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快樂還是比什麼都重要
《人生以快樂為目的》的第一版至今,已有十年歷史。
這本書出版後幾年,有個擔任中學老師的朋友告訴我一個小故事。他在某個暑期夏令營帶活動,想要對莘莘學子強化一下「思想教育」,問同學們:「請問,人生是以什麼為目的?」
台下的同學們竟然異口同聲的回答:「快樂──」
搞了半天,他才弄清楚,那是我的某一本書的書名。他又好氣又好笑的打電話給我,說我教壞了小孩。
我當然也舉雙手同意,國父說的「人生以服務為目的」,可是,人生以快樂為目的也不是什麼壞教育。如果服務人們讓你快樂,那麼,你才能真心誠意的服務下去,否則,只會流於形式,變成虛情假意。
任何你覺得讓自己生命有意義的事,終究是快樂的。也只有那些帶給你精神上快樂的事情,才能經歷時間考驗,成為人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讓你明白,如此長長久久的付出,畢竟值得。
雖然有些辛苦,但還是快樂的;雖然曾經咬牙忍過痛,但還是快樂的。快樂並不膚淺,快樂並不只是一時耽於逸樂。
每個人會感到快樂的事不一樣。而我們有責任,為自己的人生找到一種讓自己能夠「總是快樂」的事情做。
如果願意尋找快樂,我們都會發現對自己最有意義的快樂。
而忍受一點點不快樂,或許也是尋找快樂過程中必須承受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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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現代人已經越來越懂得所謂「享受生活」,很會「找樂子」了,但是,生命中仍然有很多堵像牆一樣的障蔽物,遮掩了快樂的可能。
就在整理這本書的過程中,我聽到一個讓我深覺遺憾的故事。
近幾年來,回到校園讀書是一種流行趨勢,各種在職研究所成為上班族再充實的補習班。每個人來念書的動機大不相同,我的一位台大EMBA同學告訴我:他是為了完成爸爸的願望。
他的父親在十年前去世了。「我們的父子關係,自從我念高中後就一路往下滑,一直到他去世前,都沒有好過。他走了之後,我才覺得好遺憾。」
他是家中獨子,父親年紀很大了才生他;父親是公務員,對他期望很高。他念小學時還算符合父親的期待,沒怎麼念書,就是班上的第一名,可是念初中時,因為好玩,成績一路的往下滑,爸爸對他越來越失望。他學會用各種方法把成績單藏起來,不要讓爸爸看見。
爸爸在他初三時日日耳提面命,希望他能夠考上建國中學。住在台北桃園交界的他,自知投考北聯一定會失敗,於是選擇了報考桃園地區的高中。出乎他自己意料的,他也沒考上第一志願。父親和他的關係更加惡化。他們住在地處偏僻的公家宿舍裡,每天有交通車免費將居民們接駁到市區,爸爸不准他一起搭交通車上學,因為「爸爸同事的小孩念的都是建中、北一女,他卻穿著二流高中的制服,太丟爸爸的臉」。
求學路上不太平順的他,經過重考,考上一所還算不錯的私立大學。爸爸當然還是不滿意。出社會後,他很爭氣,一路做到外商公司的高階主管,負責業務的他年薪相當驚人,可是爸爸在跟別人閒聊時,還是會說自己的兒子沒出息。爸爸的年代,有出息的意思,是要考上高考當公務員,或在學校當老師,才是高尚的職業。
幾年前,爸爸得了癌症去世了。去世前,他在父親床邊,父親沒有正臉瞧他,而他也只能冷著臉不知該對爸爸說什麼。後來他發現爸爸在自知病情沈重時早已寫好遺書,留給媽媽十封信,都在交代媽媽如何「照顧自己」,竟然沒有一封提到他的名字,好像對他是否能夠照顧媽媽完全絕望似的。這成為他心中的最痛。「雖然父子關係一直都很惡劣,但是,父親去世時,我才體會到,沒有爸爸是多麼令人遺憾。」
四十歲後他決定重回校園,考上了台大之後,他把錄取通知單燒給父親。希望他在天之靈,「終於」能夠對兒子感到一絲絲滿意。
世界上有多少親情與愛意,是被面子問題阻斷的呢?兩個人竟然來不及在最後一刻,說出自己心裡最想說出的話。
也許是愛之深責之切,所以爸爸對他總是板著臉,如芒刺在背的感覺,雖然激勵了他往前走,但還是令人遺憾,因為父子間固然有愛,從未慈眉善目相待,從來沒有一起開懷暢笑,也從來不曾「因為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是的,我至今仍然相信,因為你快樂,所以我快樂,才是沒有蒙受人工塵埃污染的愛。
愛,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我想,總還是要以互惠為原則,互給恩惠,互相體諒,才能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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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有新寫就的篇章,也有《人生以快樂為目的》和《愛情以互惠為原則》二書的精華。對我來說,是一個里程碑。
十年,享受過許多讓我感覺「人生這樣活真值得」的快樂時光,回頭看來,卻也有些路走得實在辛苦,仔細拿評分表評起分來,慶幸的是,可以打正分的事還是比負分的事多──細說來,我所享有的快樂並不完美,但卻很豐富,有各種人生的滋味在裡頭,哈,這就是我要的快樂了。
<最幸福的人,不必問人生意義>
也許窮人家的孩子沒有玩具熊、任天堂,甚至沒有一件好衣服,
但他們擁有如蓮花綻放的美麗笑容,也不必問:怎樣的人生才有意義?
怎樣的人生才有意義?
這是一個永遠沒有正確答案的問題。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每個人生的階段答案也不一樣。有些人不斷在找尋答案,有些人一生只得到「沒有意義」的答案。
但不論有沒有答案,是什麼答案,都有一個不可缺的要點:人生有意義的人,心中必定歡暢。
不一定要擁有什麼。
幾年前,我到寮國去。那時候,它還是一個不對外開放的國度。由於地處內陸,交通不便,農作物雖然豐盛,但現代民生物資仍然非常缺乏。窮人家能有一件沙龍蔽體已經不錯了。
車行荒野,幾無人煙,經過一座開滿蓮花的大沼澤旁,我看到了一幅令我難忘的景象。
六個五、六歲的孩子,光著身子,嗨呀嗨喲,很有節拍地在沼擇中划船。所謂的船,只是簡陋的竹筏子。
被陽光均勻洗禮過的身體,泛發著黑金光澤。他們笑得非常非常開心,划得非常非常用力,一起往前划,划到沼澤中心,又划回澤邊。
我舉起相機,他們也舉起手,完全沒有芥蒂的歡迎罕見的不速之客。嘩啦!其中一個孩子跳進水裡,像魚一樣的泅泳。一會兒,又跳上筏子來。然後,他們又心滿意足,嗨喲嗨喲,一心一意地在開滿豔紅色蓮花的池上行舟。
我發了很久很久的呆。我知道,他們絕對是窮人家的孩子,他們沒有玩具熊,也沒有任天堂,他們甚至沒有一件好衣服。可是,沒有人有權利覺得他們「好可憐」。
我覺得我「好可憐」。我們都一樣可憐。因為我從來沒有見過那麼燦爛,那麼自然,那麼純淨,那麼百分之百的笑容。我因忙碌才能充實、表面上看來滿有意義的人生,好像從來沒能使我笑得如此喜氣。那麼美麗的笑容使我的心如蓮花,在溫暖的陽光下,和千百朵蓮花一起嫣然盛開。
怎樣的人生才有意義?希望他們永遠不必為這個問題浪費時間。
心裡從沒浮現過這個疑問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吧!
快樂接受人生的正負面
我這麼努力,到底有沒有意義?我們不時會問自己這個問題。
我們不只問人生有沒有意義,也問很多事有沒有意義:我這麼努力讀書有沒有意義?做這種工作有沒有意義?這麼辛苦的幫他忙有沒有意義?
到底什麼是「意義」?是成功,是利益?還是某種榮譽?我們問的「意義」,通常只是很現實的利益,名或利。
但是,我們的意識在提出這個問題的同時,其實已經給予了否定的答案──我們是因為覺得沒有意義,所以才提出這樣的問題。在解答自己疑問的同時,我們往往讓正面想法取代了負面想法。換句話說,我們只是拿「意義」來打擊自己,讓自己沮喪,卻又改變不了現狀,或根本無力改變現狀。
我的一個攝影師朋友曾經一直檢討,他們那麼辛苦的投入攝影有沒有意義?使他不斷問這個問題的導火線倒有些趣味:有一天,他到一個很偏僻的鄉下拍照,想要拍一個坐在路邊歇涼的老太太,老太太大概並不喜歡當模特兒,或是不好意思,著急著說:「不要,不要!」為了阻擋他的鏡頭,竟然把裙子整個拉到上面來,擋住自己的臉。
「那一剎那,我忽然覺得自己很殘忍,而我的工作很沒有意義……她為了不讓我照臉,寧願拉起裙子把臉遮住……」從此,他一直在檢討他的半生心血有沒有意義的問題。工作不來勁,遇到精采畫面時,也不再勇往直前搶鏡頭。
當他對我訴說這件事時,旁邊有個老先生說話了:「少年人,如果你真的愛這個工作,你不但要愛歡迎你拍照的人,也要愛拒絕你拍照的人,正面和負面,你都要接受,這才是人生的全部。不要只想撿甜頭吃。」
我的朋友和我聽了老先生的短短評論,如醍醐灌頂。
「事實上,有沒有意義,只有老天爺知道!」
我們問老先生,他做什麼工作?他說,他是退休老師。
「我很喜歡教學生,可我教了三十年書,我教過無數個博士,也教過殺人犯和搶劫犯,我對他們都付出同樣的愛心呀。當我發現我的學生長大後為非作歹時,我也曾經很沮喪,我這麼努力到底有沒有意義?我發現我不知道,因為我還是很喜歡這個工作,我還是要盡人事,其他的就聽天命吧!佛教裡講自性自救,我要救他,他不救自己,有什麼辦法?」
我想,在讀書的時候,我就已經知道,很多東西,背了學了將來沒有太大意義──後來出社會後也證明,從前背得死去活來的東西,占據了我年少青春的東西,並沒有意義──讓我絞盡腦汁的地理課,那些鐵路、那些城市,有的現在已經不存在,有的改了名字,我那時總認為地理考全班最高分完全沒「意義」。
但反過來想,我在企圖考全班最高分,在我的腦海裡冥想鐵路網的同時,我不也體會了某種遊戲的歡喜,在我得到好成績的那一剎那,我不也曾經快樂過嗎?
當然,如果那些讀死書的時間可以省下來更好不過,可是,在我還沒有能力打破那個「迂腐」制度的時代,我只能以正面意義打敗它,而不要讓它帶來負面意義打敗自己。
在天地間書寫生命奇蹟
每個人有意義的事不一樣。某些人心中最有意義的事,對其他人可能毫無意義。歷史上有數不清的人,為了奪取自己心中最崇高的精神標竿,不惜捨生取「義」。
換了你,可能嗤之以鼻。原來人人如此不同,如天與地。也就因為,有人願意發出屬於自己的聲音,這個世界才能像一個美麗的交響樂團。
史考特征服南極的故事,你我絕不會師法前賢,但都會深深感動。他是一位英國海軍船長,也是英國南極探險隊的司令,自小害羞而膽小,陰錯陽差地加入了南極探險隊。從此,他愛上了南極。
愛上南極,或者,愛上了不可解釋的宿命,一種奇妙的「非如此不可」的生命旋律。他發誓,在有生之年,非征服南極點不可。他要使英國的南極探險隊,成為第一支在南極豎起國旗的隊伍。
此後十二年,費盡心血的籌備,又歷經幾千公里,不畏嚴寒的奔走,第一次遠征南極點他幾乎成功,但卻因突然襲來的暴風雪而功敗垂成。他並不灰心,經過更充足的準備,他與經驗同樣豐富的隊友,再度回到南極的冰雪天地。他們帶著機動雪橇、西伯利亞的迷你馬、阿拉斯加的狗群,和紐西蘭政府捐助的大批冷凍羊肉,準備一舉成功。
冰封的南極,擁有令人驚嘆的風光,也藏著驚人的兇險,即使在夏季,氣候仍捉摸不定,每日溫差可以在攝式零下七度和零下六十度間肆意徘徊,她像個美麗而暴躁的情人,驕縱的調戲著痴心的追求者。
即使準備再充分,所謂冒險,仍只是一場賭博,並不保證你能收回投下的生命資本。未知,使人惶恐,卻也充滿冒險與刺激。
冰雪封凍,使承載的睡袋與帳篷增加了一倍半的重量,機動雪橇的率先故障,更使搬運必備貨物難上加難,暴風雪常使空氣中充滿飛舞的冰錐,即使在帳篷中,呼出的氣,還是會使鬍子結成冰塊。西伯利亞的迷你馬只能畏畏縮縮的擠成一堆,等到死神一一解脫牠們的痛苦,終於成為人與狗的必備糧食,由於食糧不足,其中一半人馬被迫折返,向繼續挑戰極點的五個人舉杯祝福。他們並沒有想到,這一次別離也是永遠的告別。
風霜如針,刺進他們早已凍傷的雙頰,史考特等人奮力邁向通往極點的道路。但出乎他們意外的,他們並非第一支朝聖隊伍。在距離極點四十三公里的地方,竟然發現,挪威探險隊已經插上了他們「到此一遊」的旗子。
那真是無情的打擊。但他們仍堅持接近極點一些,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他們成功地征服心目中的南極點──它和南極的每一個地方一樣,只是冰天雪地,白茫茫一片的酷寒大地,並沒有人開香檳和party歡迎。而且,他們必須馬上面對,長達一千四百多公里的回返路程。去與來,同樣艱辛,糧食則更為不足。一位最健壯的隊友失足跌落在冰崖中,嚥下最後一口氣,另一位隊友為了把糧食留給其他人,選擇獨自告別,悄悄在荒涼的冰雪中迎接最後一刻。剩下的三個人,並沒有回到出發點。一直到他們去世八個月後,搜救人員才發現他們,靜靜躺在距離原點才十一公里的帳篷中,任白雪為他們建築墳塚。
史考特的日記被發現了。最後一篇,他寫著:
我們仍應堅持抵達終點,但我們卻已虛弱不堪,當然,我知道終點已經不遠。這很可惜,可是我不認為我能再寫下去了。願上帝照顧我國人民。
我們也許不認為,征服南極有什麼意義,可是,每一個求仁得仁的故事,總使人想向他們深深致敬。
<為愛明知故犯>
愛情,原來也是預防重於治療的。
說「我愛你」之前看清楚,勝過事後用針孔攝影機。
這些年來,我聽到的愛情悲劇比喜劇多,悲劇中慘劇也不少。
我不是那種看有人被蛇咬,就以為周遭的草叢中全躲藏著邪惡蛇群的人。是的,我沒有被嚇到,我只是想,我們該把相識、相知、相處到相怨的過程想一想。
大多數的愛情婚姻悲慘劇,追本溯源,都有一個共同原因:明知故犯。
是為愛犯了罪。許多因為愛哭泣得非常慘烈的人,並非真正被害人,而是共犯。至少,妳縱容他,間接教唆了他,使他有能力加害於妳。妳起初還安慰自己,心甘情願被他騙,後來才猛然驚覺,原來將來不會變好,而妳的忍耐度也還是有限的。
目前,愛情與婚姻的受害者,女人還是比男人多。明知他會拖累妳一生,還矇著眼跟他走險路、上刀山的,女人也還是比男人多。
女人太習於等待他希望微渺的改變,忘了自己只要花十分之一的力氣,就可以扯掉眼罩找一條風險沒那麼高的路走。
很多女人等待著。
他是賭徒,等他結婚後改。他結婚後不改,等他當了爸爸後改;等更多人叫他爸爸後他就會改。結果,他至死不渝。
他是什麼女人都愛,妳還以為自己是「魔鬼終結者」,結果,他一再說:「I’ll come back.」妳忍,他沒感激。
沒有男人會感激一個老婆忍辱偷生成全他有齊人之福,這是不變的「歷史事實」,萬一妳忍到了精神崩潰,他還會覺得妳每天給他難看的臉色,是他人生不幸的最大來源。
妳早知他一喝酒就像個掄金箍棒亂打的孫悟空,還安撫自己;他不喝酒的時候很平常。委曲求全也意味著明知故犯。如果世間有「愛情法」,受害者們也算犯了罪。
別太早告訴自己姻緣天注定
有一個心理學家曾做過一個統計,他說,一百個人中,有三個人是天生有「壞胚子」性格的。一百個人中,又有多少人是在後天教養下變成「壞胚子」的呢?好多女人遇見了,投訴無門。
有些也不是壞,只是個性不合,一人想走,一人死守,到後來兩人的招數都越使越狠、勢不兩立。
愛情,原來也是預防重於治療的。微病可醫,癌症難治。說「我愛你」前看清楚,勝過事後用針孔攝影機。
說來簡單。可惜「愛」又是無可捉摸。愛的需求,或許是荷爾蒙的變化,可是芸芸眾生之中,為什麼妳會偏偏愛上那一個,是基因的問題,還是磁場的吸引?我只希望,別太匆促告訴自己:「那是姻緣天注定,我欠他的,沒辦法。」
別太早認命。請早些估量。
妳沒辦法,誰又能給妳辦法?
姻緣天注定,也許也算個理由。但就算前世欠他債,老天爺也不會要妳還那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