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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04400062

我的廣告人生:廣告巨人歷久彌新的行銷金律

My Life in Advertising
譯者 顧淑馨
出版日 2008-01-25
定價 $220
優惠價 79折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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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奧美創辦人大衛.奧格威曾說:霍普金斯的書改變了我的人生方向。
★任何人都應當讀霍普金斯的著作七遍以後,才有資格進入廣告界。
一個當代廣告的永恆巨星,他的一言一行都足以成為我們的典範!
★資深廣告人 孫大偉 / 奧美廣告副董事長暨策略長 葉明桂 /  博達華商總經理 池熙琳 / IAA國際廣告協會理事長暨台灣電通資深副總經理 陳榮明 / 聯廣總經理 崔中鼎 ──共同推薦

★ 重量級人士推薦 ★

在廣告的武林裡,克勞德.霍普金斯是一個傳奇……我很幸運,入行時遇見的是奧格威。而經由奧格威,也受教過霍普金斯。                               ──孫大偉

「廣告是當你不能親自登門時,派去的推銷員」說的是攻心,要的是效果,全在這本書裡。
──聯廣總經理 崔中鼎

《我的廣告人生》幾乎沒有一頁不值得仔細推敲、一讀再讀。他的心得體驗如實傳授給讀者,就如同端上一盤盤的好菜,充滿了人生智慧。這不是一本書,而是一本經驗談。而經驗,永遠是最好的老師。                     ──廣告出版公司總經理伯恩斯坦

今日的廣告學研究,若想達到克勞德.霍普金斯對效力宏大的廣告技術的貢獻水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廣告與行銷研究專家艾佛瑞.波利茲




★ 霍普金斯的廣告行銷金律 ★
◆美麗的文案無用武之地,從頭到尾只提服務,那就是你的賣點。
◆要提供明確數字,陳述確切事實,那麼讀者會如實相信。
◆所有的廣告災難都是因輕率引起的,這不但沒有必要,也不可原諒。
◆不論是花自己或客戶委託我的錢,我都非常小心。
◆人們喜愛追求快樂、安全、美好和滿足,別威嚇他們做錯事的惡果。
◆輕浮在廣告裡沒有一席之地,幽默也一樣。
◆以激發購買行動為廣告的目標。
◆最佳的廣告學校,挨家挨戶推銷商品。



當代廣告界巨人霍普金斯所發明的測試行銷、以兌換券發送樣品、文案研究……至今仍是廣告界沿用不綴的標準作法!本書便是他投身鑽研廣告界多年後,將自我歷練的菁華心得與後輩們分享,期盼看見更多人才在廣告領域中青出於藍、超越巔峰。

霍普金斯以簡短扼要的方式,敘述生命中富教育性的商業故事,以及進入職場後,那些幫助他在廣告界達到卓越的寶貴經驗和人生功課。他強調體認消費大眾心理的重要性,堅持文案撰稿人務必要研究客戶的產品,寫出讓人有理由去購買的廣告稿,並分析測試廣告結果,不斷改進廣告規畫,讓消費者踴躍回應,提高客戶廣告花費的投資報酬率。儘管廣告花招日新月異、不斷創新,但霍普金斯所立下的廣告原則,卻如同阿爾卑斯山一般屹立不搖!

他的另一本著作《科學廣告法》,更是頂尖廣告文案撰寫人必讀的經典範本!



作者介紹
克勞德.霍普金斯(Claude C. Hopkins,1866-1932)

是當代廣告的重要影響人物。他認為廣告只為行銷而存在,必須能夠測量其效果,而且廣告費要花得有價值。他曾為多家廣告廠商工作,包括畢賽爾掃毯器公司、施威特公司、舒普醫師的專利藥品公司。四十一歲時,他受聘於艾伯特.萊斯克,為羅德湯瑪士廣告公司(博達華商廣告公司的前身)撰寫廣告文案,在這家公司一直做了十八年,退休時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退休後繼續圖資開創新事業,並陸續出版廣告名著《科學廣告法》(Scientific Advertising)和《我的廣告人生》(My Life in Advertising)。

【關於譯者】顧淑馨
台大歷史系畢業、淡江大學美國研究所碩士。業餘從事翻譯近二十年,近期譯有《四百億美元的秘密》《資訊革命了什麼》《新競爭時代》《雄霸亞洲》《消費者王朝》《勇敢抉擇》《全心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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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商品編號:04400062
ISBN:9789861332307
頁數:200,中西翻:1,開本:2,裝訂:1,isbn:978986133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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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推薦

改變了奧格威一生的霍普金斯    / 孫大偉

在廣告的武林裡,克勞德.霍普金斯是一個傳奇。
奧美的創辦人大衛.奧格威在他所寫的《奧格威談廣告》裡說:任何人除非讀過霍普金斯的《科學廣告法》七次以上,否則他不應該被允許去做廣告,該書改變了我的一生。
老實說,奧格威所寫的書,對我等奧美出身的廣告人來說,已經好比九陽真經。而奧格威卻說他的一生,是被霍普金斯所寫的武林秘笈所改變。那麼霍普金斯到底是何等高強的武功高手?這是二十四年前我手捧著奧格威的書時心裡的遙想。
更令人神往的,是奧格威提到的另一段:霍普金斯四十一歲時受雇於萊斯克,為羅德湯瑪士廣告公司撰寫文案。當時萊斯克支付他年薪185000美元,相當於今天200萬美元的幣值。他在該公司待了十八年之久。這是當年月薪一萬台幣的我,願意繼續留在文案這個職位蹲馬步的原因之一。
後來,當我在廣告文案這個位子沒暝沒日的撐到四十一歲時,才猛然發現,年薪200萬美元,是個自己終此一生都無法達到的遙遠夢想。原來,那也算是一種奧格威用來激勵後輩的名人證言廣告手法。不過,當時並無受騙上當的感覺,反而心生滿懷的感激。
時光飛逝,現在我也算是廣告界教練級的老兵了,再回頭看到霍普金斯寫的《我的廣告人生》這本書,有點夜深忽夢少年事,夢啼妝淚紅欄杆的悸動。它絕對不是因為書名的副標所許下的承諾:廣告巨人歷久彌新的行銷金律。而是在書中,我看到了一個窮困出身的小孩,如何從艱苦的環境中,藉由投身廣告而開創了自己不凡的一生。
他年輕起步的時候,週薪四塊五美金。為了省下二十五分錢的伙食費,每週必須少吃兩餐。
「當時年輕,活動力強,時時處於飢餓中。最大的問題總是 : 該省去哪一餐?我試過不吃早餐,可是整個上午餓得難受。也試過不吃午餐,可是少掉這一頓,下午又難以工作。唯一的辦法是晚上快步跑過餐廳,直接上床睡覺。」
霍普金斯的了不起,是他沒有自艾自憐,他在書中緊接著寫到 : 「這樣聽起來好像很可憐,其實不然。那比起我在杉木林的溼地打工經驗,已經好得太多。我可以獨自睡在一張床上,而不是跟鐵路工人擠在乾草堆裡。」
過來的這段話,才是霍普金斯的不凡觀點:「只要是在力爭上游的過程中,任何事都不足為苦。然而當你開始走下坡時,即使只是從大理石豪宅換到比較便宜的宅第,也會覺得受苦。」
等到他的月薪升到七十五美元,天天都能滿足渴望吃派的夢想時,他並沒有放縱自己、開始揮霍。反而鼓足更大的創意和勇氣,大膽的和人生進行一場可能失去一切的豪賭。
最後,他不只改變了自己的人生,也影響了近代的廣告界,甚至連遠在天邊的我們,也因而受惠。

█原著出版序

     ──廣告出版公司(Advertising Publications, Inc.)總經理伯恩斯坦(S. R. Bernstein)

一直不斷有人在重印克勞德.霍普金斯的著作。
一九二三年他寫了一本小書,由羅德湯瑪士廣告公司(今日博達華商廣告公司的直系前身)出版。他取的書名是《科學廣告法》(Scientific Advertising),近三十年後,又由著名的廣告與行銷研究專家艾佛瑞.波利茲(Alfred Politz,1902-1982)重新出版。波利茲也是科學行銷法及廣告法的擁護者,再度出版此書的原因是,有關廣告「最豐富、最集中、最有用的發現」,均來自克勞德.霍普金斯,而且「今日的廣告學研究,若想達到克勞德.霍普金斯,對效力宏大的廣告技術的貢獻水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一九二七年霍普金斯又完成自傳作品《我的廣告人生》(My Life in Advertising),原本一開始這是在《廣告與銷售》(Advertising and Selling)雜誌連載,後來由哈潑公司(Harper)出版為專書。一九三三年時,此書幾乎在所有二手書店,均可用美金一角買到一本(甚至上面還有他的遺孀親筆簽名,克勞德已於一九三二年辭世)。
不過到一九四六年,《廣告與銷售》雜誌再次印行此書,並由華特.威爾(Walter Weir)作序,解說其內容,華特的結語是:
「《我的廣告生涯》幾乎沒有一頁,不值得仔細推敲,一讀再讀。作者成功的廣告生涯,彷彿歷歷在目,所有成功之前的努力,均一一呈現。作者的心得體驗也如實傳授給讀者,他的心得如同端上一盤盤的好菜,充滿了人生智慧。這不是一本書,而是一本經驗談。而經驗,永遠是最好的老師。」

***

所以現在我們又重印他的書,以便對當代廣告人有所啟發,他們多半是克勞德.霍普金斯,以及同時期廣告前輩的第三、四代傳人。
霍普金斯是無可救藥的過時,卻又不可思議的當令。他曾是他那個時代的傑出文案編寫人和廣告策略專家;他靠撰寫廣告文案,年收入超過十萬美元,這麼大的數目在當時,連美國財政部都很放在眼裡。他在少有科學可言的年代,討論科學廣告法,不過他的主張在今日廣告專家看來,已嚴重過時。不錯,其中確實有過時的或已遭到否定的主張。儘管如此,克勞德.霍普金斯立下的指導原則,實在太重要、太歷久彌新,不容輕易被遺忘。
讀者將會發現,自己一面看,一面不時搖頭,表達強烈不認同;抑或拚命拍手,表示完全贊同。讀者為霍普金斯的驕傲自負感到不悅,又為他的故事感到著迷,更對他簡短有力的句子印象深刻,那正是讓訊息深植人心的最佳範例──簡、短、扼要。從他自傳的第一章起便是如此。
「我很確定,如果我為勞斯萊斯(今日博達華商廣告公司(Foote, Cone & Belding)的直系前身)(Rolls-Royce)汽車、蒂芬妮珠寶(Tiffany)或史坦威鋼琴(Steinway)規畫廣告宣傳,那注定要失敗。因為我不懂得有錢人的反應,但是我的確懂得一般人。我喜歡跟勞動大眾溝通,研究必須量入為出的家庭主婦們,贏得窮人家孩子的信心,並認識他們的野心。給我一樣他們想要的東西,我就能夠挑動令他們有反應的的那根弦。我的文字簡單,句子很短,學者們也許會取笑我的寫作風格。有錢人和崇尚虛華的人,可能會訕笑我拿來做號召的元素。可是住在千千萬萬簡樸房屋裡的一般人,會看我寫的廣告,掏錢購買廣告中的商品。他們會覺得這個廣告作者了解我。何況就廣告業而言,所謂的一般人,占了九五%的顧客。」
克勞德.霍普金斯是廣告業的開路先鋒。他開闢新蹊徑。不過他自認是個謹慎的人,是依循著「固定的原則和根本的原理」來從事廣告事業。這便是他的著作不斷再版與重製的緣由。所以不論新手或專家都會發現,他字字珠璣,發人深省,有可資借鏡之處,並且令人愛不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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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克勞德.C.霍普金斯

撰寫本書的初衷不是寫一部個人史,而是寫一個商業故事。我設法避開瑣事,限制自己只能寫有教育意義的事情。書中每一事件背後的主要目標,都是為了提供願意追隨我的讀者一些有助益的建議。替他們省去一些像我這樣在暗夜中摸索的力氣。

有天晚上在洛杉磯,我把自己的故事說給班.漢普頓(Ben Hampton)聽,他是作家、出版家,也是廣告人。他連聽幾小時都未打斷我,因為他看到我的事業生涯,對初入行者有太多參考價值了。後來直到我答應把故事寫下並出版成書,他才肯罷休。

他說得沒錯,任何一個人,若畢生致力於應用某種技能,而學習心得也遠超過他人,均有義務對後繼者做個說明,研究的結果應該留下紀錄。每個開路先鋒均應為自己走過的路做記號,這便是寫作本書的用意。

當出版商宣布,這本自傳將陸續連載後,我收到許多抗議信。有些是來自我以前服務過的大企業的負責人。這些信背後所要表達的,似乎是害怕我會對自己的功勞言過其實,以致傷及別人的自尊心。於是我重寫了某幾章,盡可能去掉所有可能引起這種憂慮的內容。

別擔心!我唯一歸給自己的功勞,就只有我在這個領域的資歷,那恐怕是其他人的兩倍。我在廣告業的漩渦裡已浸淫多年。自然從經驗中學到的東西,比機會沒有那麼好的人多。現在我希望這些經驗能夠盡量幫助別人,不要再重蹈同樣辛苦的上坡路。我記下這些心得,純粹是為了使別人的起步點,得以比我曾經攀上的高度還要高出許多。我自己除了成就感以外,別無所得。當年我剛入行時,如果能夠有人記下像本書這樣的紀錄,我會對他感激不盡。然後,憑藉我在書中描述的那些努力,或許我可以在廣告界達到前所未有的顛峰。但願我能活著看到有人實現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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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閱

█第一章 早期受到的影響

 

我事業生涯中最重大的一件事,發生在我出生前一年。家父為我選了一位蘇格蘭裔的母親。蘇格蘭人的節儉、謹慎、智慧、雄心和富有活力等特徵,強烈反映在母親身上。大家都說,男孩的特質主要都遺傳自母親。我當然是從家母那裡遺傳了明顯的保守作風。廣告人和商場中人,因為缺乏這種特質而折損的,多過我所知道的任何其他因素。

本書會再三強調這一點。在這一章我之所以強調它,是為了說明造成我個性審慎的源頭。「安全第一」始終是引導我的那顆明星。想要從事廣告業的男孩,最大的資產便是能夠有一位蘇格蘭裔的母親。這麼一來,節約和謹慎就會變成他的本能。這些是根本原則。成功除非是意外,否則必定少不了這兩種特質。好在如果缺少這些特質,可以透過認真的修養,部分的改正過來。

我所遇到的商業災難,大多起因於做出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事;對潛藏的機會做魯莽的投機;看不起作風保守的迫不及待;在不曾有人走過的路上猛往前衝,深怕某個對手會走得更遠或爬得更高。

商場上有例外,但是廣告業沒有。所有的廣告災難都是因輕率引起的,這不但沒有必要也不可原諒。我指的並不是廣告本身的失敗,我們每個做這一行的人,都會企圖達成一些辦不到的事。我們工作上面對的是人性,人有欲望、偏見和習氣,這些是沒有標準的。無論有多少經驗,也無法引導我們萬無一失,即使在大多數情況下做出正確的抉擇,都辦不到。這就是為什麼不謹慎,在廣告業是一種罪行。我們從事每一個廣告案子,都像是瞎子摸象。

不過一般的失敗不算什麼。那是意料中的事。每個廣告案子在剛開始階段,都只是去感受民眾的脈動。如果人們沒有回應,那問題往往出在產品上,或是出在無法掌控的狀況上。廣告案只要恰如其分的執行,即使有損失,也很輕微。未能實現的期盼或構想,不過是影響個別事件罷了。

我所指的是大災難,是瘋狂投機以致粉身碎骨。我是指駕駛所費不貲的大船,最後撞上岩礁的廣告人。這種人很少能夠東山再起,就像是證實草率行事將永遠令人畏而遠之領航員。我目睹過不少在這一行前景看好的人,只因為冒險在未經測繒的航道上,把所有的船帆張開全速前進,結果連船帶人一起撞沉。就我記憶所及,他們沒有一個回得來的。我血管中的蘇格蘭血液,保佑我三十五年來不曾發生這種災難。

由於母親的影響,一毛錢在我眼裡向來像一塊錢那麼大。而且不僅是看我自己的錢,看別人的錢也是一樣。我不論花自己的錢或別人委託我的錢,都非常小心。不管是替自己工作或為人作嫁,我從未大手筆的豪賭。所以我雖然失敗過很多次,但是這些失敗從未對我造成重大的不利影響。因為闖下大禍而導致不被信任的事情,未曾發生在我身上。我失敗時,損失的錢並不多,也毫不減損別人對我的信賴。我成功時,卻經常幫客戶賺進百萬千萬,也為自己賺到滿滿的聲譽。這主要多虧了我母親。

我虧欠她太多太多了。她教導我勤勉。在我記憶中,不分白天晚上,很少有一時一刻母親是閒著的。她是大專畢業生,人非常聰明。在守寡後,她必須靠當老師的收入來扶養子女。每天上課前和放學後,她忙著做家事。晚上她寫書,寫供幼稚園用的書。每逢假期,她便一所學校一所學校,去推銷她的書。她一個人做三、四個婦女做的事,身兼數職。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在她的指示和誘導下,我也同樣勤快。我從九歲起就自食其力。別家的孩子也像我一樣去上學,但是讀書就等於他們所有的工作。而上學對我而言,只是許多工作當中的一件。上課前我要為兩棟校舍開門,生好火,並清理座位。放學後我要打掃那些校舍。然後把《底特律晚報》(Detroit Evening),送給六十五個訂戶,之後才吃晚飯。

星期六我得擦那兩棟校舍的地,還要發送傳單。星期日我是教堂清潔工,要從大清早一直忙到晚上十點。放假時我到農場打工,那裡一天得工作十六小時。

當醫生宣告,我病得厲害,無法上學後,我就去杉木林濕地打工。那裡的工作從清晨四點半開始。我們早餐前要擠牛奶,餵牛群。六點半我們帶著午飯,搭車到濕地去。接著一整天砍樹並劈成枕木。吃過晚飯,再擠一次牛奶;然後安排牛群就寢。九點鐘我們爬梯子上到閣樓,上床睡覺。可是我從來沒想過,自己工作很辛苦。

後來我從商時也是如此,我沒有所謂的上班時間。如果午夜前就收工,那對我等於是放假。我時常凌晨兩點才離開辦公室。星期天是我的最佳工作日,因為沒有干擾。進入商界後十六年裡,我很少有晚上或星期天不在工作的。

我倒不是建議別人以我做榜樣。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也不會建議他這麼做。人生有太多比成功更重要的事了,因此適度的工作時間,可能會帶來更多的歡樂。然而一個人的工作時間若是他人的兩倍,就必定會有兩倍的成果,尤其是在廣告業。

沒有人能夠違背這個原則。當然聰明才智會有差別,不過其重要性不及勤奮程度的差異。做他人兩、三倍的工作,所學到的東西也會是他人的兩、三倍。你會犯更多錯,也會成就更多事,從成敗中都有所收穫。如果說我在廣告界地位比別人高,成就比別人多,那不是因為能力過人,而是由於工時過人。那表示一個人為了在這門專業上出類拔萃,不惜犧牲人生的其他一切。也或許這個人是值得同情,而非值得羨慕的對象。

我曾經在某次演講中說,我估計自己在廣告事業上已投注了七十年。照曆法來算,只有三十五年,可是照一般工時及我完成的工作來算,我是一年當兩年用。節儉和謹慎讓我免於災難,然而教導我做廣告、使我有今天這種成就的,卻是勤勉。

我從父親那裡承襲了貧窮,那也是一種福分。父親是牧師之子。他的遠祖也是神職人員,在貧窮中長大和受教,所以這是他天生所處的狀態。

我也因這種狀況受益良多。它使我出身平民白姓,而上帝創造了那麼多這種人。我逐步了解他們,知道他們的需求和衝動,他們的困難和經濟狀況,還有他們的單純。這些我瞭如指掌的普通百姓,後來變成我的顧客。當我透過書面或親自與他們交談時,他們認得出我是跟他們一國的。

我很確定,如果我為勞斯萊斯汽車(Rolls-Royce)、蒂芬妮珠寶(Tiffany)或史坦威鋼琴(Steinway)規畫廣告宣傳,那注定要失敗。因為我不懂得有錢人的反應,但是我的確懂得一般人。我喜歡跟勞動大眾溝通,研究必須量入為出的家庭主婦們,贏得窮人家孩子的信心,並認識他們的野心。給我一樣他們想要的東西,我就能夠挑動令他們有反應的的那根弦。我的文字簡單,句子很短。學者們也許會取笑我的寫作風格。有錢人和崇尚虛華的人,可能會訕笑我拿來做號召的元素。可是住在千千萬萬簡樸房屋裡的一般人,會看我寫的廣告,掏錢購買廣告中的商品。他們會覺得這個廣告作者了解我。何況就廣告業而言,所謂的一般人,占了九五%的顧客。

貧窮給予我許多經驗,我從中學會推銷術。若非出身貧窮,我絕對不會成為挨家挨戶兜攬生意的人,這個經驗讓我學到最多,關於花錢消費方面的人性。挨家挨戶推銷是非常棒的學校,有一位美國培養出來的廣告大師,在做文字廣告之前,總是會先出去親自做銷售。我知道他曾經花費好幾週的時間,一個農場一個農場去拜訪,了解農民們的看法。我知道他曾經按過不下一千個門鈴,去找出婦女的角度。

因為貧窮,我沒讀過大學。我把那四年時間,用來讀經驗學校而非理論學校。我所知道的對廣告人有價值的東西,沒有一件是校園裡教得出來的。反而我知道,有很多大學裡教的東西,必須先忘卻,才可以走上實務之路。所以高等教育在我看來,對於終身職業是要訴求普通百姓的人,反倒是一種障礙。

當然在我求學的年代,還沒有廣告方面的課程,也沒有推銷術或新聞學的課程。我很確定,如果現在也沒有這些,情況會比較好。我讀過一些這類課程的內容。其誤導和不切實際的程度令我生氣。有一次,有人拿來很不錯的一家技術學院的廣告課程,問我如何加以改進。我看過後對他說:「拿去燒掉。你不可以把一個年輕人最美好、最可貴的歲月,浪費在那種荒唐的東西上。如果花四年時間去學這些理論,可能得再花十二年去忘掉它。那時他在職場的競爭中,就會落後太多,完全別想趕得上人家。」

我氣急敗壞的說出這番話,給對方留下了壞印象。可是請告訴我,一個大學教授,一輩子活在教育的象牙塔當中,怎麼適於教廣告或商業實務?要學這些,應該實際從商場這個學校去學才行,別的地方都學不到。我跟很多人談過這個主題。我觀察過書念得不多的人,有這種奇怪的行為,把教育受得多的人戴上光環、捧得很高。我曾經去過一些大學,進到課堂裡,聽老師講課。我懷著崇敬之心去,因為自己來自大學生家庭;我出生於大學校園;父母親都是大學畢業;祖父還是某學院的創辦人之一;我的姊姊和女兒也上過大學。

我談這件事是字斟句酌。在商場上我看過不計其數的大學生。在我擔任過負責人的某廣告公司,我們也雇用大學生,連辦公室打雜的也不例外。有許多客戶採取同樣的政策,只雇用大學畢業生。其用意在於聘請具有雇主所欠缺的訓練的員工,而那種不足是雇主曾經強烈感受到的。然而我想不起來,有任何一個大學生,曾經做到多出色的地步。反而把那四年時間,用於從事實務工作的人,享有壓倒性的優勢。光就廣告業來說,花一星期時間與農民交談,能夠學到的東西,比我所知道的任何課程一年所學到的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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