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妻子【《別相信任何人》作者強推】
1 她
時序剛入九月。裘蒂.布瑞特在廚房準備晚餐。多虧了這間公寓的開放式設計,她的視線毫無阻礙地穿過客廳,朝面東的窗戶望去:夜色已將天空和湖泊暈染上了藍色。地平線如一抹深藍細線,近在眼前,彷彿伸手就可觸摸。裘蒂很喜歡這道弧線,感覺自己被圈了起來,而這也是她喜歡住在二十七樓摩天公寓的原因。這裡是她的空中王國。
儘管已經四十五歲,裘蒂仍自認年輕。她不會將希望寄託在虛幻的未來,反而是積極活在今日,珍惜當下每一刻。她直覺地認為世間的事情肯定不能盡如人意,但也足可讓人接受而繼續走下去。換句話說,她並沒有體會到自己的生活、青春和活力已經走到碎裂前的最後階段,也沒有察覺到她和陶德.吉伯特這二十年來的婚姻已逐漸腐鏽,更沒想到她對自我的認識,以及對自己行為的約束力會如此脆弱,因為短短幾個月之後,她竟然成了一名殺人兇手。
如果現在就有人告訴裘蒂這項事實,她肯定不會相信。她的生活根本不會出現「謀殺」兩字,那是虛渺的名詞—那種她在報紙上讀到不認識、也永遠不會遇見的陌生人的事故主題。她尤其很難相信會有家庭暴力,日常生活中的摩擦怎麼會擴大到這種可怕的地步?如果先把裘蒂自我約束的習性撇開不談,她缺乏對這些事情的體認其實有跡可循:她不是理想主義者,相信好事和壞事同時依存;她不會主動挑起事端,也不會輕易掉入爭吵的陷阱。
當裘蒂在砧板上忙碌時,一隻黃金獵犬在她腳邊蹲坐著,全身的金毛光滑柔亮如絲緞。裘蒂三不五時朝狗兒丟一片胡蘿蔔,狗兒張開嘴接住後,開心地用臼齒磨碎。從她把當時還是圓滾矮胖的小狗仔帶回家之後,一人一狗就開始了這個晚餐前的小儀式,雙方也頗能自得其樂。小狗仔轉移了陶德年過四十突然想要孩子的渴望,這種渴望彷彿在一夜之間湧出擴散,怎麼也抑止不住。裘蒂把小狗仔取名「佛洛伊德」,這樣她才好找機會取笑那位跟小狗仔同名、奉行男權主義的傢伙—她在大學時可是被迫認真學習了他那套理論。佛洛伊德放屁了!佛洛伊德翻垃圾桶了!佛洛伊德追著牠的尾巴轉哪!這隻黃金獵犬也是天生好脾氣,絲毫不介意自己成為她取笑逗樂的對象。
她把心思全放在烹飪上:挑揀蔬菜、剁碎各類香草。她喜歡烹飪的緊湊感:爐火蓄勢待發、計時器標示流逝的時間、結果好壞立刻揭曉。她能感覺到廚房後方的安靜氣氛,手邊所有的事情即將趕赴終點,而終點就在她聽見他轉動門鎖裡的鑰匙當下,那是整段過程她最享受的一刻。她仍認為替陶德準備晚餐是件大事,仍然為命運把他離奇撞入自己的生命而感到驚異。那原本只該是一次「不會再有下次」的意外,更不會期待兩人一起品嘗美味佳餚的未來。
***
等到她聽見他進來時,湖泊和天空已經蛻成光滑柔軟的暮靄。她關掉頭頂上方的燈,留下間接照明燈的柔和光暈,解下了圍裙,手指沾些口水,梳理太陽穴旁的髮絲。她全然期待著,仔細聽著他在玄關的一舉一動。他逗弄了狗,掛好外套,掏出口袋裡的東西放在玄關桌上的銅缽裡。當他檢視郵件時,安靜了一會兒。她把煙燻鱒魚擺到盤子上,搭配疊成扇形的餅乾。
他是個身材高大的男人,有著沙色頭髮、青灰色眼睛,全身充滿了活力。當陶德.吉伯特走進室內,所有的人彷彿都醒了過來—如果有人問她,她愛他哪一點時,她就會這麼回答。而且,他隨時都能輕鬆逗弄她笑出聲。跟其他男人不一樣的是,他可以同時做許多事情。因此就算他在講手機,還能同時幫她繫上項鍊或是教她如何使用兩段式開瓶器。
他用手指輕輕滑過她的額頭,繞過她身旁,來到櫥櫃拿出雞尾酒杯。
***
「告訴我,你在想什麼?」她說道。
他的眼皮眨了幾下,朝她微笑。「這味道真是好極了。」他說。他伸手拿起半滿的酒瓶,重新斟滿兩人的酒杯。「妳覺得這瓶酒味道如何?」
他喜歡談論酒。有時候,光是他們當晚喝的酒都可以變成整頓晚餐的主題。但在她還沒來得及回答之前,他用手掌用力拍了頭一下,說:「我忘了告訴妳,這週末要釣魚。有幾個朋友想參加。」
「釣魚?」她說。
他已經吃完兩份厚片牛排,正在用麵包抹乾盤子上的肉汁。「星期五下班後出發,星期天回來。」
陶德從來不釣魚,而且就她所知,他那些朋友也沒人對此有興趣。她立刻明白了——一絲懷疑也無——他是委婉地用「釣魚」來暗喻某些事情。
「你要去嗎?」她問。
「我還在考慮。」
她依舊切著牛肉,但是速度加快了。她進食的方式,對他的耐性是一大考驗—取一小口放進嘴裡,然後像是關囚犯似地含著不動。她知道這一點。她吞下半咀嚼過的肉塊,結果卡在喉嚨裡,反倒引起嘔吐反應。她開始說話困難、喘不過氣,他立即起身在她背上拍打。最後,那塊引來麻煩的碎肉迸射而出,落進她的手裡。她看也不看地把它擱在盤子邊緣。
「你決定好了再跟我說。」她一邊用餐巾擦擦眼角,一邊這麼說著:「如果你要去,我可能會送地毯去清洗,再做些橘子果醬。」
她其實並沒有計畫要做上述任何一件事,只是找些話來說罷了。她總覺得他不會對她撒謊是件好事,這表示他不會過度渲染自己的事情,胡亂加些變成謊言的具體細節。這裡的問題不在於他用遁辭說話,而在於他從來不會在週末到外地,他以前根本不會做這種事。
「對了,」他說:「我買了禮物給妳。」
他走出飯廳,回來時多了一個包裹:平扁的方形,大約是平裝書的大小,用牛皮紙包裝起來,還用隱形膠帶固定。他把它放在她碟子旁邊的桌面上,再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來。他時常買禮物送她,這讓她非常開心,但當禮物是用來安撫時,她可就沒那麼歡喜了。
「有什麼特殊原因嗎?」她問道。
「沒有啊。」
他的臉上還帶著笑容,但是和樂的氣氛已開始瓦解。她應該把各種東西砸在飯廳裡,彼此應該要發瘋似地相互甩頭怒罵。但她只是拿起包裹,發現它幾乎沒啥重量。
2. 他
他喜歡一大早起床,開始一天的作息。這些年來,他已簡化早上作息。沖冷水澡,減低逗留的欲望。刮鬍組同時結合刮鬍泡和安全刀片。他在半漆黑的臥室裡穿衣,避免吵醒睡夢中的裘蒂和小狗。有時候,裘蒂會睜開眼睛說:「你的襯衫已經從洗衣店拿回來了。」或是「那件褲子越來越鬆垮了。」他則回應:「繼續睡吧。」他用柳橙汁吞下綜合維他命,橫向刷牙(儘管方法不對卻很快速)。起床後三十分鐘,他搭上電梯,前往停車場。
七點不到,他已經坐在辦公室裡,那是在南密西根大道一棟四層樓建築的四樓,位於羅斯福地鐵站下方。這棟大樓是他經過十年拆房歷練後,第一個大手筆改建的案子。
他第一通電話是打給熟食店,請他們照例送早餐過來—兩份三明治和兩大杯咖啡。等待期間,他從書桌抽屜拿出一個菸草舊鐵盒,撬開蓋子,把裡面的東西倒在桌面上:喇叭手捲菸紙、一盒火柴,以及一小袋乾燥的花瓣草葉。他以前沮喪的時候,發現抽些大麻可以轉換淡漠的心情,幫助自己專心投入工作。他現在已經習慣捲菸、點菸的儀式,也喜歡以陶然的好心情開始新的一天。他拿著大麻菸走到窗戶邊,把煙霧往外吹入流動的大氣中。倒不是說抽大麻是什麼天大的秘密,他只是覺得「陶德•吉伯特有限公司」不應該聞起來像是年輕人聚會場所。
以前從他的窗戶可見到廣闊的藍天,如今他見到的只是一小片不規則的藍色塊,漂浮在街道上的公寓高樓之間。這也總好過什麼都看不到吧,何況他可不想唱衰建築業的榮景。總之,他把注意力放在公車站等車的人群。即使今天早晨晴朗暖和,仍然有些人站在堆滿垃圾的候車亭裡。他認出一些眼熟的通勤族:戴著大耳機和背包的吊兒郎當男生,戴著棒球帽、老是菸不離手的瘦皮骨老傢伙,穿著印度紗麗、牛仔外套的懷孕女子。幾乎每一個人都專注著路況,伸長脖子看清楚驅近的公車。一如平常,總會有一、兩個人走下人行道緣石,站到馬路中央好看清楚些。等到公車終於出現在遠遠一端時,緊張的氣氛才明顯舒緩下來,彷彿眾人是同心連氣。而當公車臨近時,原本鬆散四處的人群匯聚成焦躁不安的縱隊。當然,他在好幾個街區外就看見了那班公車。有時候他覺得上帝就在四樓的窗戶外,與他同在。
熟食店的服務生把他的早餐放在書桌上,取走壓在紙鎮下方的早餐錢。他大口吃著早餐,發現吐司有些濕軟,不過培根倒很酥脆。等他吃完兩個三明治、喝完一杯咖啡,便又繼續打電話。這一次,他連絡的是他的不動產仲介,對方已經幫他找到潛在買家。這是好消息。公寓型住家大樓只是過度期間的計畫,如果必要,他寧願持有這棟樓,只出租房間。不過原先計畫是把它賣出去,利用賺到的錢繼續下一個冒險—規模更大的辦公大樓,超越自己的頂級案子。
史黛芬妮在九點二十分抵達。她先花點時間整理、歸檔,在三十分的時候才帶著記事本、檔案夾走入他的辦公室,拉過椅子在他面前坐下。史黛芬妮儘管三十五歲了,仍然帶著女孩氣,蓬鬆的頭髮紮成馬尾。他總是饒有興味地看著史黛芬妮就坐:若直接坐在他前面,他只能看見腰部以上;若坐在他右手邊,她會把手臂擱在書桌上做筆記,還會習慣性翹腳。橢圓形的桌面立在長方形的底座上,底下有充裕的空間讓腳伸展。因此不管是什麼理由讓她伸展雙腿,他就會認為當天是他的幸運日。如果她穿牛仔褲,他就得以欣賞她的胯部和大腿;如果她穿裙子,他就會欣賞她的膝蓋和小腿。她不會調情,但也不在乎他會注意她的坐姿。她今天穿牛仔褲,坐在稍遠一點的位置,所以他只能注意緊貼在她上衣鈕釦下方的雙峰。她的身高不滿一百五十公分,這也是她胸部何以特別引人注目。
***
他看了時間,動手打了電話。話筒彼端傳來的「喂」帶著濃濃睡意,他驚異的同時也升起一股愉悅感,喚醒了他的生殖器。
「妳該不會還在床上吧?」
「嗯哼。」
「妳不是要上課嗎?」
「等一會兒才過去。」
「妳這被寵壞的懶豬。」
「我倒希望如此呢。」
「妳身上穿什麼?」
「你以為呢?」
「一絲不掛。」
「你為什麼想知道?」
「妳為什麼認為我想知道?」
「這是認真的問題?」
「不算是。」
「你說的唷。」
他們就這樣你來我往地談了好一會兒。他想像住在北克萊蒙分租公寓的她,躺在狹小臥室、凌亂床單裡的模樣。他在兩人交往初期去過那裡一次,她那時身上還有幾處地方沒讓他碰觸。事後在廚房裡,她的室友問了一堆惱人問題,多數跟他的年齡和他的妻子有關。在那之後,他們開始約在麥迪遜街上的皇冠飯店,那裡的員工懂分寸、不饒舌。
他跟她說話的同時,仍感到各種奇異的感覺撞擊著,讓他不禁懷疑自己不是陶德,而是另一個男人趁他過去幾個月沮喪神遊的時候潛入他的身體。在那一小段他遇見她的日子裡,她讓他拾回生命。他欠她這份生命禮物,她讓他重新體認當男人的感受—不光只是愛,還有渴望、情欲,以及野心⋯⋯既豐富又狂亂的命運。即使是他的心急也是一份禮物,希望和她偷歡的焦急就這樣整天騷動著他。即使是他的忌妒也是一樣禮物。他知道她有權利挑一個年輕許多的情人,也擔心她早晚會明白這一點。儘管痛苦,至少他還站在「活著」這一邊。
忌妒對他來說是新鮮事。他慣於周旋在女人之間而感到自信。根據裘蒂的說法,這種自信來自於一個全心奉獻的母親澆灌在獨生子身上的愛。儘管經濟困窘,母親情願只當兼職護士,也要把多數時間留下來照顧他,以彌補從事建設工程的酒鬼丈夫對孩子的漠視。當他還是高中生時,就學著到處賺錢、負責任,擔起母親經濟供養者的角色。也由於如此,不光是他的母親,連他母親的朋友、他的老師,以及他認識的女孩都對他多所稱讚。女人喜歡他。她們喜歡他是因為他知道如何關心她們。他關心娜塔莎,純粹是因為她的年輕、引人遐想,以及不知足,而非她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不過娜塔莎有種危險性,讓他警覺到自己老去的年齡和搖搖欲墜的活力。
當史黛芬妮拿著一疊支票要他簽名時,他還在講電話。他來回走呀走的,來到了窗戶邊停住。她把支票放在桌上,等著。他知道史黛芬妮明白他跟娜塔莎之間有那麼一回事。儘管娜塔莎只來過這裡一次,但套句史黛芬妮說的話,她當時的神情彷彿想一口把他吃下肚似的。有哪個助理會用這種口吻跟上司說話?而且這一陣子,史黛芬妮都會在他們講電話的當下正巧走進來。他只能尷尬唐突地掛上電話,就跟現在一樣。她把手裡的鋼筆用力推給他,彷彿兩人是在比劍擊一樣。
離開辦公室之前,他打了電話給裘蒂,說他不回家吃晚飯了。這是禮貌性的提醒,她早就知道他今晚會跟狄恩見面,但他喜歡讓她知道自己還是顧慮著她。他是幸運的男人,也清楚眼前的事實:儘管她喜歡窩在家裡,但是纖細的身材與深色的頭髮仍活脫是個大美人。她知道他不可能每天晚上都待在家裡不出去。他有些朋友必須回家吃晚飯,有些人甚至連喝杯啤酒的自由也沒有。還好,他交遊廣闊,很多人不是單身就是已離婚,所以他總能找到人陪他喝幾杯。必要時,他也不介意消磨一整晚。
他和狄恩.柯法克在高中就認識了。狄恩是他認識最久的朋友,也是唯一認識他父親的朋友。當他形容自己的父親是個刻薄的老王八時,狄恩能完全體會。狄恩就像是自己的家人,像個兄弟。不過他也是娜塔莎的父親,這一點以後可能會是個麻煩。也或許不會。如果狄恩知道他們兩人之間的事情,很難說他會有哪一種反應。他當然會很震驚,但是等到他冷靜後,誰知道會如何?他們或許能幽默以待,他可以稱呼狄恩「爸」或「岳父」,狄恩還可以叫他滾一邊去!十之八九事情都會順利解決的。至少他不需要自己跟狄恩說起這件事,這是娜塔莎的事情。兩人當初決定好,等她認為時機成熟的時候,自己告訴他。
***
回市區的路上,他打了電話給娜塔莎,期盼她會出來跟他吃午飯,不過她正巧吃著三明治。
「我們講話的時候,妳就吃著三明治?」