到紅色受重視的證據,英文即是其中之一:鋪紅毯是歡迎之意,做壞事被逮個正著是赤手就擒(red-handed),綁手綁腳是繁文縟節(red tape)。看到紅燈要止步,聽到紅鯡(red herring)表示岔開話題(譯注:燻過的鯡魚可引開獵犬,不繼續追蹤獵物),日曆翻到紅字慶祝佳節。揮紅旗表示政治立場,床上見紅不是好事,怒氣沖天是氣紅了眼。
這些說法大多始於近代,追溯起來連三百年都不到。舉例來說:一八四八年歐洲發生血腥暴動後,激進政治才被冠上「赤」字。red tape是十八世紀的成語,意指大英帝國用來繫官方文件的紅色帶子。紅色本身在人類心中淵源已久,絕對不只如此。多數哺乳類動物分辨不出紅色,但人類對這顏色卻極度敏感,我們體內似乎預先設定好要偏好紅色。也許是這個原因,除了黑白兩色之外,紅色是在種種語言中,最古老的色彩字眼。在藍色、黃色、綠色出現之前,就已經有了血和火的顏色──紅色。
在無數文化中,神聖的紅對人類的魅力始於不可考的遙遠年代。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s)的死者有赭石陪葬,而克羅馬農人(Cro-Magnons)不僅如此,還在洞穴牆壁上塗這種富含鐵質的礦物。紅色在中國古代被視為幸運的顏色,代表興盛和健康。在阿拉伯的世界,紅色有時被解讀為神祇賜福的徵兆,有時被視為受詛咒的印記──最重要的是,這是屬於男性的顏色,象徵熾熱和活力。
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紅色是地位崇高的顏色;在古埃及卻代表危險的預兆,奉獻給惡神賽斯(Seth)。對古羅馬人而言,紅光即是聖火。在原始社會中,紅色往往被賦予神祕力量,能夠驅魔治病、抵擋邪惡之眼。
紅色在世界各地幾乎都代表了人類的重大事件和情感:危險和勇氣,革命和戰爭,暴力和罪惡,欲望和熱情,甚至生命本身。難怪詩人要歌頌:彭斯(Robert Burns)低吟「哦,吾愛宛如紅紅玫瑰」;丁尼生(Tennyson)警告我們大自然的「爪牙皆紅」;狄金生(Emily Dickinson)在一八六六年寫道:「週五品味人生,馬戲團走過屋旁──心中尚存紅色感受。」
讓顏色代表某種意義是一回事,要創造出這種顏色可就是另一回事。數千年以來,藝術家想再造自然界耀眼的鮮紅和深沉的緋紅都不得其法。克羅馬農人的沉澱色料赭石,畫出的是帶有橘色和褐色的渾濁色彩,是藝術家能找得到最好的紅色。
西元前五世紀左右,亞洲的畫家從辰砂這種礦物中發現更理想的紅色。辰砂即是硫化汞,又稱為硃砂和鉛丹。辰砂在中國畫卷裡的效果顯著,後來這種化合物也被發現運用在龐貝的城牆壁畫上。其實辰砂有幾個缺點:昂貴、有毒、暴露在光線中會變黑;但這已經是最亮麗的紅色顏料,辰砂廣受喜愛,繼續被用了一千多年。
若說藝術家找不到可靠又生動的紅色,那麼染匠面臨的問題就更嚴重了:他們用的紅色要經得起陽光、汗水和再三洗滌。赭石和辰砂在布上都染不出明亮的紅色,染匠只得想別的法子,他們尋尋覓覓符如同鍊金術士:運用神祕戲法把樹葉、樹皮、血液、塵土,甚至牛糞這些不值錢的東西變成珍貴的鮮紅染料。
染匠倒是比鍊金術士成功,但稱不上完全成功。他們以花小錢又不費事的方式,從植物中取得赤褐和橘紅色,但正宗的紅色是始料未及的挑戰。在十九世紀人造染料發明之前,紅色完全來自異國,只有少數染匠精通其中奧祕。
紅布很難到手,價格昂貴,象徵權勢,因此富豪名門都趨之若鶩。國王穿著紅色,樞機主教也穿,波斯王同樣用紅袍加身。紅色在古代羅馬意謂著身分地位,因此在羅馬城裡權力最大的人稱為紅衣人(coccinati)。
一五一九年,西班牙征服者在墨西哥市集地發現阿茲特克人(Aztecs)販售絕佳的紅色染料,此事非同小可。征服者稱這種染料為胭脂紅(cochineal),運回歐洲後製造出舊世界前所未見鮮豔又強烈的紅色。依據傑出英國化學家波義耳(Robert Boyle)的說法,胭脂紅能染出「完美的緋紅色」。有位染色大師甚至稱之為「全世界最出色且最優良的染劑」。胭脂紅成了歐洲頂尖的紅色染料,西班牙將它賣給全球各地的染匠並因此大發利市。
對歐洲而言,胭脂紅唯一的問題是,貨源完全被西班牙所控制。西班牙嚴密守護著這項壟斷事業,因此染料本身一直是個謎,胭脂紅是動物?植物?礦物?歐洲精英分子為此爭執了兩百多年。
新染料的價值倒是獲得一致肯定。在織品是主要財源的時代,胭脂紅是項大買賣。各國派出密探和海盜,企圖打破西班牙利潤豐厚的壟斷局面。在英國、荷蘭和法國,找尋胭脂紅成了全民運動,國王、商人、科學家、海盜、間諜──人人捲入追求地球最誘人色彩的狂潮。
經由這段瘋狂爭奪胭脂紅的歷史,我們看見另一個世界──紅色稀有又珍貴的世界,為掌握奧祕者帶來財富和權勢的世界。為了得到紅色,人們劫掠船隻、化身間諜、招致殺身之禍,在所不惜。
以下是他們的故事。
1 染匠的處境
佛羅倫斯以西四十英里處,是鄰近地中海的托斯卡尼山谷,在豐饒的山谷中是陽光普照的寧靜小鎮盧卡(Lucca),以橄欖油、麵粉和葡萄酒買賣著稱。現在的盧卡鎮只是以美味披薩出名的鄉下市集,徒留羅馬式教堂和中世紀塔樓默默見證輝煌的過去。八百年前,盧卡鎮可說是舉足輕重:它能將亮麗的絲綢染出珠寶般色澤,被視為十三世紀的奇觀。有許多人努力嘗試,但在歐洲沒有人是他們的對手。只有最高檔的歐洲商人才能販售盧卡絲綢:光滑的塔夫綢,細緻的錦緞,精美的織錦;圖案有鳶尾花、鷹頭獅身獸、龍、孔雀,甚至完整的狩獵場景。全都是王公貴族才用得上的織品。
盧卡座落在羅馬和北歐之間的重要道路上,地利之便使當地人享有和平繁華的日子,但是幾乎每個托斯卡尼城鎮都長年飽受家族世仇之苦,這些爭執在一三○○年爆發成公開衝突,再加上托斯卡尼多數地區的大規模爭鬥,迫使許多人不得不逃離此區,包括詩人但丁。盧卡是戰亂地區裡的一顆明珠,常常遭受內外夾攻,暴亂行徑在一三一四年達到最嚴重的程度,有一批盧卡流亡分子在那年和比薩(Pisa)軍隊聯手劫掠盧卡鎮,搶奪、強暴、殺害敵人。
盧卡的染匠和絲綢工人為了保住性命,大多逃往一百英里外中立的威尼斯。威尼斯議會提供大筆貸款給難民,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威尼斯人如果白白拿錢送人,怎可能在低窪島嶼上建立起自己的帝國?為了習得盧卡絲綢製作的祕密,他們要求難民用盧卡貨品和工具,而非金錢償還貸款。
貧困流離的難民多數接受這個條件,如此一來,他們背叛了自己的城市也冒著生命的危險,因為盧卡行會有明文規定,凡在外地從事絲綢業者死路一條。這輩子他們的頭顱上都掛著賞金。根據行規,男子處以絞刑,女子處以火刑。
盧卡嚴苛的行規是時代的寫照,因為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紡織業是攸關生死的大計。從許多方面看來,紡織業在文藝復興時期的分量,有如我們這個時代的電腦和高科技產業,那是充滿針鋒相對和激烈競爭的高風險產業──足以改變社會的行業。
紡織業造就了中世紀的變遷,一三五○年後愈變愈快。逃過黑死病劫數的貴族有遺產可供揮霍,新興的商人和律師階級急於模仿貴族時尚。為了壓過彼此的風頭,他們的服飾比祖父輩更多更花俏,房子也布置得更豪華。即使沒什麼地位的人也在市場攤位和服裝店買布,在接下來的幾十年內愈買愈多,一卷又一卷的布匹,這股購買力助長了歐洲的興起。
紡織業就像香料業一樣,也創造出新市場和行銷網路,但是其重要性尤有過之。香料大多在東方種植加工,而歐洲人是自行生產紡織品,因此這個產業對歐洲的影響更加深遠。紡織業刺激了新紡紗機型、新漂白法等新科技的發明,也塑造出工作模式。
到了十五世紀,在歐洲靠紡織業吃飯的人成千上萬,下自牧羊人、上至鉅商,許多貴族的財富都由此而來。製布過程的每個步驟是由不同的工匠處理,因此完成一件織品需要十幾個人的力量。舉例來說,盧卡的絲綢勞工階層中有各種專長的工人:剝繭抽絲的捲工、扭線的捻工、清洗的滾工、染色的染工、紡線成布的織工。
歐洲最常見的材質是羊毛,專業分工更細:牧羊人養羊,剪毛工剪羊毛,清洗工洗生羊毛,刷毛工區分纖維和硬毛,紡紗工用捲線桿和紡綞將這些纖維紡成紗線,紗線交給織工織成布。當時的羊毛布需要「加工」,這個手續是漂布工或「走路工」在水槽裡利用漂白土清洗布料。漂白土是一種礦物,可增進吸收能力。(多數走路工赤腳將混合物踩入布中,發財的漂布工則穿靴子,改用水車和鎚子。)接著,全濕的布匹掛在張布架的木頭框上,張布鉤緊緊鉤住布,伸展成需要的尺寸等布乾,在布潮濕的時候可以刷和修剪好幾次,使絨毛更優質、更柔軟。然後布料交到染工手中;染工通常是處理加工過的布料,偶爾也會處理尚未紡過的羊毛,這道昂貴的手續能產生最濃烈又最持久的顏色,所以才有「從羊毛染起」(dyed in the wool)這種表示「根深柢固」的說法。
無論是哪一種布料,紡織業都需要大量的熟練技工,所以這項產業是地方的命脈。興盛的布匹業意謂著工作機會,工作意謂著鈔票,鈔票意謂著荷包滿滿和填飽肚皮。一旦生意走下坡或倒閉,大家就會餓肚子和失去家園,如果情況繼續惡化,就成了餓死鬼。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這可不是玩笑話。一三一五至一三一七年間,歐洲連著兩年穀物歉收,導致數以千計的人因馬鈴薯大飢荒而喪生。那是個困頓的世紀,飢荒接踵而至,即使在幾個世代之後,仍深深留在歐洲人的記憶中,也流傳出好幾十種民間故事──稱得上是文藝復興的都市傳奇──餓死之前吃自己養的狗、吃自己穿的鞋子,甚至吃自己小孩的恐怖傳說。
織工、染工和其他從事布料工作的人擔心這種下場,時時提心吊膽,因為紡織這行的從業人員過多又彼此競爭。生產低等布料者面對的競爭最激烈、利潤最少,只要生意遇上週期性衰退,他們最可能失業。一般說來,知道製造好布祕訣的人日子好過多了,競爭對手比較少,客戶幾乎都是最有錢的人,這種客戶即使在不景氣的時候,也願意花大錢買奢侈品。
工人如此,國家也不例外。以生羊毛和平織紋布為主要輸出品的英國,在中世紀後期被視為落後地區。英國國王羨慕英吉利海峽彼岸成功的模範工業:荷蘭以高品質亞麻布著稱,法蘭德斯人則有毛織品;而這兩個國家又羨慕義大利,盧卡和威尼斯之流的城市生產色彩繽紛的精美緞子、錦緞和絲絨。歐洲富豪願意付天價購買義大利光采奪目的織品,不僅是因為色彩,也因為這是階級的標記。
現代成功人士穿著的往往是灰色和黑色西裝、米色上衣、黑細條紋,低調的顏色才稱得上品味。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人們的看法正好相反,在那個年代,灰色和米色是貧窮的顏色,只有最窮的窮人和低階的神職人員、僧侶和修女,才會穿這種不起眼的裝束。手頭寬裕的農夫、工匠和其他中等階層民眾,則穿著便宜、自己染的柔和色彩。有時候這種染法能染出搶眼的藍、黃、橘和綠色,但是布料褪色褪得很快,在戶外工作者身上褪得更快。(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作品中,有時會出現衣著鮮豔的農夫,例如貝里〔Berry〕伯爵贊助製作的《最美時禱書》〔Trs Riches Heures〕,其目的是要表示有錢人供得起他們資助的藝術家使用珍貴顏料,並非如實反映農夫的穿著。雖然有些低下階層偶爾會穿上鮮豔的衣服,例如在特殊節慶場合,但富人常穿的鮮明色彩還是遠遠超過他們的能力範圍之外。)從國外進口的最鮮豔、最強烈、最持久的染料,只有富翁才買得起,因此明亮的衣著代表崇高的地位、權力的符碼,連文盲都一看就懂。
社會各階層可以吃、喝、穿的東西受到法律的規範,限制個人行為更加強了顏色和階級之間的關聯。中古時期的統治者不樂見自己的臣民虛榮奢華,所以通過上述法規,而教會也贊成。這些消費規定還可以確保沒有人的打扮能勝過君王。為了達到此目的,個人行為限制法對所有衣著都加以規定。日耳曼紐倫堡(Nuremberg)的法律禁止平民穿戴金色蕾絲、絲絨、珍珠、貂皮、鼬鼠皮毛。南邊的義大利西恩納(Siena)對面紗、裙襬、厚底鞋都有嚴格規定。在英國,十四世紀的自耕農和工匠不能穿戴絲綢、戒指、珠寶和鈕扣;當時歐洲剛出現鈕扣,是極端時尚的東西。不過,自耕農可以穿貓的皮毛,不會受罰。
限制個人行為的法規大多和顏色有關,亮麗布料是貴族和富人的特權。這類規定最早可追溯到第八世紀,查理曼大帝下令農夫穿著黑色和灰色。十五世紀的佛羅倫斯也有類似的服裝規範,例如女奴的穿著只限於粗糙毛織品,明文禁止「色彩鮮豔之外套、連身衣裙、袖子」。中世紀的歐洲,在多數地區只有貴族才能穿鮮紅色布料,某些紫色布料也有限制。整體說來,規範顏色的法令眾多,嚴格限制了中等階層和窮人在衣服上的花費,能花的錢有限,根本穿不起昂貴的染布。
幾百年過去,鮮豔的布料愈來愈容易到手,要規定大家的穿著符合身分地位愈來愈困難。一五八三年,伊莉莎白女王一世時期,有一名食古不化的評論員就抱怨:「現在的衣服亂七八糟……分不出來這個人是不是貴族,是不是教徒,是不是紳士。」這種混亂的局面似乎只限於富有的中等和上流階級,因為農夫還是買不起最好和最鮮豔的布料。當時有另一位文人表示,農夫穿混紡的晦暗花呢及「灰色和黃褐色,從不染色」。
至於貴族則是打扮得光鮮亮麗,尤其是在十五世紀和十六世紀初期。不過有一小批人卻反其道而行,他們穿著黑色,染成黑色的上等布既引人注目又所費不貲,在華麗色彩之中更見醒目。用珍貴金屬捻成細線做出亮晶晶的金鏤衣是王室專利,色彩豐富的綿緞和絲綢則廣受貴族歡迎,歐洲各地的朝臣都偏愛綴有亮片、緞帶和珠子的發亮衣物。義大利的貴族子弟穿著色彩繽紛的緊身褲,以及對比色的緊身上衣和披肩,這股風尚吹遍歐洲大陸。五顏六色的短袖口和馬褲,奢華的多彩條紋絲絨布料都風行一時。連一國之君都被捲入這股狂潮,亨利八世擁有綠色絲絨長袍、鑲有閃亮金絲的紫色披風、寶藍和大紅緊身上衣,這批令人目不暇給的衣服讓他得意萬分。
只要能搭上色彩狂潮的列車,工作自然源源不斷,財源也滾滾而來。靠著製作鮮豔布料致富可不容易,因為染色是艱苦又危險的藝術,不夠堅強的人做不來。
充滿困難和危險的行業
在文藝復興時期,染匠要當好幾年學徒,跟隨師傅學著入門。每天長時間工作,往往天還沒亮就開始,一直做到太陽下山,費心費神的工作不能出半點差錯。
十六世紀有首詩是這麼寫的:「染工……煙霧裡,熾熱中勞動, 為取悅善變之心。」一旁的插畫是肌肉發達的染工,捲起衣袖從磚頭圍著的大桶中拉出濕布,屋裡滿是蒸氣和煙霧,一看就知道這份工作有多危險。染匠和學徒每天接觸到的是火光熊熊的爐子、滾燙的
水、腐蝕的酸、有毒的鹽、冒煙的桶,意外在所難免。
學徒在重重危機中設法精通這個行業的奧祕(見圖一)。在十九世紀中期人造染料發明之前,染料大多來自植物,染出的顏色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綠色的菘藍染出藍色,紫色的黃連花染出褐色,紅花可能染出橘布或黃布──如果染料沒有褪色應該是這些顏色。更麻煩的是:有些植物的染料在花朵裡,有些在葉子或根莖裡。內含的染料分量也不一定,植物生長的地點、採收的時間、採收到使用的時間,種種因素都會造成分量不一。
染色的奧妙不僅如此。學徒很快就學到,有幾種染料天生就不容易褪色,穿上洗上好幾年,顏色始終如一。多數染料可是要添加丹寧酸、酒石酸氫鉀、明礬、鐵、鉻等稱為「媒染劑」的化學黏著劑,因為有助於染料「咬住」布料。不可或缺的媒染劑對師傅是一大挑戰,因為同一種染料會因為媒染劑不同而產生不同的顏色。水、染料和其他原料混合成染浴,染浴溫度和布料泡在染缸中的時間都是左右顏色的關鍵,假如染缸的金屬對染料有反應,則連染缸本身都會影響布料顏色。
染匠是當時的高科技專家,需要的工具不只是染缸而已,他們的設備一字排開能讓人看得眼花撩亂。有兩名托斯卡尼染匠在一三九四年欠下債務,被人到店裡盤點財物,清單上洋洋灑灑將近一百個項目,有桶子、洗衣板、絞盤、天平、木盆、鏟子、「在鍋爐中撈羊毛用的小篩子」。他們的設備合計起來超過四百弗洛林(florin)金幣,外加價值兩百弗洛林幣的染料和媒染劑。在那個年代,二十弗洛林幣就足夠買下一座小農場。這筆數目非同小可,也許染匠當初就是為此才揹下債務,可是不投資又沒辦法在這行業出人頭地。
在藝術和科學尚未被區分成兩個領域的時代,能克服種種難題的最佳染匠既是藝術家也是科學家。他們和現代科學家一樣進行有系統的實驗,能複製出結果就受到重視。他們還發展出精密的測試技術,以檢查原料品質,以及其他染匠是否以贗品矇騙。他們的方法當然未必精準,由於沒有溫度計和馬錶,關於染缸沸騰或煮開的時間、或是布泡在水裡的時間,他們會說是「唸三次主禱文的時間」。判斷布料是否染得完美,染匠依據的不是嚴格公式,而是訓練經驗和敏銳的藝術天性。
地位低下
大家願意支付鉅款購買染色高手染出的稀有美色,但染匠本身的社會地位卻極為低下。自古以來,一般人對他們既沒信心也不喜歡。「染匠的手指頭有死魚的臭味,」古埃及文獻中有不屑的記載,「他因為疲累而滿眼通紅。」在印度,染匠被視為不潔之身。
染匠能改變物體的外表,因此古希臘人認為他們會耍詐騙手法,這種鬼頭鬼腦的人必須加以嚴密監控。希臘文中的dolon除了「染」,還有另一種意思:「欺騙」。強硬的斯巴達人視染匠為騙子,禁止他們住在城裡。
羅馬帝國的染匠過得比較好,他們非常有組織又積極參與政治,大家認為他們受智慧女神(Minerva)的庇護,但沒什麼人願意和他們為鄰。染匠常常使用不衛生的化學物質,例如尿液就是藍色染料的漂白劑和關鍵成分。怪不得,在城市裡想找染坊區,只要跟著味道走就對了。
羅馬帝國解體之後,歐洲的染匠也同時失去地位和技術。在混亂的黑暗時期,若不是少數師傅和資助者的奉獻,這門藝術很可能就此失傳。僧侶和修女寫的染色文章也很重要,為了將祈禱書和手抄本裝飾得美侖美奐,他們記下顏料配方,為後代保留下許多色彩的奧祕。
十字軍東征重新燃起歐洲人對染色的興趣。遠征東方的基督教士兵對阿拉伯織品的鮮豔色彩和頂級觸感讚不絕口,許多人帶回家鄉作為紀念品、禮物或出售之用。阿拉伯的染色手冊在西班牙和西西里被翻譯成拉丁文,這兩個國家的君主都想發展高品質的布業。染絲藝術在起源地東方比歐洲進步許多,猶太籍的紡織工人在十一世紀經由義大利南部和西西里抵達盧卡,他們帶來染絲的訣竅,盧卡就是在這個時期開始享有盛名。
十一世紀的歐洲人開始對染匠手藝另眼看待,但還是瞧不起染匠這批人。教會領袖討厭所有靠手工藝吃飯的人,對染匠尤其憎惡,因為他們碰觸的都是汙穢不潔之物。嬌貴的仕女嫌他們指甲染上顏色洗不掉;依照十三世紀文法學家嘉南(John Garland)的說法,大家閨秀嫁給染匠全是為了錢。染坊臭氣沖天,染匠又習慣把臭熏熏的桶子倒進附近河川,幾乎得罪了所有人。十二世紀的英國,工商行號只要被逮到開設染坊,就會被開除會員資格,可見染匠多麼被人瞧不起。
到了十三世紀,大家才開始改變對染匠的態度。上等織品在歐洲的市場日益擴張,熟練的紡織工人供不應求,染匠的競爭最為激烈,因為他們的工作繁複又能大大提升布匹的價值。艾德華三世全力勸誘法蘭德斯染匠到英國;弗提拉(Volterra)和西恩納等許多城市都願意協助肯在當地開店的外籍染匠高手。由威尼斯對待盧卡人的經驗看來,窩藏經驗老到的染匠是在紡織業發跡的不二法門。只要染色重鎮遭逢災變,其他城市都希望吸引逃難的工匠上門,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對手的不幸上。
和中世紀其他的工匠一樣,染匠仗著新勢力組成自己的行會,也就是同業聯盟。每個行會都為圖利技巧最高超的成員設定行規,主要目的是防止競爭對手削減價格和降低品質。制定工作時數、工作條件和薪資,都是為了達到這目標。不同城市的規定又各有不同。為了減少競爭,有的還建立學徒制度,為行業入門設限。
部分地區的染匠沒辦法成立自己的行會,只好加入羊毛商人或織工組成的強勢公會,成為其少數會員。羊毛商人和織工往往使出鐵腕的管理手段,佛羅倫斯的毛織品公會(Arte di Calimala)名列最惡劣的公會之一,他們燒燬染色未達標準的布匹,並且對染匠課以罰鍰;若染匠付不出罰款──多數染匠都沒有多餘的現金──毛織品公會就砍掉一隻手抵帳。
想當然爾,染匠只要有辦法就寧可成立自己的行會。在威尼斯和盧卡等多數中世紀城市,這類行會紛紛興起,幫助成員獲得前所未有的尊敬,倫敦的染匠行會甚至能在泰晤士河養天鵝,這項罕見的特權以往是王室的專利。
後來,染匠行會越分越細,處理不同布料的染匠分屬不同行會,處理不同顏色的染匠也有各自的行會,藍、黑、綠色歸為一類,紅、紫、黃色屬另一類。如果被逮到使用非自己專門的顏色,染匠不但要罰錢還會被逐出公會。
染匠也依處理的染料不同而分成兩類:普通染匠(plain dyer)和高級染匠(high dyer),至少在某些地區是如此。普通染匠在德國稱為schwarzfrber,在法國稱為teinturiers en petit teint,在義大利稱為tintori d'arte minore。普通染匠的人數最多,他們使用的原料比較便宜,通常採取簡單配方,簡單是相對的說法。在某些城市,普通染匠的學徒要當上三年,接著在領有執照的師傅店裡當實習工匠五年以上。行會只讓有限量的工匠登上師傅等級。要通過嚴格測試才能取得這種資格,師傅級作品是測試項目之一:四十八碼亞麻布染成藍色,再加上將數磅羊毛線染成藍色和綠色。
高級染匠專精上等材質和昂貴的稀有染料,高級染匠在德國稱為schnfrber,在法國稱為teinturiers en bon teint,在義大利稱為tintori d'arte maggiore。他們的人數比普通染匠少很多,部分原因是,學徒出師所需的時間要多出一倍。獨當一面的師傅未必組織行會,但有些人彼此都認識。一旦組織起來,他們只專攻一種顏色,例如緋紅色染匠在威尼斯、熱內亞、馬賽和其他幾個城市組成自己的行會。
不論擁有何種專長,每個染匠行會都稱得上是神祕會社,捍衛獨門藝術的祕密不讓外人得知。違反守密原則的成員會遭到懲處,逐出公會,情節重大者則是驅逐出城。行會也為成員訂定標準,不得取巧,禁止以價廉的原料取代昂貴的原料。染匠行會在這方面殘酷的程度不下毛織品公會。舉例來說,根據一二五五年盧卡染匠行會的章程記載,凡使用廉價紅色染料者,有損該城高品質之美譽,處以一百里拉的罰鍰或是剁右手。
紅色染料的規矩可不是隨便制訂。生產紅布的歐洲城市不只盧卡一地,但此地以緋紅絲綢著稱,因此製作這種材質的技術是盧卡最具價值的祕密。精明的威尼斯人在逼著盧卡難民打交道時非常清楚這一點。
其他地方的人也很想習得這些訣竅,因為紅色是在歐洲最有魅力的顏色,能精通其中奧妙就能致富。米蘭、佛羅倫斯、波隆那、比薩和阿爾卑斯山以北的其他城市居民,和威尼斯人一樣歡迎盧卡染工,也學到盧卡緋紅色的祕訣。但追求完美紅色的旅程並未因此畫下句點,因為各個城市都設法改良盧卡的技法,並精進本身的手藝,想找出與眾不同的紅色。結果產生白熱化的競爭,國家之間彼此較勁、城市之間彼此較勁、染匠之間彼此較勁,最後全世界都捲入這場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