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來辯!15場哲學大師的Battle
【ROUND 3 「少年法」應該再加重刑罰嗎?──嚴厲的制裁有社會意義嗎?】
本回合要討論的是在當今社會掀起熱烈討論的少年犯罪。我們該如何防止犯罪才好?嚴厲的制裁能為社會帶來利益嗎?我們將從哲學的角度,討論法律與刑罰原本的意義。
〔主張:必須嚴加處罰!〕
邊沁──Mr. 功利主義
‧出身:英國
‧生卒年:1748~1832年
‧座右銘: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創立「功利主義」的英國哲學家、法學與經濟學家。其著作《政府論片簡》中所寫的「最多數人的
最大幸福」這句話流傳甚廣。雖然專攻法學,卻在非法律著作領域中獲得成功。
亞里斯多德──被稱為「萬學之祖」的知識巨人
‧出身:希臘
‧生卒年:西元前384~西元前322年
‧座右銘:中庸(平衡)
‧師事柏拉圖,不久後開始主張自己的現實主義思想。研究對象廣泛,遍及生物與政治,並全部稱為philosophia(「哲學」的語源)。也因其研究範圍廣泛而有「萬學之祖」的稱號。
〔主張:反對加重刑罰!〕
彌爾──「與其當隻滿足的豬,不如當個不滿足的人」
‧出身:英國
‧生卒年:1806~1873年
‧口頭禪:質比量更重要!
‧活躍於十九世紀中期的社會思想家與經濟思想家。其父詹姆斯.彌爾亦為知名哲學家及歷史學家。他透過「質」這個獨特的觀點,修正邊沁提倡、父親詹姆斯也支持的「古典功利主義」。
孔子──對日本也有影響的儒學創始者
‧出身:中國
‧生卒年:約西元前551~西元前479年
‧必殺技:仁(愛)與禮(規範)
‧西周滅亡後的中國,因缺乏強大的統一力量而進入群雄並起的春秋時代。孔子是活躍於該時代的思想家,在實力主義盛行的當時,以推動有紀律的社會及符合哲學的政治為目標展開活動。眾多弟子統整他的思想後,建立儒學。
────辯論開始的分隔線────
蘇格拉底:老夫這次想探討的是「少年法」。最近未成年人犯下的重大案件屢屢成為電視與報紙報導的題材。雖然也有調查數據顯示,未成年人犯下的案件其實並未增加,但關於犯罪的討論的確越來越多。想要遏止這類犯罪,最先被提出的,一定是加重「少年法」的刑罰。但加重刑罰真的是正確的做法嗎?首先請亞里斯多德說說看。
亞里斯多德:好的,我贊成加重刑罰。首先,正義可分為分配正義與矯正正義。分配正義指的是依個人能力與業績,分配與之相符的財產與名譽。而矯正正義則是透過刑罰與損害賠償等方式,「矯正」社會的錯誤與扭曲。
蘇格拉底:原來如此。審判與刑罰實現的就是矯正正義吧。
亞里斯多德:舉例來說,如果只罰偷兩顆蘋果的犯人歸還一顆蘋果,就是不恰當的刑罰。因為所謂的刑罰,應該要施予高於罪行的損害,與犯人的年齡和人格無關。所以無論是未成年人還是成人,都必須依犯下的罪行輕重施以刑罰。
邊沁:我也贊同亞里斯多德先生的說法。人類雖然受快樂與痛苦支配,但如果只尋求自己的快樂,就有必要透過制裁,讓他去思考整體社會的狀況;而所謂的制裁,就是給予痛苦。社會對個人施以制裁,就是給予高於他本人對社會造成的痛苦。
彌爾:請等一下,邊沁老師。從我在您門下學習時,您似乎就只重視外在得失的問題,所以提到制裁時,也只會想到法律制裁等外在制裁。
邊沁:彌爾你這小子,現在變得很伶牙俐齒嘛。那你說說看,外在制裁有什麼不好?
彌爾:我認為內在制裁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制裁。痛苦也有很多種。無法完成身而為人的義務時所感受到的痛苦,也就是良心的苛責,才是真正的制裁。舉例來說,當我們對自己的女友說謊時,承受怎樣的制裁最恰當呢?顯然不是罰款。只有不斷想起受傷害的她,使我們的良心遭受譴責,才是應有的制裁吧!
邊沁:你還是那麼天真啊。如果你以為每個人都會不斷回想起受傷的女友,那就大錯特錯了。對於不在意這件事的人來說,這根本就不算制裁了嘛!
蘇格拉底:怎麼好像變成師徒對決了?在此先拉回「無知之知」吧!我們其實對刑罰完全不了解。刑罰到底是什麼呢?
亞里斯多德:這個問題很簡單。刑罰,就是矯正社會利害、得失的原理。我在前面提到了「矯正正義」,而人類身為社會動物,只能生活在社會當中,所以利用刑罰這種方式矯正社會,實現正義。
邊沁:基本上,我也是這麼想。我認為人類的快樂與幸福可以透過量化方式計算。沒錯,快樂計算法是可行的。所以如果試圖擴大整體社會的快樂與滿足,也就是追求社會共識上的幸福,就需要刑罰以維持社會秩序。
彌爾:邊沁老師與亞里斯多德先生兩位都請等一等,我們是否應該多討論一點關於「質」的問題呢?雖然邊沁老師說「快樂是可以計算的」,但縱情飲酒的快樂,與透過閱讀取得知識上的快樂應該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吧?教我功利主義的人是邊沁老師沒錯,不過我認為功利主義是需要修正的,因為「與其當一隻滿足的豬,不如當不滿足的蘇格拉底」。
蘇格拉底:嗯?這是在稱讚老夫嗎?
彌爾:是的,蘇格拉底先生。我在前面提過「良心苛責」這種內在制裁對於維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性。換言之,刑罰就是幫助犯罪者自我反省、回歸社會的更生手段。
邊沁:你的意思是,刑罰的目的就是幫助犯罪者更生吧?
彌爾:沒錯。只透過施予外在痛苦來達到防止再犯的嚇阻效果,並不是健全的刑罰。請兩位思考一下犯罪者更生的意義。
蘇格拉底:換句話說,各位對於「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必須設下制裁機制」這點的看法是一致的。亞里斯多德與邊沁都期待刑罰(痛苦)帶來的恐懼能發揮遏止效果,彌爾則考量到犯罪者的更生。
彌爾:是這樣沒錯。
蘇格拉底:這是個相當困難的議題,無法輕易得出結論。在此,老夫想先稍微花點時間請參考人登場。這位是曾被移送至少年輔育院的青年。孩子,請你跟大家說說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
參考人:各位的討論在我聽來,真的很刺耳,我在中學時,曾因多次偷竊被移送少年輔育院。我的家人只有母親和兩個妹妹共四人,沒有父親。母親雖然有工作,但她只是兼職員工,收入並不穩定。
蘇格拉底:換句話說,就是單親低收入家庭吧。
參考人:某天,我們三個小孩合吃一碗泡麵後,接下來的三天什麼都沒得吃,家裡也停水了,所以我也曾用寶特瓶把公園的水裝回家喝。
蘇格拉底:於是你就偷東西……
參考人:母親病了,所以我只好去偷食物。我也沒去上學,身邊沒有人可以商量。在這樣的生活中,反覆偷竊逐漸變得理所當然。
蘇格拉底:那麼,你現在在做什麼呢?
參考人:我現在已經離開少年輔育院,在汽車零件工廠工作了。面試時雖然曾提到過去的事情,但老闆跟我說「總之先工作吧」。幸運的是,我得以成為正式員工,而不是約僱員工。
蘇格拉底:原來如此,你現在回歸正軌了啊。你覺得自己為什麼能夠更生呢?
參考人:或許是因為公司的老闆與周遭的大人給我機會吧。另外,我在少年輔育院時聽到的《聖經》故事與佛教故事,應該也帶給我不少影響。我學到不能為一己私利犧牲他人,還要愛鄰人、擁有慈悲心。
蘇格拉底:感謝你的說明。好了,讓我們回到先前的討論吧,老夫再提出一個問題:無論是未成年人或成人,都應該適用相同的刑罰嗎?諸位怎麼看?
亞里斯多德:是的,我還是認為刑罰必須平等。參考人確實有值得同情之處,但遵守法律可說是生活在社會中最基本的正義。並不是每個人都像參考人那樣值得同情,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更生。
邊沁:沒錯。社會必須隨時讓最多數的人獲得幸福,這就是古典功利主義的思維。舉例來說,若制裁一名少年,能讓九十九人獲得幸福,那麼這名少年就不得不接受刑罰。這就是「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彌爾:即使這個制裁是死刑也一樣嗎?我認為成人與未成年人必須明確區隔開來。未成年人不僅沒有自己賺取財富的能力,也尚未接受充分的教育。如同參考人所說,生長環境等社會現狀,以及周遭的大人等等,都會帶給他們強烈的影響。
邊沁:這當然也是有可能的。
彌爾:既然如此,如果將未成年人的更生當成首要考量,就必須充分考慮到他們成長的生活環境、給予更生的機會。若對未成年人施與等同於成人的刑罰,反而會使他們失去這樣的機會。
邊沁:但犯下的罪刑輕重,不會因犯罪者是否成年而改變吧?
蘇格拉底:原來如此。那麼在這裡,也讓我們站在被害者的立場想一想吧。被害者能夠接受犯下罪行的未成年人受到「少年法」保護嗎?
邊沁:人人都同樣受到痛苦與快樂支配。商品被偷走的店家確實也背負著痛苦,但殺人卻不同,被害者無法復活,只能遭受永遠的損害。我們必須改善這種不符合社會利益的情況。
彌爾:邊沁老師,您剛剛說到不符合社會利益,但如果犯罪的少年能夠更生,就不會再度犯下罪行,這不就是一種社會利益嗎?而且參考人不也說了,聽《聖經》與佛教故事能夠幫助他更生。
邊沁:所以我也說了,這並非對所有人都適用。當然我們也可以採取「放逐」這種宗教上的制裁,但這樣的制裁並非萬能。
彌爾:那麼,有可能出現萬能的刑罰嗎?
邊沁:法律就是萬能的刑罰。法律正是「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保障,法律制裁能為社會帶來幸福。
孔子:且慢!所謂的「法」究竟為何物?古代中國的戰國時代存在著「法家」一派,名聲在外者有韓非與李斯等人。他們所謂的「法」不僅止於規則,也是「刑罰」,此乃「法治主義」是也。法家受到主張「性惡」的荀子影響,主張為政者須透過「賞罰」與「刑罰」進行統治,採取的是「信賞必罰」的思想。
邊沁:原來如此,這和我的想法似乎有共通的部分。
孔子:然吾之見卻與君相異。吾人認為,為了能發揮人類的美德,為政者首先必須修養自身,這便是「修己」。修己的為政者才能感化他人、治理國家;換言之,是「修己治人」。因此,修養德行優先於一切事物,即為「德治主義」。治國者若疏於修己,亦無法服人。
彌爾:這個德治主義與「少年法」有何關連?
孔子:這意思是,在對犯罪的未成年人究責前,更應究責其上位者。世道混亂,便是內在秩序──「仁」的混亂。未成年者有教養他的父母,而他們的父母亦有父母。家庭之「仁」混亂,天下與社會自然也會混亂。因此首先必須確立家庭中的「仁」,再擴及天下。
蘇格拉底:那麼,與為政者又有何關係?
孔子:政者的使命是為了將「仁」擴及天下,以道德教化來治理人民。但現今的為政者又如何呢?為政者本人的道德修養,關係到社會的安定。人民看見為政者富有德行的身影、受其感動,才能發揮自己的道德。
這點即使在生活周遭亦是如此。部下看著上司的背影成長;社團裡的學弟妹看著學長姊的身影成長;學生看著教師的身影成長。當然,在家庭中也一樣,孩子看著父母的背影成長。若上位者無德,下位者便無法成長,健全的上下秩序──「仁」亦無法建立。聽好!絕對不能只對犯罪的未成年者究責,這種做法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蘇格拉底:孔子大人的加入,讓討論一下子白熱化。雙方的論點逐漸集中到要採取法律制裁亦或內在制裁、社會整體的幸福究竟應該重「質」還是重「量」。
亞里斯多德:原來如此。一直以來,我都採取就事論事的思考,認為所見的世界即是真實世界,若社會存在損害,就透過刑罰矯正。但像這樣與古代及近代的哲學家討論,似乎又會產生不同的思想。
彌爾:是啊,如果能更早舉辦這種超越時代的對話就好了……對了對了,亞里斯多德先生,您在《政治學》這本書中提到,君主制也好、貴族制也好、民主制也好,必定會陷入腐敗、掀起革命吧?十七世紀這些反對君主專制的人,果真如您所預言的掀起革命了。
亞里斯多德:嗯,這是理所當然的。
彌爾:革命讓更多人取得選舉權,但這麼一來,也產生了新的問題:「多數派公民」成為支配國家的新暴君;換句話說,就是引發「多數專制」的危險性。您知道「反烏托邦」嗎?
亞里斯多德:「反烏托邦」?
彌爾:是的,就是社會中的少數總是必須要服從多數意見,為了全體不惜犧牲個人的社會。我預見這個壓抑個人、如噩夢般的「反烏托邦」社會可能到來,並且對這樣的危機產生警覺。但遺憾的是,我的預言成真了。
我聽說一九三○年代的德國,領導納粹的希特勒建立了這個反烏托邦。他透過選舉建立多數派,限制了個人的自由與權利。
沒錯,這就是法西斯(極權主義)的到來,個體的多樣性便遭到這個合法建立的多數派剝奪。
亞里斯多德:所以你才會提出幸福看的是「質」而不是「量」的論點嗎?原來如此。
彌爾:是的,我想這次所討論的政治與刑罰這個主題,終究會演變成「質」的問題。所謂的刑罰,也不只是透過單純的法律處罰與恐懼以防止再犯的制裁,或許應該往幫助犯罪者更生、盡可能提高他們個人能力的這個方向思考,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