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現金時代:互聯網金融新商機
概述 互聯網金融全貌
互聯網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最近幾年火爆的話題之一,作為新創事物,目前它還沒有權威定義。互聯網金融概念最早的提出者謝平教授,曾在《互聯網金融模式研究》中提道:「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場訊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起不了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減少交易成本。」
而在當下,一些媒體只要看到互聯網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或是金融機構提供互聯網服務,就會把這些業務歸為「互聯網金融」。不管是媒體人,還是分析師,對於互聯網金融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謝平教授在之後的著作《互聯網金融手冊》中也重新梳理了互聯網金融的構成。在我看來,這些還未能概括互聯網金融的全部。依據「彼此獨立,互無遺漏」(Mutually Exclusive Collectively Exhaustive,簡稱MECE)原則,本書將從最基本的金融需求出發,用簡潔明瞭的圖表,為讀者呈現互聯網金融的全貌。
▎最基本的金融需求
互聯網思維的一個關鍵要素,是從客戶需求出發去思考問題。那麼,我們不妨首先思考一下,客戶最基本的金融需求是什麼?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金融」是什麼。我大學時的一位教授給金融下了一個簡單且易於理解的定義:「金融,就是所有與錢有關的東西」。我們不妨沿用這個定義。
從客戶需求的角度出發,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其實沒什麼差別,同樣是為了滿足客戶的三大基本金融需求:投資、融資、支付。
投資:資金充裕的人想讓錢生錢(存錢、買保險等)。 融資:資金缺少的人需要錢,融資要付出成本(如借貸的利息和手續費),其實是用錢買錢。 支付:資金的流動。
下面我用圖0-1 給大家一個更直觀的解釋。
投資和融資是相輔相成的一個整體。投資是資金充裕者想用錢生錢,融資是資金短缺者想用錢買錢。一個投資者需要找到對應的融資者才能把錢投放出去,一個融資者也需要找到對應的投資者才能得到短缺的資金。
相應地,支付可以脫離投資和融資活動,自成一體。舉個例子,我們平時網購時的支付,整個過程就沒有涉及投資和融資活動。不難發現,這三大基本金融需求對應的是銀行的三大基本業務—存款、貸款、匯款。
了解這三大基本金融需求後,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探尋互聯網金融的全貌。
滿足投融資需求的業務模式
在介紹投融資領域的業務模式之前,我們得看看最基本的投融資流程,如圖0-2所示。
如圖0-2所示,資金充裕者將資金給予資金短缺者,資金短缺者要麼投資虧損,無法償還所有本金,要麼給予資金充裕者投資報酬並償還本金。
傳統金融機構通常被稱為金融中介(financial intermediary),負責為金融市場提供流動性。比如銀行,資金充裕者將資金存入銀行賺取利息,銀行將資金貸給資金短缺者(即融資者),融資者支付利息。
傳統金融機構雖然被稱作金融中介,其實也包含在最基本的投融資流程中。以銀行為例,在資金充裕者存款的交易中,傳統金融機構份演資金短缺者的角色;在資金短缺者融資的交易中,傳統金融機構則是資金充裕者的角色,如圖0-3所示。
在最基本的投融資流程中,有時候由於資訊不夠透明,需要投融資雙方以外的第三方介入,以促成供需資訊配對,完成投融資活動。此外,由於投融資活動存在各種風險,且每個投融資主體有不同的風險承受能力,這時,資訊對稱顯得格外重要。
以系統性風險(systematic risk)為例,投融資本身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如政治、經濟、社會、科技以及行業本身的影響。全面掌握這些資訊將更能夠讓投資者了解不同項目的風險及報酬,讓融資者清楚不同融資管道的成本,從而直接影響資金充裕者的投資決策和資金短缺者的融資決策。完整的投融資流程,如圖0-4所示。
看到圖0-4,可能有讀者會提出疑問:傳統金融機構是不是屬於圖中的第三方?針對這個問題,我將進一步解釋第三方在投融資流程中扮演的角色。
第三方並不吸收或出借資金,而僅作為「媒人」,撮合投融資雙方,投融資雙方是一一對應的。傳統金融機構也有可能是第三方。以銀行代銷基金產品為例,基金公司是資金短缺者,零售投資者是資金充裕者,銀行則是第三方。用金融業的術語來講,第三方只是一個「通道」。 弄清楚了投融資的流程,下面我們介紹互聯網金融在投融資領域的三種業務模式—自有產品、金融服務中介和資訊供應與分析,如圖0-5所示。
自有產品
在第三方缺席的投融資過程中,自有產品是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業務模式。因為大部分投融資產品(包括存款、貸款、基金、信託、保險等)都需要傳統金融機構持有牌照,才能設計、投放市場。互聯網金融的自有產品主要是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化,即媒體常說的「金融互聯網」。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互聯網公司、電商企業進入傳統金融業:阿里巴巴、蘇寧、百度、京東、歐浦紛紛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阿里巴巴和騰訊參股的民營銀行也接連獲得批淮。在這個領域裡,表現出眾的是電商系小貸公司和民營銀行。
還有不少金融機構和互聯網公司密切合作、相互融合,共同開發互聯網金融產品:例如,2013年阿里巴巴收購天弘基金51%股權。同年,旗下關係企業螞蟻金服,與中國平安、騰訊聯合成立的第一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
自有產品主要有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金融機構互聯網化:金融機構架設線上平台,既提供投資產品也提供融資產品,如電子銀行、網路保險銷售。
互聯網公司金融機構化:要做金融產品,互聯網公司必須獲得相關牌照。在這個前提下,一些電商系小貸公司借助電商平台收集交易資料,從而挖掘線上商家的融資需求,並利用大數據控制信用風險,經營小貸業務,如螞蟻微貸(原阿里小貸);一些互聯網公司參股成立民營銀行(如微眾銀行、網商銀行等)。
金融機構與互聯網公司合作開發:金融機構與互聯網公司在股權層面進行合作,建立合資企業並獲得金融牌照(如眾安保險),共同設計、包裝、生產投融資產品。
上述內容,我會在後面的章節一一詳細說明。
金融服務中介
金融服務中介扮演投融資過程中「第三方」的角色。
其實,投融資的過程和實物交易的過程無異,即需要有買家(提供資金的投資者)、賣家(出售股權、債權或其他權益的融資者)和商品(股權、債權或其他權益)。
在研究金融服務中介之前,我們可以總結一下電子商務的主要市場參與者,如圖0-6所示。 在這裡,我們還需要花點兒筆墨解釋一下圖中的B2C。
B2C在這裡指的是非自有品牌B2C,主要有兩種:一個是平台B2C(B2B2C),即可以讓商家進駐並向C端客戶出售產品的電商平台,例如天貓、轉型後的京東商城等;另一個是非平台的零售商B2C,即進貨後向客戶銷售,自身不製造商品,比如京東的自營部分、1號店等。 我們只研究這兩種B2C,像凡客等自有品牌的B2C 網站在此不討論(前文我們提到自有產品的阿里小貸等,其實就可以類比為自有品牌B2C 網站)。
導購平台則從客戶需求出發,匹配適合客戶的商品,把客戶引導至商家處。
了解了電商的業務模式後,我們還必須知道金融市場和電子商務的兩大不同點:
首先,金融產品不是消耗品,且價格會有波動,所以金融市場需要能讓參與者進行交易的流通市場(也就是金融界常說的「次級市場」)滿足交易需求,這個角色通常由交易所(exchange)扮演。
再來,金融次級市場通常需要有經紀人(broker)的參與,這樣可以提高市場效率,並對交易方的資訊進行保密。經紀人還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等額外服務。
除經紀人外,交易所還有一個角色—造市商(dealer / market maker)。中國的A股市場暫時還沒有造市商機制,但新三板(股權交易平台、不限制現金流量、淨資產和股本總額)和其他OTC市場(櫃台交易市場)已經有造市商機制的存在。不過造市商並不是第三方,它需要將金融產品買下再賣出,利用買低賣高賺中間價差,因此它在交易過程中扮演的是資金充裕者或資金短缺者的角色。
我們可以將圖0-6的概念平移到金融服務中介的範疇中,如圖0-7所示。接下來,我將進一步解釋圖中的六種金融服務中介。
F2F:作為第三方,連接金融機構或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金融機構間的交易大多一對一直接進行,但也存在不少交易平台,比如銀行間交易市場。F2F模式大多由監管機構主導,或以交易所(如陸金所的F2F 業務Lfex)的形式存在。
F2N:包括平台F2N 和非平台F2N,客戶可以直接在F2N 上購買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進行投資理財。
平台F2N是一個線上的金融產品市場,金融機構可以進駐該平台並直接向客戶銷售金融產品,金融機構作為直接銷售方,如螞蟻財富、淘寶保險等。最有名的餘額寶僅僅是平台F2N的變種。此外,還有微信公眾號,不少金融機構透過微信,以服務號的形式提供內容與服務。
非平台F2N銷售的產品不是自己生產的,它只是代銷,一般以從金融產品的生產商(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收取傭金的方式賺錢,如天天基金網、好買基金網、小雨傘保險特賣平台等。
客戶除了購買投資產品外,還可以申請貸款,如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模式:電商平台與銀行合作,為電商平台的供應商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京東商城、蘇寧易購、eBay等都與銀行合作,發展這項業務。原打算在2014年3月由騰訊、阿里巴巴、中信銀行合作推出的網路虛擬信用卡,其本質也是信用卡產品銷售管道的新拓展,只是最終這個計畫被喊卡。
N2N:以眾籌平台(或稱群眾募資平台)為代表,有融資需求的個人或機構可在眾籌平台發起項目,以股權、債權、預售或團購等方式向投資者募集項目資金。要注意的一點是,P2P借貸平台其本質是以債權為基礎的眾籌平台,這部分內容我會在後文詳細解釋。中國的市場參與者有天使匯、36氪股權眾籌、陸金所、小贏理財、拍拍貸、眾籌網、京東眾籌等。
導購平台:也就是金融流量分發網站(也被稱為「金融垂直搜尋」)。根據客戶的金融需求,導購平台會匹配適合客戶的金融產品(包括貸款、信用卡、理財產品等)。中國的市場參與者主要有融360、好貸網、我愛卡、百度金融商城等。
經紀人:在股票交易市場中,經紀人的角色是由劵商承擔的。
交易所:金融產品和大宗商品交易的次級市場。除了股票交易所,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知道,中國的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所在2013 年多達近100 家(2012 年高峰時候,中國交易所甚至超過900 家,後來在商務部、央行和證監會的聯合整頓下,中國交易所的數量有所減少)。與此同時,在北京、重慶等地有近20 家金融資產交易所。近年來,互聯網金融交易所也在慢慢崛起,如各P2P 借貸平台的次級交易市場(債權轉讓)、各地方性金融資產交易所等。大家可能會注意到,在圖0-7中,交易所涵括了前面的幾種交易類型,這主要是因為大部分交易所承擔了初級市場的發行功能。
資訊供應與分析
談完自有產品和金融服務中介這兩種主要業務模式,我們簡單介紹一下投融資領域的最後一種業務模式—資訊供應與分析。
這個領域的市場參與者為客戶提供即時有效的資訊並進行分析,以促成投融資活動,如挖財記帳、彭博社、財經門戶、騰訊操盤手、雪球財經(北京雪球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前身)等。
滿足支付需求的業務模式
投融資需要支付,網上消費也需要支付。第三個基本金融需求的覆蓋面似乎比投融資更為寬廣。
仔細想想我們平時支付的過程,我們會發現支付的流程其實很簡單。如下頁圖0-8所示,支付方使用擁有支付功能的媒介,直接付款給收款方,或透過第三方間接付款給收款方。
所以,互聯網金融企業要想在支付領域下功夫,只有兩種方法:一,成為第三方;二,成為媒介。相應地,互聯網金融在此領域有兩種可以實現的業務模式:
電子支付:作為買賣雙方以外的第三方,為客戶提供桌面端或行動端的電子支付、轉帳及繳費等服務,如網路銀行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虛擬貨幣:以電子形式存在、在網路上流通具有標價及消費等功能的非法定貨幣,如Q幣、比特幣、平安萬里通積分等。
我將在後文詳細探討上述兩種業務模式。
綜上所述,圖0-9總結互聯網金融全貌。值得注意的是,圖中互聯網金融的各種業務模式是按實現的功能所畫分,現有的市場參與者逐漸向多個領域滲透。例如陸金所,雖然是債權眾籌平台(P2P 借貸平台)起家,但它現在同時代銷基金和保險(F2N),也具備交易所的功能,為客戶提供次級市場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