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材.執筆.推敲:《被討厭的勇氣》作者直授,最全面的寫作指南
〈第 1 章 一切從閱讀開始〉
◎如閱讀書籍般閱讀全世界
這是一則有名的軼事:牛頓看到從樹上掉落的蘋果,由此思考出萬有引力定律。在人們傳講這段可說是後世所創作的故事時,大多省略了重要的部分。
牛頓並不是從「蘋果為什麼會掉下來?」這個疑問導出了萬有引力定律,而是更進一步思考「為什麼蘋果會往下掉,月亮卻不會從天空掉下來?」後,從數學的角度苦思探究,才導出了萬有引力定律。換句話說,蘋果只是個前奏。
關於牛頓的天才特質,愛因斯坦是這麼說的:
「對牛頓而言,自然界是一部攤開的書本,(他)不費吹灰之力便能讀懂書上記載的文字。」
對牛頓而言,自然界,也就是宇宙的一切,是充滿刺激的「讀物」,而且他輕易就能讀懂那些書籍。不論是浮在半空中的月亮,或是從頭上掉落的蘋果,對牛頓來說都是極其美妙的謎團,而他也充分享受解謎的過程—說得稍微浮誇一點,這就是愛因斯坦的「牛頓論」。我認為,身為取材者的寫手所要朝向的目標就在於此。
對取材者而言,「世界」是一本攤開的書。
取材者必須像閱讀一本書那樣閱讀「他人」,以及他的話語。
取材者必須像閱讀一本書那樣閱讀「事物」,直到最深處為止。
取材者必須像閱讀一本書那樣閱讀「世間」,解讀風潮趨勢。
並非追求科學、數學或客觀的正確解答,不過就是以取材者個人的主觀去「閱讀」全世界──全心全意地。
閱讀文字、閱讀影像、閱讀廣告、閱讀音樂、閱讀他人的服務、閱讀街道與季節的流轉變化、閱讀人們的聲音。在林蔭大道上一邊走著、在電車裡一邊搖晃著、與家人朋友一邊談論著的同時,也一邊感受眾多事物、提出問題,再用自己的話語回答。這就是所謂的取材與閱讀。身為取材者的寫手,除了書寫以外的其他時間都必須花在「閱讀=採訪」,必須花時間去觀察、思考。
目前為止,我曾遇見形形色色令人尊敬的寫手,有時我也以取材者的身分側耳傾聽,與他們談論眾多話題。在這樣的體驗中,我發現一件十分確定並可在此言明的事:
所有傑出的寫手都是優秀的取材者,無一例外;他們的取材也無不融入日常生活中。雖然這些人之中也有許多手不釋卷的愛書人,但即使在未接觸文字的時候,也依然在讀些什麼。他們有著閱讀「書本以外事物」的習慣。小說家、電影導演、舞臺劇作家、散文家、廣告文案撰稿人,還有寫手,儘管領域各不相同,原則卻是不變的。
我之所以希望本書從「閱讀」開始,因為這也是取材的第一步,是「寫作」的大前提。要成為一名優秀的寫手,首先必須是一名好讀者。而且我斷定這樣的順序絕對無法交換。
◎為什麼你的文章很乏味?
談到閱讀,跟各位介紹一段黑澤明導演的心聲。
相信有很多人知道,他原本想成為畫家。事實上,從藝術的角度來看,他所留下的分鏡手稿已達可出版成畫冊的水準。像是我就會想:「他連分鏡手稿都能有這樣的品質,要是認真去畫,不知道結果會怎樣?」「他究竟為什麼放棄了繪畫這條路?」在晚年的訪談中,黑澤導演將原因歸結於看待對象的「眼光」,而不是「繪畫技巧」。
「來說點有趣的事吧。繪畫這種東西咧,即使是塞尚還是其他什麼人都會花上好長一段時間去畫是吧?不會畫畫的人總是很快就畫完了,沒辦法像他們畫那麼久。這是因為呢,那些人看見的東西不在我們的視野裡,他們能看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所以他們才會那樣拚了命去畫,想把自己真正看到的東西確實畫出來。而我們因為只看得到很膚淺的東西,所以一下子就畫完了。」──《黒澤明、宮崎駿、北野武,日本的三位導演》
那些出類拔萃的畫家,在論及繪畫實力前,首先要有傑出的「慧眼」。對凡人看不見的東西能歷歷在目,所以才會花費長時間繪製一幅畫卻完全不覺厭煩。另一方面,像自己(黑澤)這樣的凡人,馬上就可以畫完,並不是因為作畫速度快,而是自己看不見一流畫家眼中所見,目光所及只在層次低、膚淺的對象,才會一下子就畫完了。事實上,不能這麼快就畫完,因為應該用心看(閱讀)的對象還有很多。
讀到這段話的時候,我忍不住拍了一下大腿,領悟到寫手也是一樣的。要先鍛鍊的不是「寫作能力」,而是「閱讀能力」,才足以成為優秀的寫手。
將文章寫得支離破碎的寫手。
寫作不得要領、原稿內容失焦的寫手。
寫不出及格的文章、停滯不前的寫手。
要我來說的話,在進入技術層面的討論之前,他們就已經觸礁了。
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身為讀者的自己」實在太不用心。
首先,沒做到「閱讀」受訪對象這件事。自己對受訪者的了解流於表面,完全沒試著探究更根源、更深層或潛藏在背後的事物。明明什麼也不懂,卻自以為知道些什麼,就這樣下筆。
更致命的,則是沒能「閱讀」自己的原稿。明明只有四十分的稿子,卻莫名其妙給了八十分,並在只達到四十分的狀態下停筆。如果身為讀者的自己夠嚴格的話,應該能對只值四十分的稿子做出正確的評價吧。接著,要是知道自己目前所在的位置,便能以八十分或九十分為目標,繼續認真努力。
明明該做的事有這麼多,卻因為身為讀者的自己得過且過,完全不明白自己的文章哪裡有問題,以至於覺得「這樣就夠了」。
比起學習表現技巧之類的小聰明,首先要鍛鍊「身為讀者的自己」,當一個時常閱讀書本、電影、他人與世界的人。如果你的文章乏味,多半不是因為「身為寫手的你」不好,而是「身為讀者的你」不用心。
◎比起多讀,更重要的是亂讀
人們的閱讀大多具有某些目的。
例如,為了提升商務技能,閱讀知名經營者所寫的書;為了做為求職就業的面試指南,閱讀人際溝通相關書籍;為了解決內心煩惱,研讀哲學和心理學書籍。我相信應該也有很多人是以「提升寫作能力」或「成為寫手」為目的閱讀本書。
依循這些目的所閱讀的書籍,讀後感大抵能歸類為「有用」或「沒用」兩種,這是因為把閱讀當成蒐集資訊的手段之故,我也不例外。就個人經驗來說,每個月所閱讀的書籍中,有七成以上是工作用的參考文獻,也就是蒐集資訊的材料。「唰──」地快速瀏覽後,發現沒用而丟在一旁的書,每個月都有好幾十本。
不過,閱讀本該是更自由自在的事。
不該只關乎有用/無用的實用性領域。
順應目的而讀,最後都會淪為重點式閱讀。只挑揀重要和有用處的部分,急於下結論,其他通通跳過。以蒐集資訊來說,確實很有效率沒錯,但這麼做就跟檢索沒什麼兩樣。
閱讀與檢索是完全不同的行動。
包括我在內,許多人面對資料時,都會傾向檢索式閱讀。於是,適合檢索用的書籍便會大量出現。然而無論檢索過的資訊量有多龐大,都與鍛鍊身為讀者的自己毫不相干。
那麼,怎樣才能做到「非檢索式」閱讀呢?
答案就是亂讀。
盡量閱讀與自己興趣嗜好相悖的書、無法與工作或私人利益產生直接關聯的書、非熱門話題的書、外貌與姓名完全陌生的異國作家著作。沒有目的,就只是讀一些「為了讀而讀的書」。
不論閱讀的是社會學或美術史的書,還是誰的評傳,都不是為了蒐集資訊,態度上也就不會變成要「用功」讀些什麼,而是純粹享受開展在眼前的世界,與作者對談。如此一來,既能注意到書中的細節,文章表現上的優劣也會變得更清晰。
如果因為選書而感到徬徨的話,只要訂下幾項準則就行。
我個人採用的方法是從某位編輯那裡學來的,也就是「兩位以上『信任的熟人』推薦的書,一定要讀」。這跟書暢不暢銷、熱不熱門、是不是自己有興趣的領域毫無關係,只要有兩位以上熟人推薦,我就會讀讀看。光憑這一點,保證可以遇上一些超出自己守備範圍的書籍與作家。
此外,對於一本書是否值得通盤了解與閱讀,可以循目錄找到自己也熟悉或曾反覆思考的相關部分,先讀讀看。
舉例來說,就是作者說明「所謂的專業就是○○」的章節、斷定「商業的本質在於○○」的部分,或「說穿了,戀愛不過就是○○」這種定義式的段落。什麼類型都行,從與自己原有看法或熟知範圍相關的話題試試看。
如果裡頭只是一些平凡無奇的內容,那麼便就此打住,不用再特別花時間去讀;反正世上的書真的多到一輩子也讀不完的程度。至於那些應該再敘敘舊的書,一定會在人生中某個時間點與它重逢。不論未讀的書如何堆積如山都無所謂,就讓我們拋開「用功苦讀」的念頭,隨手拿起一本來讀吧!
◎答案就在拙劣的文章裡
「想寫出好文章,就請多多閱讀好文章。」
這是許多寫作書中會提出的建議。
接著有些人會說:「請模仿一些自己心目中的好文章。」也有很多人會建議:「抄寫一些自己覺得很棒的文章。」我自己在遇見好文章時,也會盡可能抄寫下來。「想寫出好文章,請多多閱讀好文章、抄寫下來」這樣的建議,基本上是正確的。
不過這裡有個令人意想不到的陷阱。
相較於小說,想像一下訪談或對談類的文章,應該就比較容易理解。
一篇優秀的訪談稿,除了思路清晰、條理分明,它的自然順暢往往會讓人覺得「這個人在現場,一定也是用這種方式說話的吧」。文章流暢不做作,將滔滔不絕的話語原汁原味寫下來,正因為如此,會讓讀者有種彷彿親臨現場的錯覺(臨場感)。
整篇文章見不到斧鑿的痕跡。
是一篇讓人以為最初便是以這種模樣存在的文章。
豐富的詞彙暢快地流瀉而出,完全看不到遲滯厭膩的現象。
這是我心目中「好文章」的重要條件。
相對的,不好的訪談稿真的就是解說式、文謅謅、生硬不自然的,讓人覺得「才沒有人會這樣說話」,非常忠實地傳達出寫作的費勁與辛勞,寫手的介入與存在既醒目又礙眼。
想藉由好文章去學習什麼的困難度,也在這裡。
因為歸根結底,好文章就是「讓人以為最初便是以這種姿態存在」。不論怎麼看、怎麼摸,就是找不到接縫處,讓人無從分析與拆解。即使想解讀寫作者的目的與技巧,也摸不著頭緒。
從這一點來看,所謂「拙劣的文章」不但破綻百出,而且有跡可循。外表看起來既不美觀,接縫處還滲漏出修正液或黏著劑之類的東西。寫作者在哪個部分格外費心、在哪裡誤入歧途,都有辦法解讀得很詳盡。換言之,做為思考「如果是我會怎麼寫?」的參考資料,拙劣的文章比好文章更容易切入。
那麼具體來說,要用什麼視角去閱讀拙劣的文章呢?
解讀這種文章,並不是要雞蛋裡挑骨頭;一味像是找碴似地指出「這裡的這種表現方法不好」「這裡的文法很怪」,並不會有任何收穫。重要的是與寫作者並肩而立,站在能與他眺望同樣景色的位置上,以一種與他共同思考的態度,想想為何會犯下那樣的錯誤。
比方說,到前半段為止都很有趣,但是從中間開始,後半段突然失去控制的書。與其說是書籍整體架構的問題,真正的原因或許該從寫作者的「體力」去探究。
耗費長時間書寫幾萬、幾十萬字的文章,中途一定會覺得疲累。除了寫作者本身感到厭倦之外,也可能因為持續思考相同主題太久而迷失方向,也就是搞不清楚當下論點的所在位置。原本心裡滿是「想寫!」的念頭,卻漸漸朝著「好想早點結束!」傾斜,後半段的結構於是變得鬆散。這與技巧或資歷無關,是許多寫作者都會落入的陷阱。
倘若如此,就要想想這位寫作者從哪裡開始迷失方向,又是從哪裡開始急於導出結論。接著再思考,當寫作者的意念已經消耗殆盡時,他的文章會失去什麼、如何瓦解,而自己要怎麼做才不會重蹈覆轍。從這樣的觀點去閱讀,想必就能更貼近那篇拙劣的文章。
拙劣的文章,並不是指技巧不成熟的文章。
無關乎技巧,也無關乎投注多少時間,凡是「寫得草率粗糙的文章」,都是拙劣的文章。因此,即使是技巧再純熟的作家,也可能寫出這種文章。可以說,解讀這類文章就是在解讀寫作者「草率的程度」。
經過編輯與校對檢查後問世的出版品,幾乎很難見到明顯支離破碎的部分,不論是錯漏字、誤用成語或文法錯誤等「有正確解答」的部分,大多都已修正;但乍看之下似乎沒問題,卻讓人感到有些彆扭的拙劣文章,仍然堆積如山。
面對這種情況,就讓我們當個不輕易放過的讀者吧。
對於造成這種彆扭的「草率與粗糙」,就讓我們當個鍥而不捨、緊追在後的讀者吧。
寫作者之所以那樣寫,是因為心裡想到什麼?還是沒想到什麼?
對拙劣文章要求嚴格的讀者,也會以嚴謹的態度對待自己的文章。
◎為了閱讀「我這個人」
有別於拙劣的文章,還有一種文章完全就是讓人感覺「討厭」。
明明技巧精湛純熟、也沒有偷工減料,甚至能說出一些不錯的內容,但不知為何就是對它沒好感;總覺得有哪些地方討人厭、讓人直打哆嗦、想提出反駁。跟「優/劣」無關,這些文章是以「好/惡」篩選出來的。只要持續亂讀,相信會遇上很多這樣的文章。
與拙劣的文章一樣,希望各位也認真閱讀這些「討厭的文章」。
舉例來說,與伴侶分手後,一提到讓你對那個人幻滅的原因或對方令人討厭的部分,不論多少都說得出來。也許是任憑情緒引領,滔滔不絕地說著;或是偶爾借助酒的力量,甚至說到天亮還停不下來。
但另一方面,當我們喜歡上某人的時候,卻很難清楚解釋原因何在。越是想具體說明自己「喜歡對方的哪個部分」「被對方的某些地方吸引」,就離真正的想法越遠。具體且條列式的「因為○○,所以喜歡對方」不過是事後附加的結果論,「當自己察覺到時,已經喜歡上對方」,才是內心真正的感受吧?所謂「墜入」愛河,就是這麼回事。
對於文章的好惡,也與此雷同。
自己為什麼喜愛這位作家、被他的文章吸引?如此優秀的作品隱藏了什麼祕密?像這種分析自己的「喜好」,並打算用語言表達出來的方式,有很高的機率會流於誤判。越是想分析,越容易偏離主觀感受,變得像是填寫檢核表一樣,對自己的情感說謊。
在這部分,「討厭」卻是不一樣的。
不論是討厭紅蘿蔔、討厭香菇、討厭納豆的人,都有辦法分析自己討厭的感覺,並以話語充分表達出來。即使是直覺上或生理上的那種厭惡感,也有辦法解釋,並轉化為語言。
一開始描述得有些曖昧模糊也無所謂。總之,請先試著用語言表達自己對某篇文章的厭惡感。
「用高高在上的態度,感覺很傲慢。」
「太多粗俗的用語,讓人很不舒服。」
「全是一堆漂亮的場面話,像個偽君子。」
「感覺好自戀,令人倒胃口。」
「拐彎抹角,很難懂。」
接下來,假設你討厭的是那種「全是一堆漂亮的場面話,像個偽君子似的文章」,進一步思考那樣的文章(或寫作者)為何讓你敬而遠之。
‧文章裡寫滿漂亮的場面話,其中應該有哪裡扯了謊。
‧說些謊,試圖讓自己看起來體面一點。
‧這個作者認為「這麼寫的話,可以騙得過讀者」。
‧自己因此產生「我怎麼可能忍受被你欺騙」的反感。
‧或許我討厭的可能不是「場面話」或「謊言」。
‧覺得自己真正無法原諒的,是被作者當成傻瓜。
‧我討厭那種把讀者當傻瓜的文章。
……像這樣面對自己的「厭惡」,挖掘到最深處,就可以見到那個在底層的「我這個人」,並藉此了解自己希望「我」所擁有的樣貌。以前面的例子來說,你想必是期許自己「別將讀者當成傻瓜」,同時也「不想忘了對讀者懷抱敬意」。
明明是討厭的文章,還要繼續往下讀,對誰來說都是件苦差事,所以那樣的書並不需要很多本。只要當你再三思考、從中感受到「痛苦的原因」後,就會漸漸看到自己應該前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