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旅程中,一定有一本書,放在我隨身的背包裡。就算在錄影的空檔也一樣,總會有一本書,在觸手可及的地方。
這已經是一種習慣。好像寫作對我來說一直是一種習慣。
多年來,保持著這種習慣。習慣,是一種鎮定劑、一個護身符,我靠它得安穩。我是一個很喜歡新挑戰的人,也常常想要改變軌道的人,從來不肯循規蹈矩,然而,卻不喜歡改變日常生活的習慣。不管在什麼樣的日子裡,只要有一本書,再寒涼的天氣,也像在口袋裡放了一個暖爐。
有時,它還真的能夠發揮無窮作用。
開始構思這篇序時,我正在北京往台灣的飛機上,包包裡有一本名叫《追逐日光》(CHASING DAYLIGHT)的書。
歷經颱風的威脅、轉機的訂位紀錄莫名其妙的被取消、被迫拖著大行李箱上機,而行李箱裡的酒又被海關「依規定」沒收──實在讓人一肚子烏煙瘴氣,剛坐到座位上那一剎那,我的神經還是緊繃著。伸手探進背包裡,我好像氣喘發作的病人探到了救命噴劑似的。啊,還好我身邊有一本書。
《追逐日光》是尤金‧歐凱利的最後傳記,他是美國KMPG──世上最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總裁兼執行長,這本書出版時,他已經去世了。
這本書是他最後一段生命旅程的紀錄。
那一年他五十三歲,功成名就,且樂觀開朗,有堅固的婚姻,有兩個可愛的女兒──最小的女兒才十四歲,同時還是兩個稚齡孫子的外公,還有用不完的錢,許多尚待實現的夢想……在這個年齡,一般人想有的他都有了。
忽然,他那當過護士的太太發現他臉頰有點凹陷,他聽從建議做健康檢查;忽然,醫師說,他只剩三個月可活,而且他的身體狀況將受癲癎威脅,就算他接受治療,也多撐不了幾個月。
忽然,一點希望都沒有了。
可是他還是在極短的時間內,走出了「為什麼是我」的怨尤,決定盡情享受這三個月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享受有限的快樂和無可計量的痛苦。他為自己創辦的公司找到接班人,然後帶著太太到他們一直想要旅遊的歐洲城市,安排好自己死亡後的追思禮拜。
他的膽識與能耐,在面臨死亡時仍然發揮得淋漓盡致。他將面臨死亡的機會當成一份最後的禮物。過去的歷練使他具有「接受現實的能力」,讓他分得清什麼是情緒,什麼是現實,決定要勇敢面對。
「難道生命的盡頭非得是最糟的部分嗎?為什麼不可以讓它變成積極而有建設性的經驗,或人生最棒的部分嗎?」歐凱利說。
他明白,現實已經不容反抗。雖然死亡對每個人來說都是艱鉅的,但卻又是必然的。人生自古誰無死?他為什麼不能夠用不同凡俗的方式?
死神可以帶走他,但不能摧毁他的信念。他仍擁有人生美麗的回憶,也為他的妻子和孩子留下一個典範。
他走了以後,和他一樣熱愛打高爾夫球的妻子說:「他留我孤單一人在高爾夫球場上追逐日光──但是,他卻幫我把球擺得好好的,讓我能輕鬆打完這一局。」
一個能夠在聽聞噩耗後如此清醒而平靜的人,是一個真正的英雄。
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如果注定要塵歸塵,土歸土,每個人都必須空手而來,空手而返,那麼,一定要學到。
總有某些堅韌東西,會留在一個不被摧毁的地方。
那就是我們在一生中學到的東西吧。如果將它稱作寶石,每個人所製造的款式和材質,如此的不同。
* * *
仔細想來,我喜歡旅行的基本原因,和喜歡挑戰、喜歡新鮮事是同樣的理由。我想要偶爾離開既定的軌道。我是個膽子不算太大的俗人,所以旅行對我來說,是一個最安全的「出軌」方式。
不時離開軌道,我才能抽離我最習慣的環境思考,我的心才不會在不知不覺中變老。
這半年來,我每個月都到北京主持節目。每次三到四天,由於不能直飛的緣故,路程迢遙且旅途勞頓,一下飛機常直奔攝影棚──四十八小時內,要錄完一個月的份量,總也還有些烏龍的狀況出現……說不累是騙人的。
可是,每一次往返,我總是愉快的,總有些收穫,總認識了些新朋友。因為我沒有把這個行程設定成「工作」,我將它設定成「旅行」。
旅行,總也會有些不按牌理出牌的事情發生。
經過了一些歲月的歷練,一些酸甜苦辣的洗禮,我也領悟一個神祕的道理:「嘿,我知道我的腦袋裡有一個祕密按鍵,如果我將它設定為「享受」,那麼再辛苦多半是愉快的。就像有人覺得高空彈跳是個享受(目前對我來說那形同自虐),有人爬世界第一高峰也算享受(對我來說那是找死),有人把到亞馬遜河參加馬拉松被毒蟲咬當享受(這是馬拉松名將林義傑說的),而我自小把寫作當成享受。
因為享受,所以頂多發幾句牢騷,無論遭遇到什麼事情,總還能抿嘴一笑,沒有任何恨意。」
寫《追逐日光》的尤金‧歐凱利也是「更改了設定碼」而已。他決定不要讓憤怒侵蝕自己最後一段時光,他選擇把必須接受的事情,當成禮物。
心態漂亮,雖敗猶榮。
我們都只能擁有有限的時光。
在北京錄影的時候,有一位記者來採訪我,他很認真的準備了採訪的問題。有一題是:「聽說」妳寫了不少有關愛情的書,請問妳是因為戀愛談得很好嗎?
當然不是。
當然是因為本來對愛情毫無認知,一派任性和傻氣,於是自嚐苦果,於是開始質疑。有句古話說,三折肱(三次折斷手骨)成良醫,我在感情中折斷手臂或許不到三次,但大傷小傷、碎心爆肝總都少不了。
不敢說自己成了良醫,但至少學會了怎麼跌傷勢會輕一些。
學會療傷,學會為自己敷藥。
學會盡快找到傷口,而不是忽視傷處。被忽視的傷口只會暗自化膿,變成更大的禍害。
學會珍惜,知道一切都不是理所當然該給我的;也明白記恨無益,留不得時,強留更是無聊。
學會改變一下頑固。我認為「一定是這樣的」東西常不是真的,這時要勇於承認自己的無知。
學會在該堅持時堅持,該把持時把持。
也學會了更改設定碼:「愛情,不是得到,就是學到」,凡是陪過我們一段的人,必有他出現的因由,與他存在在我們記憶中的價值,也許不願想起,但也不須抹煞,不必言恨。
如果愛情曾經傷害過我們,何嘗不是我們先點頭同意。
如同生與死,是人生必有的入口與出口;苦與樂,都是愛情的面相──如果沒有得到什麼,那就學到些什麼吧。
搞曖昧
沒有到手的愛情,韻味最深長;
停留在曖昧期的愛情,最大的好處在於不用想未來,只要享受現在。
劈腿已經不時髦了,現在最時髦的感覺是搞曖昧。
小蘋二十歲,暑假在加油站打工時,認識了志鴻,兩人朝夕相處,彼此都很有好感。志鴻總是保持著微笑,像一個小太陽,不管工作再辛苦,因為可以看見他,聽見他的噓寒問暖,小蘋每一天都活得很有動力。
每天早上,她會記得多幫他買一份早餐,而他也總會留心幫她照應一下工作。最快樂的事情是,彷彿有一種默契似的,星期天早上,他總會請她看一部電影。他說他姐姐有一張免費的某大戲院贈票卡,不看白不看。在戲院裡,她會把頭枕在他的肩上,而他也偶爾會把下巴靠在她頭上。
臉紅心跳,更勝任何耳鬢廝磨。
這就是曖昧。
小蘋其實老早有了男朋友。她是個天真的女孩,好幾次想要暗示志鴻,其實身邊有別人在,但又曖昧得不讓男友來接她下班,因為到上班的第三個禮拜起,這就變成志鴻的專利。
她喜歡坐他的機車回家,把手環在他的腰上,心跳得好快,卻又假裝一切很自然。
直到有一天,她發現了另一個女孩。原來,不只她有個他,他也有個她呀。那個女孩是他的大學同班同學,某晚專程等他下班,她雖然熱烈的招呼著她,和她親切的聊天,但心卻像鏡子摔在地上一樣,碎裂成千萬片。
之後,曖昧依然甜美,但已經多了雜質,兩人之間的關係,沒有再進一步的可能。她還是很珍惜和他打工的時光,但她知道,當學期開始,當秋天的意味漸漸濃稠,這一段曖昧就會因此而結束。
她對我說:「妳曾有一本書,叫做『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麗』,我現在終於知道,沒有到手的愛情,韻味最深長。」
沒有真正到手卻不能放棄的愛情,叫做「曖昧」。還停留在曖昧期的愛情,最大的好處在於,雙方還在呈現自己最美好、最溫柔、最善良的一面,不用想未來,只要享受現在,還不需要經歷人性的真正考驗,也不必為謀合彼此習慣而費盡心力。
我愛妳,一切搞定
「我愛妳」,是萬能的膏藥,貼哪裡都行;
這三個字看似簡單,在貌似忠厚的男人嘴裡卻是無堅不摧的利器。
「我愛妳!」
有天深夜裡,這樣的簡訊映入眼簾。
是誰的大膽告白呢?我不免心驚肉跳。我搜尋了一下記憶,嗯,這是我第一次在簡訊中收到「我愛妳」這三個字。而老公就在我身邊,托著腮對著他的電腦情婦打瞌睡。
我把手機拿到浴室,準備好好端詳一番。
第二眼,我心驚膽顫的感覺就消失了。這雖然是我收到的第一個「我愛妳」簡訊,可惜,竟不是傳給我的!
因為「我愛妳」之前,還有「前言」——某些手機的回覆設定,會將前面收到的簡訊覆述一次。傳給我的這一通簡訊,全文如此:《我累了,我厭倦了職業婦女的生涯,你願意接納這樣的我嗎?可是對你來說,我必然是個沈重的包袱……》《我愛妳——》
傳簡訊給我的是小湯,某電腦公司的專業經理人,喜歡美食,所以在我們不定期的美食品嚐會中,常看到他「忠厚」端正的國字臉。他目前單身,時間晚了,一定會送在座的女士回家。當女士入座時,也一定會起身為我們拉開椅子。平時不太愛說話,是一個很好的聆聽者,任何人講故事,他都能夠津津有味的聽著,我曾說他是個好男人,要幫他介紹女朋友。(對不起,為了不要讓人對號入座,我對某些資料稍有隱瞞。)
如果沒有那一通傳錯的簡訊,我至今一定不知道:我這位「貌似忠厚」的朋友小湯,是個「十二星座女人玩過兩遍」的男人。
我發揮我的「福爾摩斯精神」,將簡訊看了好幾遍。嘿,根據我「多年經驗判斷」,這個女人一定比小湯年紀大,因為會用「職業婦女」這個詞的,至少超過三十五歲,年輕女孩只會說「我不想再上班了」。還有,她一定是有婦之夫,還有孩子,否則不會說自己是「沈重的包袱」。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確定小湯是個「職業型花花公子」,因為他的回答太高招了,完全懂得女人心,採取模糊化的處理,以不變應萬變,不回答「妳離婚吧,我娶妳」或「我沒法娶妳」。他並不想要那個包袱,卻又不想失去這一段關係。
我的好奇心完全被激發了,忍不住一通電話打過去:「喂,簡訊傳錯是很危險的。」
他一愣:「妳說什麼?」哈,他還不知道自己一失「指」成千古恨了。
我一五一十將我的推理告訴他,很虛榮的聽到他以無可奈何的聲音不斷說:「嗯,妳猜對了……」
我威脅他:「如果你想要堵住我的嘴,有兩種方式:一是殺人滅口,二是把故事告訴我,提供題材給我。」
原來那個女人和我一樣,英文名字都是菜市名「BETTY」,收到那個貝蒂小姐的簡訊時,他正在忙,於是先把接到的簡訊存起來,等空閒時再回,不幸的是,回到了我這個貝蒂小姐的信箱。
小湯選擇後者。我答應「就算把你寫出來,也會隱藏你的姓名、職業」。他說,他這十年來,十二星座的女人至少玩完兩回,「用過的都說好」(男人的官方說法),他其實不想要為喝任何一頭乳牛的牛奶而為牠開牧場,所以「我愛妳」是個很好的安慰劑。女人逼婚,也是「我愛妳」;女人問他是否只想玩玩,他也說「我愛妳」;甚至被女人發現他劈腿,他也會傷心的說「我愛妳」,如此,就算女人傷心離去,也不太會恨他。
「我愛妳」對他來說,簡直是萬能的膏藥,貼哪裡都行,一切搞定。
「我愛妳」雖然簡單,但在貌似忠厚的男人嘴裡,簡直是無堅不摧的利器。
這位職業型花花公子的唯一剋星,應該說是簡訊。這不是他第一次傳錯簡訊——他離過一次婚,正因為傳錯簡訊。把給某情婦的「我愛妳」傳進老婆的手機裡。
如今,他又在簡訊中栽了一次,更可怕的是,傳到我們這種「文字工作者」手裡,我忍不住將它公諸於世——
我算是有道德良知的,只用它來當現代腳踏兩條船故事的現成題材,我還安慰他:「其實還好你是傳給我……我是你的『朋友』呀……」
「還好」嗎?他苦著臉看我,說不出任何一句話。他一定在想:這下子,可不是「我愛妳」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寧可失身,不可嫁人
太浪漫的相遇,常使彼此看不清社會男女地位差距的實際面,
與其閃電論婚嫁,不如只享受激情剎那。
有人傳了一個「女人的幸福守則」給我,信件的源頭應該是從大陸發過來的,裡頭有三個「守則」,還滿有趣的,比如:
「寧可嫁老,不可嫁小。」——如果對方只有二十出頭,那麼,可以失身,不可結婚,隨妳怎麼玩都可以,但是嫁給這種小毛頭,必然有苦頭。
不過,所謂的老,也不可太老,此文提出的男性最值得嫁的年齡是三十三歲。這個年齡,事業穩定,脾氣已有磨練,體力也還好。
還有,女人在有幾個條件不同的伴侶追求時,常會問:「要找個有錢的還是沒錢的?」作者的答案是:「要找個會為妳花錢的。」
沒錯,有的人很有錢,卻捨不得自己的女人幫他花錢,這豈不是比嫁個窮光蛋更嘔嗎?但聊天時,名作家吳若權在這一點上,提出他的看法:「不對,要找個有點錢而且願意在妳身上花錢的。如果他沒錢,卻很會在妳身上花錢,將來債台高築,倒楣的還不是他的女人!」
另一條是「離過一次婚的男人是塊寶,離過兩次婚的男人是根草。」——作者的意思是說,有的男人也許遇錯了人、年輕時草率結婚、奉子之命結婚,或在未經世事時結婚,後來離了婚,不能夠怪他,反而可以慶幸自己撿到一個被磨練過的男人。
然而,如果他離了兩次婚,那麼女人就得小心了。他不會總是那麼的草率而天真、那麼不善擇偶,很可能是因為他有重大缺點,或者,他的愛情智商可能不夠高,或有慣性外遇傾向(如果離過三次婚,慣性外遇的可能性是很高的),所以女人一定要小心一點。
這些說法未必是真理,但都很痛快淋漓,值得女人擇偶時列入考慮。
有位女友很感性,這幾年來愛上印度,每年都到印度旅遊,她告訴我,有好多印度男人都跟她示好,她自覺結婚的年齡到了,想嫁到印度去。
我回了她八個字:「寧可失身,不可嫁人!」——不是印度男人不好,而是旅遊者根本看不到印度社會底層男女尊卑實在差太多的事實,以她浪漫的個性,嫁到那兒去,根本不可能適應現實!
癡情女未必是男人福氣
有人選擇因癡情而堅強,也有人因為癡情而脆弱;
命運總有無情處,唯有堅強者,才能補救命運的刁難。
前不久有個社會新聞,讓人看了很不忍心。女子婚前本來是高科技公司的上班族,與在市場裡賣豬肉的先生戀愛,結婚後,嫁雞隨雞,她也辭掉工作,和丈夫一起在市場打拚。
她任勞任怨,從不叫苦,也不怕賣豬肉搞得自己一身髒兮兮。所有認識的人對於她的決心、勇氣表示佩服,婚後,兩人也生了一個女兒,可惜,幸福的日子並不長久,她的丈夫卻因急症發作,三十歲,在睡眠時暴斃。
這對於癡情的少婦來說,是個重大的打擊。在丈夫過世後一天,她帶著女兒失蹤了。家人發現她留下了三封遺書,裡頭說:孩子還那麼小,丈夫走了,母女倆不知要怎麼過,所以要和丈夫作伴。
家人急著到處找她,過了一個月,才在台北縣的某一座橋下找到她,面目已經模糊,憑著衣服中的手機,才確認她的身分。她的小女兒,至今還沒有被找到。
原來,那一座橋橋下的公園,正是她與先生當初相識時第一次約會的地方。不到三十歲的少婦,就在那座橋下投河自殺了。
這個真實事件,有它可歌可泣的地方。少婦為了愛,寧以身殉,兩人的愛情結局,很類似「梁山伯與祝英台」,可是,稚子何辜,還完全不懂事,就陪著母親殉情,實在是一件殘忍的事情。
少婦很癡情,但是,卻不夠堅強。她所愛的丈夫去世了,當然很痛苦,但是,如果丈夫在天有靈,應該希望她能夠堅強的把孩子撫養長大,而不是帶著孩子去陪他。
痛苦固然巨大,但若能度過那一念之間,其實有希望慢慢自苦痛中復原。
癡情有兩種,可以選擇因癡情而堅強,還是因為癡情而脆弱。過去的世代很推崇癡情,比如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之類的故事,一直是個傳世佳話,可是,從實際面而言,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也無助於挽回丈夫的性命,反而拖累許多「別人的丈夫」為了修復被哭倒的長城,斷送性命。
命運總有無情處,癡情女非得有一些正面積極的自救法。癡情者必須更堅強,才能補救命運的刁難。
不要錢的最貴
「不要錢的」對男人較有吸引力,
因為男人都認為,不要錢的女人重感情。
在評論某位明星被拍光碟而遭恐嚇取財話題時,總會聽到一群男性很認真的為此下結論:「不要錢的最貴。」
只要有人說出這樣的話,在座的男士沒有不同意的。
沒錯,對於男人而言,不要錢的最貴。多數的中年男子,都在為家打拚,家裡的嬌妻,說來都是個「不必付錢買」的女人,不過,他們付出的代價,也都比可在外頭買到的女人代價高昂。
不必付錢,但必須付出真感情。真感情索價高昂,有的要花一輩子,贖也贖不完。我們付出的感情債,或許也是另一種恐嚇取財,只是索債者溫柔委婉一些,而付錢者也心甘情願一些。但每一條感情路,想要走得穩,都要有付出,不管是男是女,我們付出的總比想像的多得多。
有人問,影劇圈照理說也是個掏金窟,為什麼出事的大哥們,總卡在「不付錢」這個關卡呢?難道他們不曉得,不要錢的最貴嗎?
問題在於,男人總有一種迷思:要錢的,不是真感情;不跟他要錢的,才是真的喜歡他。這個道理,很容易解釋。要錢的就像上菜市場買菜,雖是活雞活鴨,到底已經給關進籠子裡了,拿錢就買得到,縱然是美食,一點也不刺激,也無法顯現出自己的能力;而不要錢的,會讓他們有「狩獵」的感覺,那是他們披荊斬棘才得到的啊,就算未必比菜市場買的美味,但他們會比較有成就感。
「不要錢的」對男人較有吸引力,所以有錢的大哥也往往栽在不要錢的女人手上。
有位朋友美娣一直在風塵界打滾,她所提供的人性觀察向來精準。她說,酒家女也常用「不要錢」的方式釣客人。有位年過半百的商人看上她,就是因為她比其他女人看來不愛錢。第一次與他出場時,他給她三萬塊,那時她剛進這行業不久,拿到錢時順口說:「太多了。」讓他印象深刻。第二次找她,一向很夠義氣的她竟說:「那這一次不要錢。」
男人深深感動。後來,她被該男子包養了八年,男人狀況好時,每個月給她十多萬的生活費。
不要錢的最貴,因為男人都認為,不要錢的女人重感情。
該寄喜帖給前女友嗎?
人在面對舊情時最矛盾。
如果她還惦念你,你實在不該拿你的幸福去刺激!
「我應該把喜帖寄給她嗎?」小林問。「她結婚時,我送了個大紅包。現在我要結婚了,應該發帖子給她嗎?」
她是小林念大學時的女友。他私下告訴我,雖然他即將娶妻,心裡對於這個女人,還是不能忘情,雖然,是她先對不起他的。他在大學畢業後,奉母命嫁給一個醫生,光想像她挽著別人的手,他的心裂成了千萬片,讓他差點在軍中舉槍自盡。
這幾年,他偷偷打聽她的消息。知道她因為丈夫外遇離婚了,又回復單身。她離婚時,他正與女友論及婚嫁。
這真是個困難的決定。
「決定不是容易的。」我說:「她不來,你會感覺受傷。她來了,你會感到尷尬。」
如果你知道和你分手的情人,在離開你之後過得很好,你心裡未必不會有點酸;如果他過得不好,你又何必多添這一番刺激,讓他在心頭恨你?
「但是,如果不告訴她,似乎沒有什麼理由來和她連繫,來問她過得好不好,來為年輕時那個令人惆悵的故事寫下最後的句點。」他說。這是他的心事,他想寄給她喜帖,並不只是為了示威。
很多女子,也常在結婚前夕,為了「該不該寄給前男友喜帖」而猶豫。多年後想起來,他在她心中還是有重量的。在結束單身前,偏偏想起他,想聽聽他的聲音,再與他連繫一下。想告訴他自己有了歸宿,又怕傷了他。
真正能開放胸襟面對前任情人喜帖、又欣喜赴宴的實在不多。能去參加的都是確信「現在我過得很幸福」的人,多半是攜伴前去裝堅強。
我誠懇的對小林說:「如果我是你的前女友,我絕對不想接到你的喜帖,不寄,代表你的仁厚。」因為她過得不好,你就別跟她炫燿——你現在有了別人,過得很幸福。
如果她還惦念你,她看到你的喜帖會很痛苦。如果她不愛你,她會覺得你很小氣,你捨不得不拿她紅包,還拿你的幸福去刺激!
小林後來打了電話給前女友,平淡的告訴她,他要結婚了,她說恭喜的口氣也很淡漠。他問她喜帖要寄哪裡,卻沒有真的寄。
小林說:「我聽出她說恭喜時,語氣是很酸的。心裡有點惆悵,卻又有點高興。」告訴她,是小小的殘忍;沒寄,是小小的仁慈。人在面對舊情時最矛盾。
洗澡與外遇的關係
男人的外遇,很少是無跡可尋的。
他們常以為只要第三者別找上自家門,外遇是安全的。
很多女人抱怨先生不洗澡就上床。
洗澡這件事或許該說是一種藏在男人基因裡頭的密碼,有些人熱愛洗澡,可以在浴室裡跟自己的身體廝磨許久;有些男人就是不愛洗澡,小時候是他媽三催四請,娶妻後則是老婆三令五申。
唯一能夠影響男人洗澡習慣的,大概只有性對象的改變。雖然,這改變也是暫時的。
一個不洗澡的男人,在對一個女人情竇初開時,會變得比較注意儀容,比較喜歡洗澡。有時,他還會用起香水來,期許身上的氣息變得清新可人,讓女人喜歡跟他溫存。
如果已經追上了這個女人,隨著感情的穩定,他又會掉入不愛洗澡的老習慣中。不少女人都是在婚後才發現,枕邊的男人很不愛洗澡,有的男人更加「勢利」,只有在當晚求愛時,才迫不得已先去洗個澡。
不少太太們從男人洗澡習慣的改變發現先生有了外遇。
淑琴就是如此。她的先生是某電子公司負責採購的專業經理人,回家之後,不管怎麼累,一定先進浴室,把自己洗乾淨,才會上床睡覺或做別的事情。幾乎是一種儀式。
她肯定他有外遇,是因他這個星期回家後,有兩天都沒有洗澡。他一回家,只是把衣服脫換下來,就逕自打開電腦不知在思考些什麼,不久,就沈默的上床睡覺。
他平時就不多話,對她的態度也一貫溫吞平和。他只是沒有洗澡!她在他入睡時湊進鼻子聞他的身子——一點汗臭味都沒有,還隱隱飄著一股香皂的香味。她確定那個澡不是在家中洗的。
一個男人會在回家前洗澡,必然曾經和女人燕好。於是她將他搖醒,嚴詞逼供。
他措手不及的承認了。不過,愧疚感比不上驚訝,天哪,才剛發生過兩次,她怎麼會知道?
男人常以為,只要第三者不要找上門,外遇是安全的。其實多數妻子十分敏感。有個老婆就是從老公的手錶發現他有外遇的。他以前出去打高爾夫球或爬山,一定會戴上運動錶,最近,他竟然將自己最寶貝的勞力士鑽錶戴去從事休閒活動,老婆跟蹤前去,果然發現另一個女人的蹤跡。
男人的外遇,很少是無跡可尋的,不管他自己覺得如何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