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竭盡所能:弱勢權益推手陳節如的奮戰之路
◎ 生命中不可承受的重量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如果可能的話,誰都希望孩子能留在自己身邊。但經濟條件欠佳的家長既要照顧智障兒,又得維持家計,根本應付不來,透過教養機構幫忙成了不得已的選擇。
過去公家的教養院很少,大部分都是私立的,其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慈善機構。一九八○年《殘障福利法》立法以後,省政府社會處設立了雲林教養院與台南教養院,但因服務量仍然不足,所以未立案的非法機構有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了。
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家長一直是智總最大的資產。透過他們的明查暗訪,我們發現許多未立案機構都存在很大的問題,包括環境衛生差、伙食不佳、編制人員太少,有的甚至還會虐待院生。智總向內政部舉發過好幾次,但政府的反應卻很消極。為什麼?因為合格機構實在太少了,他們心裡有數,如果一下子把未立案機構全部關閉了,這些院生該何去何從?所以他們寧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它們的存在。
‧當機構成了觀光景點
二○○○年,透過神通廣大的家長通風報信,我們獲悉台南縣未立案的眾生教養院情況很糟,幾乎到了無法生存的地步。為了了解實際狀況,智總副祕書長孫一信和同仁喬裝成有意捐款的善心人士,前往一探究竟。
當他們一來到眾生教養院門口,就被現場偌大的停車場給震懾住了。一座教養院為什麼需要容納三十輛大型巴士的停車場?原來院方長期與旅行社合作,經常載著遊客來教養院參觀,每來一輛遊覽車,司機就有回扣可拿,公定價是一車兩千塊。遊客看到院生可憐的模樣,多少會在捐款箱裡放個幾百幾千塊,殊不知他們的愛心其實沒有回饋到院生,而是「贊助」到教養院負責人一輛銀光閃閃的凱迪拉克!
走進院區,一幕幕不可置信的畫面進入眼簾:一陣難以忍受的霉味與尿騷味撲鼻而來,幽暗的小房間裡,有人眼神呆滯地對著天花板發呆,有人衣衫不整地沿著牆走來走去,還有人被綁在椅子上,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音。
到了用餐時間,工作人員扛著裝在鐵盆的麵條,一匙一匙快速塞進院生嘴裡,就算有人坐在塑膠便桶上也照餵不誤。那裡的廁所沒有門,沒有抽水馬桶,只有來自隔壁果園的蚊蠅,到處都是垃圾……同仁們咬咬唇,把眼淚嚥了回去。這是人該過的日子嗎?
我們將所見所聞告訴徐中雄立委,他感到非常震驚,也了解事情的急迫性,跟著我們及官員再度來到眾生教養院突襲檢查,當場直擊寢室及廚房發出陣陣惡臭,臭到我幾乎得屏住呼吸。這裡的院生普遍營養不良,罹患皮膚病及阿米巴痢疾的情況很多,還有院生因為長年在地上爬行,膝蓋長了一層厚厚的繭,連關節都沒辦法動。
翻開眾生教養院的簡介,上面說:「教養院的由來,由同病相憐而下定決心,遂將本來要興建別墅的五公頃餘之私有地改建平房,普遍收容社會上之貧困苦兒、殘童、無依無靠老人等,給予衣、食、住等等,從事慈善工作。」對比院生悲慘的景況,真的讓我很心痛。這麼粗疏的教養環境,為什麼政府視若無睹?整間教養院是建在農業用地的違章建築,難道縣政府工務局毫不知情?教養院明明有學齡兒童,為什麼教育局沒有依法鑑定安置?
社會科的某科長說,他們已經要求院方到其他教養院觀摩學習,也勸過他們不能用鐵窗、鐵條隔離院生,沒想到,情況還是沒有改善……
原來縣政府早就知情!
我的怒火快忍不住了。既然政府早知道眾生有問題,為什麼不勒令停業?處理非法營業的八大行業都可以斷水斷電,為什麼面對未立案機構卻做不到?
「我們也很希望他們改善啊!可是他們就是不改。」某科長說。 「他們不改,你們就沒辦法嗎?」我按捺住脾氣問。 「公家辦事有公家的規矩,要一步一步來。」某科長一臉嚴肅,不斷重複這句話。 「你們的規矩是什麼?事情會拖那麼久,顯然你們的規矩沒用嘛!」我猜我兩眼大概已經快要噴火了。 「你不了解的事,不要隨便批評!」他整張臉變得通紅,也火了。 「說到底,你們根本就不想解決問題,只會姑息養奸嘛!」我用手往桌面用力一拍。對方口氣也越來越壞,雙方不可避免地大吵一架。
事後智總同事跟我說,他從來沒看過我那麼生氣。我從來不是個性衝動,喜歡跟人家相罵的人,可是看到對方睜著眼說瞎話,真的很難不動怒。
內政部的曾中明也在場,他在智總推動早療時幫了不少忙,後來做到衛福部次長,是很不錯的官員。那天我打算離開台南之後就直接回台北開記者會,所以特別穿了一件比較正式的白西裝,曾中明看我一臉怒氣,大概是想逗我開心,說:「媽祖婆,你來這裡穿這麼水,是要做什麼?」我沒好氣地回他:「要不然,是要穿全身軀烏喔?」前兩年他肝腫瘤過世,聽說在病榻中還惦記著《長期照顧服務法》的立法進度,大家都很意外。
從此,我三不五時就打電話去縣政府詢問他們的處理進度,緊迫盯人,毫不放鬆,承辦人壓力大得不得了,很怕接我電話。可是我不管,照打不誤。
眼見院生的問題很多,縣政府的回應又很消極,透過家長會與社工的協助,我們主動到院生家庭進行訪視,發現了許多令人髮指的情節:
「葉員(五十五年次)曾經受傷,由於眾生要求葉員從事建築鋼筋捆綁工作,造成右手食指斷裂,由於未加入健保,家屬花費十萬元醫藥費。」 「王員(五十七年次)曾經手腳骨折,院方要求家屬帶回家自行處理。家屬向院方反應處罰方式不合理,院方表示受傷都是王員自己造成的。」 「許員(三十年次)曾經受傷。眼睛被打瞎一隻,不過家屬完全未反應意見,因為害怕要求太多會被要求帶回。」 「吳員(六十三年次)被院方打成全身瘀青,且用通電的電線電擊吳員,家屬向院方反應,院方只回答不知道什麼原因造成。」 是辦公室冷氣太強?還是故事太冷血?讀完這些訪談資料,我腦筋一片空白,只感覺全身發冷。
事情曝光以後引起社會很大的震撼,要求檢討未立案機構的呼聲一波接一波。其他未立案機構卻擺出哀兵姿態說,機構設在農業重劃區,如果要申請立案肯定不會通過。也有機構表示,合法機構任用人員必須培訓幾個小時,他們哪有這種時間?還有機構挑明了說,拜託諸位長官不要再為難我們了,光是設置室內消防就要花七十萬元,我們怎麼有錢?請你們直接核發執照好嗎?
明明就是違法,又拿院生的生命與健康開玩笑,還說得那麼冠冕堂皇!
我陸續接到幾封恐嚇信,罵我擋人財路,叫我最好小心一點。我覺得這些人很無聊,對我有意見?直接來找我嘛,何必寄這種東西給我?我看過以後就把它們統統撕掉了。同事問我會不會怕?要不要去報警?我說,怕什麼?只要是站在正義這一方,沒什麼好怕的。
眼看縣政府一直沒有積極行動,我們只好去地檢署按鈴控告眾生負責人,要求監察院彈劾台南縣長等公務員,逼得縣政府做出強制解散眾生的決定,同時促使行政院組成「危機處理小組」,清查全國所有未立案機構,終於在二○○二年六月,關閉了最後一家未立案機構。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像眾生品質這麼低劣的機構,還有家長願意把孩子往那裡送? 原因很簡單,因為立案機構收費高,他們負擔不起。以眾生來說,他們的收費方式是一筆買斷,只要付二十到五十萬,院方就會照顧到底,雖說不是筆小數目,但至少比送到立案機構每個月要固定繳費,不知道得交到哪一年要便宜。何況立案機構床位太少,根本排不進去,眾生既然願意收容這樣的孩子,家屬感激都來不及了,哪裡還會抱怨?
從此我下定決心,一定要盡所有的努力,阻止其他機構步上眾生的後塵。沒想到,後來竟會遇到比眾生還要離譜的事。
‧假愛心,真斂財?
我一直很注意國內外服務機構的營運,多次自費前往日、美、德等國參觀國外機構的經營,同時也擔任中央及各縣市身心障礙機構的評鑑委員,全國機構大概都跑透透了。因為累積的經驗夠多,我自行理出一套評斷機構好壞的標準:
第一,如果走進機構馬上聞得到尿騷味或體味,表示學員沒有天天洗澡,也不常更換衣服,這實在是太不人道了。扣分。
第二,學員如果有口臭就代表牙齒不好,牙齒不好身體就不可能好。這代表院方不重視口腔衛生,也不在意他們的健康。扣分。
第三,院生可以自行挑選喜歡的衣物,代表機構尊重每個人的個性及隱私。如果大家都穿一樣的制服,院生很容易交叉感染皮膚病,也反映院方管理觀念僵化。扣分。
第四,院長辦公室如果很大肯定有問題。機構提供的是走動式服務,留在辦公室的時間不可能太多,如果院長辦公室講究排場,表示他沒花心思在院生身上。扣分。
第五,學員的笑容。會笑,代表他們過得健康、快樂。這點當然是加分。
一九九七年,智總與其他身障團體合作,共同促成《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原《殘障福利法》)修法,明訂「未限期改善機構予以停辦」,對服務品質不佳的機構產生一定壓力。不過法令只能規範君子,不能防範無賴,已被勒令停業的兆陽教養院就是最好的例子。
二○○一年,我擔任內政部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時,到桃園中壢的兆陽教養院進行評鑑。才進院區不久,我就發現這裡全部符合我的扣分項目。不說別的,光是看到院生擠在十五坪大的寢室就知道情況不妙了。你想想看,一群人從白天到晚上,坐臥睡覺都在這麼小的地方,怎麼受得了?
我調出資料一看,明明核准立案的收容人數是二十一人,卻住了二十六個人。按照規定,編制內教保人員有二十人,實際上卻只有十二人,而且符合專業規定的只有兩個人。這麼「精簡」的人事,每年還可以領六百三十萬的補助,沒有問題才怪。
這次的評鑑結果,兆陽自然是吃了個大丙,委託兆陽照顧二十多位院生的台北市社會局也決定終止委任關係。
沒想到這個決定,竟成了日後一連串荒腔走板戲碼的開端。
二○○一年十月,台北市社會局與桃園縣社會局前往兆陽教養院,打算把委託的院生帶回台北。院方卻說,院生去戶外教學,統統不在,桃園縣社會局說會負責協調,盡快讓台北市把院生接回去,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過了一個月,台北市社會局再次前往桃園,智總跟殘盟等團體代表也跟著去。院方說,院生去宜蘭跟花蓮旅行了,五天以後才會回來。
那天兆陽的姜姓負責人也在。他不停吐苦水說,兆陽把院生照顧得那麼好,為什麼會被打成丙等?還說,他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訴願,抗議社會局「以不實理由要把院生帶回去,希望市政府能照顧身心障礙弱勢團體的權益」。
好個「照顧身心障礙弱勢團體」!我心裡哼了一聲,覺得這個人好會講話,只不過講的全是鬼話。
「你們老是這樣把人藏起來,要藏到什麼時候?」有人質問他。
「我們沒有藏,他們是去旅行嘛,你們為什麼不信?」
「那上次呢?」 「上次?上次……是戶外教學啊!」
「你們福利這麼好,一天到晚出去旅行喔?」有夥伴忍不住諷刺道。
「就是啊,我們那麼用心,結果評鑑出來還不是丙等。」他眼光往我這邊瞥過來。
「你不要這樣啦,老玩這種遊戲。」
「沒有啊,就跟你們說了,他們是去旅行……」
「把人交出來啦!」不知道是誰忍不住喊了起來。
「那你們自己進來搜啊!」他哼哼一笑。
雙方唇槍舌戰了一陣,情況幾乎失控,桃園縣社會局長趕緊出面打圓場:「前幾天社會局才發文給兆陽,要他們在兩星期內改善評鑑不合格的項目……不如,今天先請台北的朋友回去,等兩個星期以後你們再來帶人,好不好?」
就這樣,整個救援行動又被迫往後延了兩週。
這兩週兆陽的姜先生也沒有閒著。他邀請記者到兆陽參觀,說自己十一歲喪父,孤單的家庭生活讓他體會到弱勢的孩子需要關懷,才創辦了教養院想回饋社會。記者在新聞稿上說,兆陽的負責人帶著院生到宜蘭進行戶外教學,剛好遇到他生日,大家買了蛋糕祝賀,場面溫馨,然後新聞結尾突然冒出一段:
學員在午後離開宜蘭縣,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陳節如打電話追尋這批學員的行蹤……智障者家長總會與北市政府社會局人員到處打聽這批學員的行蹤,也很關心他們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將請求各縣市警察局協查行蹤。(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聯合報十八版) 不知情的人看了這則新聞以為是我們緊張過度,但其實真正緊張的應該是姜先生吧。過沒幾天,我又接到恐嚇信了,對方連兆陽院生家長的訃聞也寄來給我,用膝蓋想也知道背後是誰搞的鬼。他們以為幾封恐嚇信就可以把我嚇跑嗎?真是太不了解我了。
又隔了一個月,我們原班人馬再度前往兆陽接人。院方竟故技重施,說院生去佛光山旅行了。這回院長、社工、保育員及總務行政,統統不在,沒有人可以說明,也沒有人可以負責。
這麼荒謬的戲碼竟然可以連演三次,大家全傻了眼,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得回桃園縣政府共商對策。社會局長不在,副局長在,但副局長說,他也不知道怎麼辦。
這真是一個失能的縣政府,不僅推功一流,落跑技術更是了得。
我們不是沒想過,乾脆直接把院生帶回去算了。不過台北市委託兆陽照顧的,都是身分不明的遊民,依照《民法》規定,市政府只是委託者,不是監護人,除非依據《民法》第十四條為遊民申請禁治產宣告,取得監護人資格,否則市政府沒有權力貿然把人帶走。
我仔細查過,根據《地制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當地方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時,中央主管機關應代行處理。」既然桃園縣政府無計可施,內政部就應該出面解決啊!
為了諷刺政府縱容不法,讓兆陽綁架院生,智總與殘盟等團體在內政部門口演出「慈善家乎?鴨霸王乎?」行動劇,要求內政部做出回應,林中森次長出面舉行協調會,做出「兆陽應在三天內交還院生,否則依法辦理」的決議,兆陽院方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放人,這場拖了將近一年的鬧劇才告一段落。
差不多一年之後,智總收到一封來自中壢市、沒有署名的來信:
智總你好,我們曾在兆陽教養院當過保育員,當初進這家教養院時就聽過很多傳聞,在那做了一陣子果然不出所料,與傳聞是一致的……
這家教養院的負責人騙錢花招很多,賣洗髮精、沐浴乳、拖把,表面上說是愛心洗髮精,實際都是員工在做而非院生,根本談不上愛心物品……
其間還開過一家天倫診所,因生意不好,院長還拿教養院院生的健保卡去蓋,後來規定所有員工也要去蓋,還說得很好聽,說本院補助健保費是給員工的福利……
為了要申請更多的補助款,常會收容路邊的智障流浪漢,這樣就可多申請一份補助,有院生失蹤也照樣申請。本院本來就嚴重超收,也沒專業人員,一直沒有人管……
對於走失後再繼續申請的補助是否也該償還?也該受法律制裁?那可是納稅人辛苦的血汗錢,怎能讓這種沒愛心做善事的人用…… 二○○四年,兆陽教養院沒有通過機構評鑑,被內政部廢止立案許可,桃園縣政府更罕見地發文給全國各縣市政府:「已請該院法人代表至法院聲請法人解散程序,呼籲民眾勿再轉介身心障礙者至該院或再對該院捐款,以免上當受騙。」
可是,故事還沒有完。
二○○八年,我拿到一張廣告宣傳單,是桃園縣平鎮市天倫慈善協會發送的,上面指出該協會捐款給越南景心慈善會,並由創辦人姜○○將一千萬支票交給該慈善會負責人。廣告宣傳單斗大的字寫著:
請給我們天倫協會更多的力量與支持,讓我們做更多的事。 因為您的關愛所匯集的暖流,將使更多的人因您的付出而得到適切的照顧。近來景氣低迷,各項募款活動不如預期的目標,請告知親友共同參與天倫慈善協會的愛心活動。
我忍不住嘆了一口氣,長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