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是種信仰
《自序》
我就是天真的愛著
曾有位朋友說:「過了三十歲,更該比別人相信真愛。」按照他的論點,我們都三、四十歲了還獨身、沒找到共度一生的對象,我們都堅持了這麼久不肯妥協,不相信真愛,是不是反而自打嘴巴?
《真愛是種信仰》是《戀愛是種邪教》的續篇,有人說這是個甜蜜的開端,問我是不是找到幸福了呢?
我說:「不是,其實我還在尋找答案。」
若有看過我的書,或者在網路上讀過我的文章的朋友們必然明白,我始終在尋找愛情的答案。從小父母就離婚,但又看著他們不斷戀愛的我,對戀愛充滿期待跟懷疑。有著少女的天真,又有著大人的世故。
朋友問我,愛上一個人會如何?
我說:「全心全意的去愛他,把最好的給他,直到盡力的那天。」
他們笑我天真,說這樣,只會讓自己受傷。
我說:「受傷又如何,雖然痛,但那是個美麗的過程。」
朋友說,戀愛就是要讓自己快樂。
我說:「我倒是覺得,對方快樂,我就快樂了。」當然又被笑,說快樂應該是自己的。
我又說:「如果對方不開心,當然會擔憂,如果對方高高興興的,妳也會被他感染,想說生活就算再不愉快,但他這麼幸福,不也很好嗎?」聽到這些話的男孩與男人們,各有所想法。
離婚的說我太傻;未婚的說傻點很美好。
而這本書,寫的也是這樣的心理狀態。三十一歲後的我,除了戀愛、分手、劈腿,也見證了交往很久或者是互許承諾的人分開的狀態。
有人為了真愛分手,有人為了真愛給自己莫大的勇氣,有人在尋找真愛的答案,有人口口聲聲說自己放棄真愛,卻還是為愛受傷。
愛情,也許是種幻想,但我們總在其中學到那痛苦又甜美的真實。
永遠,也許是種神話,但我們從未放棄那千分之一的可能,畢竟我們真的見過。
寫完這本書後,朋友建議我,接下來,應該寫寫愛情的解藥,每個人都需要愛的處方箋,看了之後,或許人們就不用為愛所苦。
但我想說的是,處方箋其實都在我們手上,只是我們從來不願意去看,或者是心甘情願耽溺在那樣的失序病症中。
也希望讀了這本書的你們,可以和我一樣,在摸索中,找到自己的愛的處方籤。
最後,再次謝謝你們買了這本書,也謝謝陶子姐、姊妹淘網站的工作伙伴們,圓神的主編蕙婷、封面設計永真的再次配合,還有初次合作的編輯淑涵,以及詹哥願意百忙之中幫我寫推薦序,我的好友小米姐(路嘉怡)情義相挺。然後謝謝在我身邊的不管是戀人、朋友還是家人,你們總是包容我、鼓勵我、讓我學習如何去愛。
【內容轉載】
愛需要堅定的勇氣
為愛而生的她,談了十五年的戀愛,那瞬間,終於知道什麼是愛的對等,真正的愛是會讓彼此更好,而不是像夜鶯般,唱到喉破聲啞都換不得玫瑰的愛……
週一晚上,小藍約我出來喝酒,對上班族來說,週一晚上的邀約,多半等於緊急呼叫,特別是對小藍這個懂禮數的女人而言,我丟下了工作跟她約在小酒館碰頭,一見面,她就對我說:「我覺得我應該受了什麼恐怖大王的詛咒,或者是上輩子是辜負了很多女人的負心漢,所以這輩子才會連續三次遇到遠距離戀愛的考驗。」
是的,小藍「又」遇到遠距離戀愛了。
小藍今年三十五歲,以台北男女而言,她男友交的不多,從二十歲開始,平均五年換一個,十五年來,每一個任男友都是以遠距離戀愛終結。其實這樣說也不正確,至少第三任沒說要離開她,但卻還是讓她很不安。
小藍的初戀男友瑞克,是在星巴克打工時認識的,當時他剛從哥倫比亞大學念完電影系回來,是個留著小平頭,笑容陽光燦爛的男孩,他們倆曾經打算互許終生,只是當時太年輕,台灣的電影工作並不景氣,所以對方必須時常去大陸拍戲。在那個MSN並不流行的年代,靠著偶爾幾次的長途電話跟E-mail維持感情,男人中文寫的不好,打字又嫌慢,但那五年,他們在沒直航的狀況下,兩岸持續奔波,靠著彼此的愛跟信任繼續在一起,只是,初戀男友回來後,二十五歲的小藍,遇到了工作上的轉捩點,換到一間國際性的雜誌當服裝編輯,全新投入工作,而瑞克工作卻碰到了瓶頸,當了半年的無業遊民,在男生的自尊心作祟下,他們倆人分手了,對這段感情,小藍總是說,其實兩個人都沒有錯,只是當時相戀太早。
過了三個月,她遇見了杰,杰是個廣告導演,小時候跟一票好友組了個不紅的地下樂團,小藍說:「愛上杰的瞬間,是因為他彈了Nirvava的〈Comes As You Are〉,於是我向他走近,他向我走來。」
杰是個大孩子,小藍常常替他擔心,也常常怕他為了工作忘了自己,為了不讓自己感受到失望,她總是打點好一切,提醒杰她的生日,精心安排每個節日,兩年後,他們住在一起,養了隻貓「黑豆」。黑豆讓他們的關係更親密,也讓杰更像個大人,杰的話不多,小藍每次跟我們姊妹聚會時他總默默地在旁邊笑看一切。
周遭的朋友都知道小藍很想嫁給杰,為了愛他幾乎粉身碎骨,連當時離開瑞克時的工作野心都丟棄。可是某天,黑豆走了,黑豆過世三個月後,杰突然跟小藍說他要離開。
「你要去哪?」小藍問。
「去北京。」
「那我們怎麼辦?」
「我們分手吧!因為我們誰也不想阻擋對方的未來。」
其實小藍的未來是杰,但小藍什麼都沒說,因為他的話都說死了,她能說什麼,就像分手後的那個生日,杰三天後才想起來要祝她生日快樂,三十歲的那天小藍突然明白,原來都是自己盡力維護使得一切不要太難堪。
小藍想假裝自己很好,心沒有破碎掉,不會墜入無盡的深淵,她把全副精神放回工作上,跳到另外一間更大的國際時尚雜誌上班,心裡明明還記得杰,卻接受了大寶的愛。大寶是個傻大個,單純、直率,知道她心裡想著杰,仍舊義無反顧地跟小藍在一起,大寶的生活跟杰比起來簡直是無聊,他是個工業設計師,每天與3C商品為伍,兩人聽著不同的音樂、看不一樣的書、喜歡不同的電影,但大寶對小藍有著最大的耐性,記得小藍的點點滴滴、殷勤地跟小藍的每位朋友相處,所有的朋友都讚美大寶是小藍的完美男朋友,不加班的日子總是陪她,為了讓她不負擔太昂貴的房租,他買了棟房子讓兩人一起住,還幫小藍留了間衣帽間,放滿她所有心愛的購物珍藏。
可是我們都知道,小藍其實忘不了杰,只要電視轉到他拍的廣告都會停下來看,聽到他回台北內心會悸動,連他的團在The Wall復出也會偷偷跑去看。
一年多後,杰因為無法適應北京的生活回台北了,只是他們兩個誰也沒等誰,所以時間再也回不去,杰身邊的女生一個換了一個,不過卻時常在MSN上關心問候小藍,或是在過往一起混的小酒館相遇,他們像是家人,明明知道相愛卻再也無法一起的家人。
當時,我們始終好擔心小藍會離開大寶回到杰的身邊,大寶是如此的好,可是在愛的世界裡,並不是對你最好的人,就會成為你的最愛。
不知道過了多久,有一天,我們突然發現小藍忘記杰,我們不會在杰表演的地方看見她,就算聽到杰在小酒館出現,小藍也不為所動。
「欸,我真的愛上你了喔!」快三十五歲生日那天,小藍在家跟大寶看DVD,不經意地對他說出心底話。
「這句話也來的太晚了吧!」大寶敲了敲小藍的頭,但感覺得出來他微揚的嘴角。
小藍說,那天是她最幸福的一刻, 為愛而生的她,談了十五年的戀愛,那瞬間,終於知道什麼是愛的對等,真正的愛是會讓彼此更好,而不是像夜鶯般,唱到喉破聲唖都換不得玫瑰的愛。大寶會希望小藍工作上有所成長,大寶不會希望小藍永遠只是躲在身後的小女人,雖然小藍出事時,他永遠會是第一個跳出來保護她的人。
三十五歲生日那天,大寶第一次親自下廚,雖然家裡有個美麗的廚房,但大寶總說那是小藍大展身手的地方,小藍愛喝酒、喜歡聽演唱會、菸不離手、崇拜所有美麗的華服,有時任性地像個孩子,家裡的衣櫃鞋櫃都塞滿她的東西,只有那刻,小藍是大寶的小女人,而這位大男孩,卻也會體貼地幫忙洗碗。
只是那天,大寶不但下廚,還叫小藍什麼忙也別幫,自個兒洗了碗,收拾好一切殘局。小藍當時心想:「該不是要跟我求婚吧!雖然在自家求婚的畫面也挺美的,但也沒想到這刻這麼快來到。」
「寶貝,我有事情要跟妳說。」小藍看著大寶眼眶泛紅,小藍內心揚起不好的預感,頓時發現這不是求婚,他的表情跟當年的杰有點像。
「公司要派我去上海了。」他說完的瞬間小藍眼淚立刻掉下來。
「我又要失去一個男人了,為什麼每次幸福來到就會毀滅?」小藍不解地問我:「雖然大寶對我說:『我不會離開妳,我是為了我們的未來努力。』他替我們的未來許諾,但我還是會不安、還是會害怕,雖然我不會像二十五歲時因為工作的改變而分開,雖然他不像杰那樣直接要跟我分開,但誰知道會不會有天他會厭倦分隔兩地,會不會愛上別的女人?」
「現在很方便啊,MSN、Skype要視訊隨時都可以,連iPhone都可以通網路電話,而且直航只要兩個多小時,比我回花蓮還快。」我看著杯中的紅酒,不知道要怎麼安慰小藍,我知道她很不安,那種強烈的不安總是會伴隨巨大的愛,尤其對於總是與幸福失之交臂的女人而言。
那天之後,我時常在小酒館看見小藍的身影,以往老是討厭小藍喝過頭的大寶,不但沒有罵她,反而從上海特地打電話請大家多多照顧小藍。
某夜,杰跟小藍在小酒館相遇,小藍一看到杰就撲簌簌地哭了起來。
「他去上海了?」他抽著菸問她。
「嗯。」小藍頭低低地說著問過我們每個人的話:「為什麼我老是遇到這種事,只要幸福一來,就會被破壞?」她趴在桌上大哭,杰坐在對面抽著菸,沒說什麼,我們卻也沒人敢把小藍帶開。他們有段我們都無法涉入的關係,如果今天,小藍決定要放棄大寶,重新回到杰身邊,或者是杰想要把小藍帶走,也不是我們這些外人能夠插手的。
然而過了好幾天,小藍似乎漸漸習慣大寶不在的日子,我不再看到她老窩在小酒館買醉,對她而言不安當然還在,雙人床還是過分的大,只是心痛慢慢減少,日子還要繼續,那天,她轉了封信給我,原來杰寫了封信給她。
小藍
前幾天去了上海,回程的路上我一直想到妳,也想到他。
我想到妳當年走向我,蹲在我身邊看著我彈吉他,妳一直陪著我,而我什麼也無法給妳。
大寶比我們兩個都堅強,也比我們勇敢。
看起來傻愣愣,卻異常堅強。
只有這樣的男人才能給妳幸福,我也很高興妳遇到這樣的男人。
妳要對這段感情有信心好嗎?
我很羨慕他這樣呵護妳,因為妳比誰都清楚他是為了你們兩個的未來而努力。
有需要我的地方我都在,甚至要我出機票錢也可以喔,夠意思了吧!
杰
小藍在轉給我的信末說著:
看著杰的來信,我哭了好久好久,當年,其實是我們推開彼此的距離,而我對大寶,真的應該要有更堅定的勇氣。
但我怎麼也沒想到,杰會如此包容大寶,我想他不是不愛我,只是我們不了解相愛的方法。
愛,是真的需要堅定的勇氣。
在這愛情關係裡,大寶的勇敢、杰的大氣,把小藍的不安給治癒了,喔,我忘了說,現在,小藍搬去上海,開了間小小的服裝店,她結婚了,過得比誰都幸福,而那場戶外溫馨小婚禮,杰也有去參加。
東區小狼狗的自白
話說演藝圈有東區唐不挑,我的生活也不差,身邊有個好友叫東區小狼狗。
在我人生的理念中,能夠花心又有品,應該是帥哥才能做到的事情。就像漫畫《流星花園》裡的西門總一郎,雖然是個換女人比數鈔票還快的傢伙,可是卻能讓每個女人都念念不忘,每次有什麼問題都還是回來找他。
可是,在認識阿土之後,我的人生觀獲得極大的挑戰,因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男生如此不帥又有自信,偏偏還有這麼多女人吃他這套!
讓我先詳細形容一下阿土的外貌:身高一六五(是他自己說的)、一雙眼跟瞳鈴一樣大(卻是內雙!)、皮膚黝黑、身材五五比例,雖不醜但又不帥,只是頭髮厚了些、皮鞋尖了點。不過平心而論,的確不大討人厭,畢竟他那雙眼看起來有些童真,再者他過了青春期之後就擺脫了豆花男的苦情。
我常常罵他跟電視上的最近洗底準備娶妻收山的男藝人唐X中可以並列「不挑男」,但他又很堅持說自己有所選擇,只是時常給女生一個美麗時光。因此我堅持他是「東區小狼狗」,畢竟他開殺範圍從三十九歲到十九歲都沒有放過,這樣博愛叫我該如何是好?
雖然他很貼心,跟我們出去吃飯時,他都是第一個幫女生添好飯、分好魚,並倒完飲料。雖然去他家就像去配套良好的民宿,要吃喝什麼統統都有,泡麵點心含括各國,電視音響聲光效果又是最佳,PS3跟Wii一個都沒少。
但這樣的菜我真的吃不下去,我也實在搞不懂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吃的如此開心?甚至高雄跟嘉義都各有一個女朋友,而且即時來電「外送一宿」女子居然高達十幾人,還有一堆前女友會回鍋到他家取暖。有天我終於受不了,想要好好採訪他的獨門秘技,問他為什麼這麼受女生歡迎。
「我可不可以問你,為什麼可以把這麼多妹啊?老實說,是不是沒事拗公司合作的男模陪你出去玩?」
「我哪有這麼沒品。」阿土大聲抗議:「妳們女人都以為在外面吃得開的男人回家就吃得開,拜託,被妹包圍的時候最寂寞。男女必殺相處之道是在一對一的時候好嗎?那些老是被包圍的男生,一個屁都說不出來,久了女生也會悶。」
阿土強調,在眾星拱月的時候,他這種無害又貼心的男孩,命中率就很高。
「畢竟我這個人沒什麼,出來玩就是求大家開心啊。」他滿臉不在乎的說:「雖然你們都笑我花心,可是我既沒有給別人承諾,把妹帶回家發現她是『詐騙集團』,我也沒把對方推出門啊!」
對阿土而言,他走的是誠實風,其實他對男對女都秉持著做朋友的心情,因為他跟誰都可以聊得來,讓人沒有戒心,所以當然就很容易打開女孩子的心防,只是他的規範很清楚,就是他還沒有想要定下來,誰都不能勉強他。
跟每個女生往來之前,也都會說得很清楚,大家就是活在當下, 他在床上服務性高,肯定會賣力演出。他不會欺騙對方、但若感覺對方似乎要開始認真了,他也會閃得比別人快,絕對不讓對方多想。
「我可是很有品,很多女生都說來我家都像度假一樣,而且喔,通常過夜的隔天,我還會帶對方吃吃飯、送她回家,並且一定會要電話。」
「要完電話還會打嗎?」我問。
「當然會打啊,其實大家都是朋友,每次出門都還是約看電影、喝酒,如果感覺還不錯,再上床也可以啊!」
「你這樣,不怕遇到黏人精?」
「不知道為什麼,我很容易避開這種事!」他說:「就像有次我遇到一個女生,上過幾次床感覺不錯,有天,完事之後她嬌滴滴地問我:『我在你心目中,現在排名第幾啊?』當下我就對她說:『嗯,二十五吧!』」
「二十五?!誰要當你的第二十五名啊!」我聽到差點沒暈過去。
「是啊,那小妞當時對我說:『什麼?我名次這麼低喔!』我立刻對她說:『寶貝,不是這樣,妳本來是第一百名,但因為妳現在在我身邊,所以名次立刻往前升,不過如果妳要競爭前十名,那戰況會很激烈喔!』」
「喔,我要吐了!」小狼狗的話真的讓我好不舒服,他的確有個很漂亮的職業(廣告公司的總監)、有輛可愛的Mini Cooper、他說話的確幽默搞笑,但為何女孩們要這樣?
「拜託,我是笑笑地說,對方感覺也很好啊!我跟妳講,出來玩就是不要把場面弄太硬,只要認真就輸了。」
根據小狼狗的理論,這世界上男男女女都愛「吃」,只是台灣這個社會人人都要裝矜持,他跟大家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把話說得很開,比較誠實。上床,是個免費就可以開心的活動,高潮,更是不可多得的恩典。至少他知道自己不想定下來,他不會像某些男人娶了個老婆回家放,繼續去外面大開殺戒,或者是用「愛」欺騙女人獻身,所有的人都很清楚遊戲規則。
為了要好好玩這場遊戲,號稱「十元」就可以搞定一個妹的小狼狗,他的櫃子裡有一打牙刷(還是趁打折時買的)、衛生棉、生理食鹽水、客戶送的清潔保養品,甚至還有鯊魚夾!他甚至還強調鯊魚夾不能太新,因為新的女生會生氣,覺得那是最近的女生留下來的,所以一定要看起來舊舊的,這樣他才能演一場這是曾經深愛的前女友所留下來的「遺跡」,令人掬把眼淚,今晚才能賓主盡歡。
我直言他這樣很爛,雖然配套措施很吸引人,但攤開來一看,不過就是個隨時準備好上床的急色鬼,但當我這樣抗議後,小狼狗卻正色道:「拜託,做愛有這麼嚴重嗎?這真的只是個開心的運動,也許有一天我會突然覺得這一切都很累,很想定下來當個好男人。但在此之前,我只是想要求開心、寂寞時有人抱,反正這只是一個好玩的遊戲!」
我看到他這樣,其實很想生氣,卻又無法挑剔他的問題。
也許他的人生觀是扭曲的,只是,這樣理直氣壯的真小人,比我生命中遇到許多跟我打著「真心真意」旗幟,卻把我騙得遍體鱗傷的人好多了。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
世上最悲哀的距離是──你睡在那個人身邊,他卻不知道你想什麼,或者是,你睡在他身邊,卻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張小嫻在《荷包裡的單人床》一書裡曾經說過:「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那時,我總以為,最讓人難以忍受的,真的不是生離死別,而是站在那人前面,卻說不口的愛。但時間久了,屬於自己的故事長了,我卻發現,到三十歲以後,最悲哀的距離卻是──你睡在那個人身邊,他卻不知道你想什麼,或者是,你睡在他身邊,卻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在這麼近的距離裡,你們因為愛情相連,卻完全不明白對方。
想要擁抱時可以擁抱、想要親吻時可以親吻,你知道他喜歡吃什麼、生氣的樣子、高興的神色,卻猜不透他的心思。他煩惱皺眉卻不肯說為什麼,他心思不寧的看著手機,你叫他,他又裝做沒事。你猜測他是變心了,卻怎麼都開不了口,或者只是傻氣的相信。
他躺在你身邊,固定每個週末租片回家看、一星期運動兩天、偶爾跟朋友聚餐,一週做愛幾次,不再抱在一起睡覺,但早上起來會Kiss Goodbye,他以為一切都很好,他沒發現你心中有著空洞,你也不知道怎麼跟他說,是不愛了嗎?自己也不確定,看看街邊的男人,好像不錯、有點心動,卻開不了口。
怎麼會,曾經如此相近的人,如今卻誰也不了解誰,距離如此的遠。
直到某天有個人開口了,想分手了、想離婚了,你愣在那想改變,卻只像被人打了一棒,滿眼金星,抓不對焦。
然後,你想起初相戀時,多麼想要認識對方,笑著問對方喜歡什麼顏色、喜歡吃什麼東西、討厭什麼東西、怕什麼東西。探索對方是喜歡親吻還是擁抱,要睡左邊還是睡右邊,看他的神色揣測他是不是生氣,測量好該前進後退的距離。花了好長的時間,你們靠在一起,信任彼此,看到對方笑得好甜蜜,決定要共度每一個日子,一起面對好多喜怒哀樂。可是某天,那樣的東西卻靜悄悄地消失了,被時間給偷走了。
那樣的震撼,比起天各一方來的震驚,因為他每天就在你身邊,卻在極度相信跟放任這段關係之下,兩個人的心都消失了,明明最近,卻比什麼都遠,連理由都想不起來。
還有一種距離,是相愛,卻完全無法相處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