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是種邪教
<前言>
我相信真愛
《戀愛是種邪教》這本書是我從二十三歲到三十歲散文的集結。從失戀開始,到真愛結束。講述著在我居住的城市裡,一個個不同的戀愛故事。
有些人問我,為什麼書名要叫《戀愛是種邪教》?
其實我想表達的是──
愛是女人唯一的信仰,不分教派,我們只是想不擇手段的得到幸福。
在愛裡,我們傲慢、妒忌、暴怒、懶惰、貪婪、貪食、色欲……為了愛,我們總是觸犯七宗罪。
可是,在一次次的醜陋跟傷心中,卻漸漸使我們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在一次次的懷疑裡,越來越堅強勇敢。
所以在這本書,你會看到一些挑戰道德標準的故事,你會發現很多千夫所指卻認真努力的女人。這是一本屬於你我身邊,都會出現的誠實故事。
這六年來,我經歷了一些轉變。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從懷疑真愛、懷疑自己,覺得自己會孤獨終老、打算要當單親媽媽,到重新相信愛,尋找幸福,覺得自己不管有多少缺點、多少過去,都有權利尋找愛。
我相信戀愛跟長相無關,倒是跟機運有點關係。也曾經在很多個夜裡問自己,為什麼不能幸福?為什麼遇不到真命天子?為什麼總是把感情談得一塌糊塗。到最後我發現,幸福其實就在自己身邊,用各種不同的模式存在著。
以前,我覺得要自愛才能愛人。但現在我卻相信,對我而言,愛是要懂得先付出,才能獲得的珍貴禮物。當然未來,我不知道自己會有什麼看法,因為我還在認真尋找屬於自己的答案。
我是個戀愛談得很不好的人。所以在我的文章裡,我不會跟大家說談戀愛要怎麼辦,我只是希望每位看了這本書的人,能夠獲得一點點感同身受。世界上的女人們,不管她們是自私、無私、花心、專情,大家只是義無反顧的渴望真愛。我覺得相信真愛是個看起來愚蠢,但必須要堅持的事情。
最後,我想謝謝一些人。
首先謝謝陶子姐相信我,在百忙之中抽空看完一篇篇文章。剛加入姊妹淘網站,被她讚美文章寫得好時,我真的很驚訝,也給了我很大的力量。我覺得能被一個了解自己創作本質的經紀人發掘,是件很幸運也很幸福的事。也謝謝圓神這麼包容我,親愛的主編蕙婷,謝謝妳的尊重,讓我任性地跟隨本意完成這本書。還有永真,能跟自己喜歡的平面設計師撞擊出火花,一起完成這本「秘密結社」真的很讓人大呼過癮。
再來要謝謝我的老朋友Mandy ,從二十歲開始創作到現在,她永遠不吝於給我最真實的意見,還有發掘我寫作長才的水瓶鯨魚,從我還是個標點都用不好、沒有自信的小女孩,一直罵我、鼓勵我,雖然妳討厭別人說妳是老師,妳覺得大家是互相成長,但對我而言,妳真的是我的老師,《失戀雜誌》是我成長的溫床。
有不管我生命中遇到多少事,都會陪在我身邊的好朋友,王維妮、 老丹、李光曜,我生命中的貴人小米姐,Cube小酒館的每一位,跟總是包容我任性幼稚的好朋友們,和始終不在乎親戚朋友眼光,相信我會成功的媽媽跟我的大妹Abbie……以及那些,我曾經愛過,跟愛過我的人。
最後,我要謝謝買了這本書的你們。
希望你們看完這本書後,仍舊相信美好的真愛會來到。
<內文一>
【序場】謝謝你跟我分手
如果沒有跟你們相遇、相戀、分手
我想永遠不會有今天的我
你也許是我很短暫的一個夏天,但真的很謝謝你。
因為你讓我重新開始,那是段美妙的戀愛,卻也是美好的分手。
我談了一場《戀夏500日》D1的戀愛,跟他的開始很簡單,就是從這部電影開始。我們都很喜歡「談」戀愛,總是有很多話可以說,彷彿說不夠似地,碰面聊天、電話也聊,明明南轅北轍的兩個人,卻被吸引。
或許是他愛上我的地方跟其他人都不同。
他喜歡我素顏、他不怕我辯才無礙、他喜歡看我大吃,我髒話不離口他覺得很有趣,他喜歡我非關「戀愛故事」的文章,他告訴我,要珍惜家人。
而我,喜歡他的地方也與別人不同。
我喜歡他囉嗦愛講道理、我喜歡他聽古典音樂的樣子、我們會為了韓國偶像團體爭論不休,而且我一直很想聽他彈首歌給我聽,他說自己很久沒彈琴,我吵著說那至少彈首〈生日快樂〉在我生日的那天……
我們,都喜歡喝酒,去小酒館約會、去居酒屋約會,一直一直不停地討論,但也許,我們話都說了太多,所以才會不小心讓愛消失,所以,還來不及聽到〈生日快樂〉就分開了。
記得剛看完《戀夏500日》時,我們在討論,每個人生命中都當過狠心甩人的女主角夏天,卻不一定當過癡癡守候的男主角湯姆。男人說,他從沒當過湯姆,但他常常當會傷害人的夏天。他笑說,我一定也常是人家生命中的夏天,離開時不留餘地,灑脫地令人傷心,不過,應該也有當過一兩次湯姆,那個以為彼此是靈魂伴侶,最後卻被夏天留在原地的短暫情人。
分手時,我感覺到他似乎怕我變成湯姆,緊張、擔心,卻又有點疏離冷漠,我承認我有些許傷心,在人生的交叉點,我以為會陪在我身邊的人離開了。我不知所措,卻又無法回頭。
於是我想,重新開始吧!失戀又如何?我不想跟所有電影中的悲劇主角一樣,躺在家裡吃比薩喝著啤酒無法出門,我不想蓬頭垢面,想著你為什麼離開我?
不到一季就消失的愛情就這麼不值一提嗎?
我還是會很懷念我們在小酒館裡,依偎著聊天,互相辯證激盪火花,我們是可以「談」戀愛的對象,卻不是戀愛對象。
我依循著自己的失戀秘方前進:
1改造自己
2改善生活
3改變環境
所以,首先我站在鏡子前面看著自己。Shit,一百六十公分,五十五公斤的胖子,戀愛時男友總叫我「小豬」,當時我覺得好可愛,反正他又喜歡我吃,現在我卻懷念起我的四十七公斤。
再來,是我的長頭髮,長髮是為了遮住臉小,因為當時臉小身體大看起來比例很詭異,現在我只想擺脫這件事。
再再來,我亂想買東西,那種購物的欲望比天還高,我狂翻雜誌、亂逛網站,把信用卡冰在冰箱,就是怕把它刷爆。
於是日子漸漸改變,那些因為熱戀而失去了的靈感又回來了,我重新歸隊成為編輯的好孩子,乖乖交稿。
因為不需要約會所以克制食量,週末去跑步砥礪自己、躺在床上想哭的時候乾脆做五十個仰臥起坐,天氣好時就去河堤跑步,每天兩餐、多吃菜少吃飯、不喝加糖飲料,我又慢慢回到之前的模樣,找到了之前的自己。
然後,我把頭髮剪掉了,短裙回來了、S號的衣服穿上了,我跟朋友出去唱歌狂歡、每個人看到我都不可思議。
最後,編輯看到我的文章變好看了,忍不住讚美我,好友也開始說我有所改變,不再像以前那麼愛生氣,之後,有一天我經過我們兩個曾經約會的地方。
我發現我已經記不清你的模樣,那些心跳心痛心碎,模糊的像陌生人,可是,我卻很感謝你跟我分手。
如果沒有遇見你,三十歲、好強又曾經懼怕戀愛的我,絕對沒辦法想像還可以愛上別人。
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可能沒有勇氣改變自己,老是笑著自己是輕熟女,輕熟女就是應該變胖、變懶、接受不改變生活的自己。
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可能不會重拾對創作的熱愛,相信自己還能繼續寫下去。
你也許是我很短暫的一個夏天,但真的很謝謝你。
因為你讓我重新開始,那是段美妙的戀愛,卻也是美好的分手。
謝謝你。
<內文二>
【不能跟情人說的話】我不是故意要幫她們劈腿
別再罵劈腿的女人了,
至少她們在當惡女時,
不是在家苦著臉怨天尤人。
從九歲開始,我就懂得說謊,不,正確來說,是幫人說謊。
因為我有個桃花盛開的雙魚媽,而她自從離婚後就開始懂得女人要分散投資,再者她十分享受狂受歡迎的第二春,因此,我總是在幫她說謊。
明知道她去約會就說她打牌;明知她去打牌又說她在睡覺。
不管王叔叔、李伯伯、蔡爺爺我都要記住,並且笑得如花燦爛。
我一年可能會有十個生日,而且是永遠的十二歲,出去時要叫她阿姨或姊姊,而不是叫媽。
這樣的狀況到我十六歲開始出來玩時,突然變成我交朋友的特殊才藝,每當我認識活潑可愛聰明伶俐的女生談戀愛出「狀況」時,我就會變成師爺跳出來解決問題(或用《把妹達人》這本書裡的時髦說法是「機僚」也可以),把自己的生活搞得比談戀愛還忙。
有時候我看到對方的正牌男友也會心虛,聽到正牌男友也偷吃還偷偷覺得雙方至少忠於供需平衡,可是為什麼好好的一場戀愛要談成這樣?
每次到最後我的姊妹們都會對我說:「我不是故意的!」
其實,我也好想跟她們的男朋友說:「我也不是故意的!」
對,我就是有這麼一大票活潑聰明可愛又有主見的姊妹淘。
在她們的世界裡,女人偷吃叫做證明自身魅力,搞婚外情是怕生活乏味,與人夫戀愛是因為不喜歡太親密的關係,跟年輕男孩戀愛是因為不想結婚;連劈好幾腿是不想被綁住;號稱劈腿始祖的林韋君不過是她們的小師妹,被稱為噬男魔(Man Eater)的琳賽蘿涵不過是剛剛好而已。
有時我常想,究竟是HBO影集《慾望城市》讓她們變誠實,還是這類影集不過是在驗證她們的生活模式。
這些在古代都該浸豬籠的女子,卻讓我愛不釋手。
雖然我常分不清楚她們的男友是哪位,還會很白目的在酒吧問她們昨天才上過的床伴說:「先生你看起來很眼熟。」
雖然我常為她們的感情問題感到煩躁,因為怎麼聽都很像在跳針,不過是相同劇碼換了男主角,每三個月換新款,可是,還是覺得這樣的生活有樂趣多了。
她們今朝有酒今朝醉,認真工作、拚命戀愛,不自溺、不自虐。
今天被人傷了心,就痛快失戀,明天繼續打扮漂亮尋找新的戀情。
就算愛上不應該愛的人,也抱著下地獄的心情去戀愛,更隨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也許有很多人會討厭這樣的女人,說她們濫交、不守婦道、不甘寂寞。
但比起來,幫她們說謊,看著她們沉浸在戀愛中笑得很開心,總比拿著面紙盒陪朋友哭泣,跟她一起罵男人劈腿不忠,然後又默默地看她回去上演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八股劇碼開心許多。
別再罵劈腿的女人了,至少她們在當惡女時,不是在家苦著臉怨天尤人。
我願意當她們永遠的墊背、也甘願替她們說謊,雖然我沒她們幸運,還有著「想偷吃必被抓包」的爛體質,但我真的喜歡這些愛惜自己,自私到有點可惡的誠實女人。
<內文三>
【好桃花跑哪去了?】第二十四個單身情人節
如果妳十二年來都沒土氣地湊熱鬧過過情人節,
請誠實地、平心而論地問自己,妳會不會想過?
明明一年有兩個情人節(現在嚴格點還有三個情人節),若以十八歲開始計算,十二年來,應該有二十四個情人節吧,可是我居然能夠很經典的,一.個.都.沒.有.過.過。
說真的,一個女孩漂漂亮亮,身材也不是特別差,有腿有胸的,過幾個情人節應該很正常吧!但我過過中秋節(那男孩說他把月亮摘下來當我的戒指)、生日(男人把他常戴的耳環戴在我耳上,說我要永遠思念他)、九二一大地震(那男孩因為電梯停電、我生理痛因此揹著我上八樓)、甚至連我媽的生日(我媽最欣賞的男友帶我們母女倆去吃飯)都慶生過!
但是,我就是沒過過情人節。
不是碰巧在情人節前夕跟男友分手,就是男友出國公幹,再不然就是吵架。
情人節是什麼?是念書時大家學日本漫畫交換義理巧克力的日子,是跟姊妹們找機會大喝一場不怕有人罵的日子,是我一口氣看完十二集《東京愛情故事》幻想自己是赤名莉香的日子,還有慶幸不需要人擠人的日子。
我也很想灑脫地說:「情人節算什麼。」
但如果妳十二年來都沒土氣地湊熱鬧過,請誠實地、平心而論地問自己,妳會不會想過?
我真的很想過。
我想聽男人說:「寶貝,我們在家看電視我下廚給妳吃。」抱著我,賴在床上一天都不出門。
我想聽男人說:「其實天天都是情人節。」然後送我一朵花,吻吻我的臉頰。
我也想讓男人帶我去好吃但不過分豪氣的餐廳吃飯,或者是網路評價超高,但其實很難吃的餐廳,兩個人吃了一起吐出來,然後大笑。
對於情人節,我有很多想像,但是從來都沒實現過。
不過,我有幾個美麗的情人節回憶,與戀人無關。
十八歲的時候,剛經歷初戀的傷痛,我的男性好友,特地在當天請快遞送了一束粉紅色玫瑰給我,祝我下一段戀情會更好。
二十五歲的時候,跟從小暗戀到大的才子(可惜長大發現是草包)吃飯,當天他對我說:「今天是白色情人節耶,讓我請你吃頓飯吧!」讓我羞得都飛上天。
二十七歲的時候,加班到十一點,跑去常喝酒的小酒館吃飯,小酒館的廚師特地幫我煎了塊牛排,祝我情人節快樂。
仔細想想,我的人生中,有很多美麗的回憶,都與戀人無關。
那天跟朋友聊起,或許,是被周遭朋友照顧得太好,單身時對情人的渴望才會在日常生活中無從察覺,所以,戀愛時才會無形中給戀人壓力。
失戀的時候,一大班姊妹淘圍繞著我,她們捨不得破口大罵對方是王八蛋,免得刺激我眼光差,但鼓勵我出門逛街、算命、做臉找許多活動來做;有一票男性好友,關心我、接送我下班,找我去吃飯、約我去喝酒,用男性立場告訴我,不需要勉強自己當個好女人,維持自己的樣子就好。也有同志好友大笑說:「恭喜老船長回航。」然後帶我去同志酒吧玩到天明,想著哪裡有美味直男(異性戀男子)可以介紹給我。
曾有戀人對我說,我太幸福,有這些彷彿家人的朋友包圍著我,讓他覺得自己無法對我更好,讓他覺得自己不是個好男友,當然,講完這句話後,他就跟我分手了,於是,我又要面對一個人的情人節,而且是,大年初一的情人節。
我對情人節還有沒有夢想?
當然有,雖然大年初一我需要工作、我要陪家人,但我還是希望在寒風中,可以排除萬難地見戀人一面,就算一起在朋友家的牌桌上打麻將也沒關係。
我也希望,對方可以跟我煲電話粥,在我加班時鼓勵我加油。
但是今年的情人節,我還是一個人。
是我,第二十四個單身情人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