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就是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斯堪地父母的心靈滿足教養法
父母把時間當作禮物,送給孩子
父母幸福,孩子才會幸福
孩子出生之後,我的生活也起了莫大的波濤。我們生了三個孩子,每個孩子相隔兩年。這段時期,也是我研讀博士課程最艱辛的一段時期。
老大出生後大約一、二個月,妻子要求我遵守兩個規定:第一,待在學校裡的時間,不可以超過八個小時,早點回家和孩子相處。因為妻子態度堅決,時常在學校裡用功到很晚的我,只好遵守「八小時制」的約定。有了時間的限制,反而讓我學會更有效率地利用時間,我也因此很感謝妻子。
第二,戒菸。當時,我的菸齡已達十年,每天都要抽七、八根菸。當然,我不會在家裡抽菸,但妻子還是告訴我,如果我想和孩子碰碰臉頰,就必須完全戒菸。於是,我便戒菸了。而且,即使在孩子們都長大以後,我也從未把菸銜在嘴裡過。戒菸之後,身體確實健康多了,這點也必須感謝妻子。
養育孩子,絕非容易的事情。像我們這樣夫妻都在上班,還養了三個孩子,真的是連五分鐘、十分鐘的時間,都必須硬擠出來才行。夫妻爭吵,也通常起因於日常生活的安排,例如:接送孩子去學校,彼此時間無法配合等,常會造成夫妻爭執,但孩子也帶給父母許多快樂,這絕對是事實。
我們夫妻一年至少有一週左右的時間,會把孩子託給妻子的父母或妹妹,兩人單獨去旅行。只為了更加瞭解對方,以及幫平日在職場與家庭中疲於奔命的自己「充電」。當我們旅行回來,就有如脫胎換骨般。孩子們也會因為短暫地與其他大人一起生活,而有了重新認識父母的機會。
有研究指出,孩子們小的時候,如果沒能體驗過幸福,長大以後,變得不幸福的機率很高。若父母因為對彼此不滿而常高聲爭吵,孩子們會因此感到莫大的不安和恐懼。因此,從小就看著父母吵架的孩子們,成年以後,兒時所感到的不安、恐懼和憤怒等情緒,也會鮮明地浮現出來,而且,成年後有了自己的家庭,夫妻之間感情不好的可能性也很高,意即「夫妻吵架也會代代相傳」。從小沒經歷過的事情,長大以後,也不太會做;相反地,過去的經歷,則很有可能會支配未來。
瑞典曾經做過一項研究,A小組的孩子們,是在夫妻常常爭吵的家庭中長大;B小組的孩子們,則是在把爭吵當飯吃的夫妻、離婚後又與其他人再婚,過著幸福生活的家庭中長大。
結果,哪個小組的孩子幸福指數比較低落呢?
結果是,A小組的孩子,比B小組的孩子在情緒上更不安,幸福感也較低。家庭中的爭吵噪音比起離婚,其實對孩子影響更大。
世上沒有一本人人適用的「教養子女說明書」,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其實就是父母自身的幸福與從容的態度。
平等的男女關係及夫妻關係,是斯堪地教育的基礎
在瑞典,離婚會根據有沒有子女,以及雙方是否已達成協議,而多少有些差別。但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沒有必要特別提交離婚的事由。在沒有子女、夫妻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只要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當場就能成立。夫妻當中有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時,若有子女,且雙方未達成協議,法院會給予六個月的緩衝時間,緩衝時間過後,如果其中一方仍舊希望離婚,才可以離婚。再者,如果有十六歲以下的子女,夫妻兩人至少已經分居兩年,就算雙方未達成離婚協議,離婚也可以成立。
在瑞典,離婚時財產分配的方法非常簡單。如果沒有簽訂特別的協議文書,在財產增值以及保有上,不管誰的貢獻多少,都由夫妻均分。就算是從父母手中繼承的財產,只要文書上未特別註明,離婚時也一樣均分。因此,在瑞典,幾乎沒有女性會因為婚後可能發生的經濟困境,而對離婚有所遲疑。
對於夫妻性生活的問題,如果在夫妻之一方不願意的情況下,以強迫的方式發生性關係,就會被認定為性暴力。也就是說,即使是夫妻,強姦罪同樣可以成立。曾經有過一個案子,丈夫以刀脅迫晚歸的妻子,強制發生性行為,兩天後,又以同樣的方法得逞。對於這個案件,檢察官主張「妻子也是人,擁有人權及人類尊嚴,以及追求幸福的權力和性方面的自主權。」
站在女性的立場,若離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這也意味著法律上尚未實現男女平等。但大多數想離婚的人,都是女性,這些女性即使長期受到男性酗酒、賭博、威脅、家暴之苦,也不得不忍氣吞聲地在恐懼中持續婚姻生活。
當然,北歐國家中,也不是完全沒有男女不平等的問題。在瑞典,女性比男性出任企業理事會的比率來得低。相同職等,女性的報酬也比男性少,因此社會普遍要求糾正此類問題的聲浪日益升高。
最近,瑞典出現一種不再區分男人(han)和女人(hon),而使用同樣一個中性單詞(hen)的趨勢。由此可見,北歐國家女性的地位不比男性低,而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子女教育,便是在這種社會環境下展開。也可以說,平等的男女關係和夫妻關係,是造就斯堪地教育哲學的實質基礎。
若處在丈夫輕視妻子的不平等夫妻關係中,不只是妻子和子女,連擁有威權的丈夫自己,也絕不會幸福。更進一步地說,若要將孩子教養成民主主義的公民,男女平等、夫妻平等,是不可或缺的要素。想要如斯堪地爸爸、斯堪地媽咪一樣,採取以孩子為主的平等、合理教育,前提就必須是,男和女、夫與妻之間的平等關係。
斯堪地父母犧牲的,不是物質,而是時間
馬茲夫婦是我們在瑞典熟識的一對夫妻檔朋友,他們有一雙還在上小學的子女。這對夫妻為了有更多時間陪伴孩子,兩人決定只工作正常勞務時間的百分之九十。也就是說,其他人一般一週工作四十個小時,他們則各自只工作三十六小時。父母其中一人送孩子上學,另一人就接孩子放學,並張羅之後的事情。若孩子們要進行課外社團活動,父母就會開車帶他們去,再接他們回來。他們積極參與孩子們的社團活動,並提供幫助。
馬茲夫婦認為,和孩子相處的時間,越多越好。在孩子出生之前,他們努力工作,時常和朋友見面,享受生活。然而現在,他們將時間投資在照顧孩子,與孩子相處上。自己享樂的時間,則讓給孩子們,就連常碰面聚會的人,也多是孩子朋友的父母。為了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他們也搬過家。馬茲夫婦在孩子出生之後,生活中所有的一切,便是如此轉變為以孩子為重心。
但相對的,我在韓國的朋友A,有兩個女兒。夫妻因為都工作到很晚的關係,女兒們只好自己張羅晚飯,自己玩自己的,直到父母回來。父母時常把工作帶回家,甚至連週末都在工作。十三歲的大女兒,為了不讓辛苦工作的父母擔心,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不告訴父母,也不和父母商量,即使大女兒身體不舒服,也不敢跟父母訴苦。這對夫妻認為,唯有努力賺錢,才能給予孩子想要的一切,孩子也更喜歡物質上的不虞匱乏。
馬茲夫妻和A夫妻,哪一對為孩子們犧牲更多?當然,兩邊都為了孩子心甘情願地犧牲,差別只在於價值觀與方式的不同。尤其是我國的許多父母,都認為自己為了孩子,做了很多犧牲。
然而,其實那些犧牲,說穿了,也只是為了追求物質的享受罷了。父母沒法陪伴在側的時間,便想以金錢或物質來補償。但是,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下去,結果孩子抱怨父母一點都不關心自己,父母則埋怨「我是為了誰,才這麼辛苦?!」責怪子女不懂事。
相反地,瑞典父母們的犧牲,則有所不同。他們把所有時間,都當成禮物,送給子女。物質上的支援,則在其次。從孩子出生的那一瞬間開始,他們就已經接受了「時間不再屬於自己」的事實。他們在計畫一切事情的時候,都先考慮到孩子。萬一孩子哪裡有什麼問題,他們寧願修改計畫。原本以自己為主的時間,全都變成了以孩子為主。
斯堪地父母們為了孩子,付出了自己的時間。而且,他們不認為這是犧牲,反而樂在其中。物質,一旦給了孩子,就沒有了。但一起相處的時間,卻讓父母自己也感到快樂。送給子女們的時間,和孩子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孩子的笑臉、和孩子之間的對話、一起走過的路,都會成為珍貴的回憶禮物,回饋到自己身上。
把焦點放在孩子身上,自然會成為好父母
父母的自我懷疑,常為自己帶來愧疚
很多人都是尚在懵懂之際,就做了父母,養育孩子的同時,也經歷了很多挫折。然而,不管是什麼人,都希望成為孩子心目中的完美父母。但就如世上無完人一般,世上也沒有完美父母。許多父母在養育孩子時,最常遭遇到的考驗,就是內疚與不安,常常會有一種「或許我不是好父母」的恐懼襲上心頭。養兒育女之所以辛苦,大半原因也是出自此種父母內心的焦慮。
我在撫養老大的時候,也曾無數次深陷自責與內疚中。為了幫忙妻子,我也曾經抱著剛出生的孩子,用盡一切方法,還是無法止住孩子的哭聲。看著哭泣不停的孩子,我不禁懷疑「我是個會弄哭孩子的父親嗎?」然後和孩子一起掉眼淚。
妻子生產之後,在醫院裡調理身體約一週的時間才回家。妻子回家不過兩週,孩子每天晚上夜啼。餵了奶之後,拍拍背讓他打嗝,也換了尿布,還是哭個不停。為了安撫孩子,我讓他趴在嬰兒車裡,推來推去,卻一點用處都沒有。我和妻子輪流哄孩子睡覺,兩人都累得半死。
為了讓晚上必須時時餵奶的妻子能利用時間睡覺,我抱著孩子,在家裡走來走去,但孩子還是一直哭,有時簡直忍耐到了臨界點,恨不得把孩子摔在床上。於是我們夫妻商量之後認為,這已經不是我們自己能解決的問題了,便去請教醫師。
育嬰室的護士說,這是因為母乳一下子湧出來,孩子一次吸了過多的母乳,在吸奶的過程中,也同時吸入太多空氣,因此感到腹痛之故。新生兒不懂區分肚子痛和肚子餓,所以把肚子痛當成了肚子餓,才會一直哭鬧。如果我們以為孩子餓了,又餵他喝奶,反而會加劇他的肚痛。在餵母乳前,先給他吃點藥,讓肚子不至於脹氣,也就不會吸奶吸得太急,母乳也能隨著孩子所吃的量,自行調節,漸漸的就只會分泌出孩子能承受的量,孩子以後肚子也不會脹氣了。我們照著護士的話去做之後,果真如此,孩子晚上都能好好睡覺。
父母有時沒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攬在自己身上。很多職業婦女,把年幼的孩子托在托嬰中心或幼稚園的同時,也深感自責和歉疚。但是,孩子並不一定非要媽媽來照顧,只要在自己所在的位置上盡力而為,就算有所不足,也要相信自己。
我想成為的父母v.s.孩子想要的父母
父母時常會受到自己的想法或情感,尤其是「我是個不合格的父母吧」之類的不安所支配,而且,也想盡力消除此種想法。然而,在這個過程裡,重點往往不是放在「對孩子來說,什麼是最好的」上面,而是放在自己本身,以及想要向他人證明自己是個好父母,不停地辯解或尋求牽強的解決方法。
如前面案例所見,當瑪麗亞無數次自問:「我究竟是個好母親,還是個不合格的母親?」也無法解決問題,但當重點換到「孩子為什麼那樣做?」時,問題便自然而然豁然開朗。許多父母雖然深愛孩子,卻從來不會站在孩子的立場去思考。重要的是,應該透過與孩子的交流,瞭解什麼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比起「我想成為什麼樣的父母」,把焦點對準「我的孩子想要什麼樣的父母」,很多問題都會比預期來得容易解決。
然而,讓孩子任性地長大,和將焦點對準孩子,兩者截然不同。父母也可以發脾氣,但要充分地告訴孩子,自己為什麼生氣。再怎麼生氣,也要守在孩子身邊,幫助孩子,這點千萬不能忘記。
如果父母雖然在身邊,但心卻不知道飛到哪裡去,孩子們馬上就能察覺出來。有很多父母,就算與孩子在一起,手機也不離手。當孩子發現,父母的注意力在別的地方時,所受到的傷害更大。和孩子在一起的時候,就該把所有注意力集中在孩子身上。
與其自責沒辦法好好陪伴孩子,或擔心他人在背後指責自己「不是好父母」,不如花幾分鐘的時間,盡量陪伴在孩子身邊,傾聽孩子說話,充分表達自己的愛,讓孩子能感覺到,必要時,自己隨時會飛奔而至,陪伴在側,這才是最重要的。父母們有必要透過這些時間來證明,孩子是多麼珍貴的存在。
斯堪地父母多聽少說
敏銳地捕捉孩子傳達的訊息
我們夫妻一向在孩子們說話之前,先和孩子們對話。當孩子們注視著某個東西,用手指著,彷彿要大人說些什麼,此時,我就會說「燈」「收音機」,把孩子指的東西名稱告訴他。孩子們對很多東西都喜歡一再地問:「為什麼?」「怎麼做?」我們夫妻都會不厭其煩地回答孩子們的問題。如果不知道,就算要翻書,也要告訴孩子答案。偶爾,也會因為孩子們的「一萬個為什麼」,而感到疲累、厭煩。畢竟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忙。但是,我們也盡量努力,不要在孩子面前表露不耐的神色。
許多家長都希望子女長大以後能過著安逸、成功的生活,而忽略了孩子當前的渴求。但事實證明,在國際評量上能力獲得高評價的學童,幸福指數卻敬陪末座。
童年對任何人來說,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因此,在幼兒期、童年期或青春期等不同的時期裡,應該盡量滿足孩子們的渴求,提供他們最好的環境。讓孩子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裡和諧地成長。不論二歲、六歲、十歲、十五歲……讓孩子們在各個年紀裡,都能記住當時最幸福的時光!
嬰兒時期,父母必須成為孩子生根成長的土壤。無條件愛著孩子,帶著關心與好奇,給予孩子所需要的一切。然後,當孩子長大,父母便必須成為照亮孩子的光芒。
幼兒期開始,到身體活動發達的四歲為止,孩子們的好奇心隨著行動力變得十分旺盛。這個年紀的孩子們,開始學到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因此,父母必須帶領孩子認識自己。
五歲起,孩子會開始跟其他孩子比較。因此,此一時期要特別注意,不要拿別的孩子來比較,或有任何差別待遇。六歲這個年紀,在瑞典要上幼兒學校,在台灣則是上幼稚園。孩子滿懷著自己什麼都可以做的期待,因此從這個年紀到十歲為止,必須立下非常清楚的規矩,讓孩子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超過十歲以後,或從青春期開始,朋友比父母更重要,會開始對父母的想法和價值觀提出疑問。對於父母所訂下的規則,也會予以批判,甚至懂得從網路上自行蒐集情報,因此,父母最好要知道孩子常流連在哪些網站。
要和青春期的十幾歲孩子對話,是非常大的挑戰。孩子甚至會瞧不起父母,或當父母不存在。然而,仔細觀察孩子的內心會發現,情況往往正好相反。越是青春期的孩子,其實越需要父母的關心和對話。因此,要持續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關愛與詢問,運用各種方法來瞭解他們到底在想什麼。
面對這個重要的時期,父母必須與孩子站在同等的立場,尊重孩子的想法,好好聽孩子說話並持續地溝通才行。
對於孩子的問題,比起單刀直入地給予答案,或因為過度的憂慮和擔心,而加重問題,不如從頭到尾好好聽孩子說話。然後,再詢問孩子打算怎麼做。如果孩子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再一起尋求對策。
再者,想做什麼事情之前,先問問孩子是否願意一起,然後再著手計畫。對於不能答應的事情,要好好說明理由,孩子們會比預期更願意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